行政管理(办公用品、会议、车辆、保密)相关制度案例汇编2
一、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方便办公、有利节约、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用品管理原则:
- 实行部门计划,领导审批,统一采购,配发使用。
- 建立办公用品入库制度,实行帐物公开。
第三条 办公用品使用对象:
办公用品使用对象为公司领导及机关各职能部门全体职工。
第四条 办公用品配发办法:
日常办公用品实行领用制,先由部门写出申领清单,送部门领导签字后,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批后方能领取。
第五条 为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增加透明度,综合管理部按月统计各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数量并定期公布。
第二章 文件打(复)印管理
第六条 公司文件打(复)印、扫描、装订设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七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严禁擅自动用以上办公设备,严禁处理与本公司无关的个人文件。
第八条 需要打印输出处理的文件,相关人员自行完成录入、排版并获得部门部长的批准后,输送到综合管理部打印设备上统一打印,部门不得自行打印。
第九条 各部门需要打印的非审批性文件(书)及表格,必须在打印前认真做好检查和修改工作。综合管理部有权拒绝对同一文件重复两次以上的输出。
第十条 公司重大决策、项目提案、引资方案、企划宣传、制度草案、行政决议等具有机密性的文件需要打印时,必须输入综合管理部专门的文件夹中打印,并及时销毁存于打印设备内的原文件。
第三章 办公设备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侵占、损坏办公设备,必须爱护公司办公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办公设备包括:电脑设备、通讯设备、文件架(夹、柜)及其他卫生设施及公共装修设施等。
第十三条 综合管理部每月负责对公司办公设备进行一次清查。
第十四条 各部门必须对本部门的办公设备和使用情况每月如实进行统计,不得隐瞒。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估价并详细做好统计(财产清单)并及时归档。
第十六条 需要添加办公设备的部门,必须由部门部长统一做好需求计划,按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必须指定专人对电脑、电话及电(线)路检测与维修。
第十八条 综合办公室必须及时对办公桌椅及公共办公区的设备进行检测维修。
第十九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提前向本部门做好办公设备移交工作。部门部长在移交书上签署检测意见。
第二十条 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的损失,由相关人员照价赔偿。
第四章 日常办公用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包括信签、信封、文具、卫生用品等。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每月向各部门限量发放办公用品,并登记明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专用物品,需有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递交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初审后交由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四条 公司日常办公用品由各部门负责提交需求计划到综合管理部。各部门不得在当月内重复申购和领取物品。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完)
二、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XXXX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议管理,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议根据重要程度、决策事项的不同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例会、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各部门会议等。
第三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会议决策内容以及召开办法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
- 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相关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的部长、相关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成员都应发表各自的观点以利于作出正确决策,公司总经理应与班子成员充分讨论,最后由总经理决策(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除外)。
- 各部长、项目经理应在会前详细准备发言提纲,内容包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问题的症结以及建议解决方案等。
-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负责主持,其他参加人员负责会议议题的准备。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
- 每个季度第二个星期五召开。
- 参加人员为经营班子成员、各部部长、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等;
- 会议内容包括公司上一季度工作总结、下一季工作计划;各部门、项目部要对上一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制订下个季度的工作计划;
- 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进行贯彻执行等。
- 其他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第六条 绩效考核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间、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等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条 部门例会。各部门于每月定时召开各自部门的工作例会,由部门部长主持,部门内部所有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总结汇报本部门及各岗位上周工作情况;制订下周的工作计划;传达公司有关精神,并就本部门的一些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第八条 会议通知:
- 除总经理办公例会外,其它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所有参会人员,总经理办公例会无须正式通知。
- 若规定或通知参会人员不能参加,须提前2小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请假;
- 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正式发文召开的会议,若规定参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须于会前24小时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会议准备:
-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须准备好会议发言,如有提交会议讨论的议案,须提前两天将议案以书面形式交综合管理部;
-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准备会议议程、议题、落实会场、安排座位、通知等具体事项;
- 各部门自行组织的会议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会议上审议的各部门计划,如有修改,各部门负责将新计划于会议结束后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并按照新拟定的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 会议纪要与决议。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1天内要完成会议纪要。如会议形成决议,各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决议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修改。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完)
三、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安全,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车辆管理的原则:
- 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安全第一的原则;
- 爱护车辆,降低维修费用的原则;
- 人(驾驶员)车统管的原则。
第二章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 车辆管理
- 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公司需要购置和处理车辆,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计划,送分管公司领导审查后报总经理审批,并按审批意见负责实施;
- 车辆维修:采取定点厂家维修,领导审批维修制。选好定点厂家后,一般修理费用在1000元及其以下的由综合管理部审批,1001—2000元的,由分管综合管理部的公司领导审批,2001元以上的及大修车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 交通事故处理: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由综合管理部领导及该车驾驶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工作;
- 综合管理部负责车辆年检工作;
- 综合管理部负责养路费、保险的购买;
- 综合管理部负责更新、处理车辆的手续办理;
- 综合管理部负责有关车辆各种费用的结算(修理费、油料费)。
第四条 车辆重点服务对象:
- 公司领导工作用车;
- 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
- 部门员工去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用车;
- 接送急重病号(职工)用车;
- 其他急事用车;
- 经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第五条 车辆调度:
除公司领导用车(专职驾驶员要保证随叫随到)外,各部门用车,由各部门提出用车申请,说明用车理由、用车地点和用车时间,报综合管理部批准派车,凡不能派车的,综合管理部要向用车部门说明原因。
第六条 驾驶员管理:
- 驾驶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车辆,自觉提高驾驶技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 不准外出开车办私事;
- 不准违章开车;
- 不准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或外单位驾驶员使用;
-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完成任务后要综合管理部报到。
第三章 油料管理
第七条 油料管理办法:
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对驾驶员油料的核算标准,对各种车型按规定的百公里耗油量进行核算。公司实行定点供油制度、由综合管理部选择定点加油站1到2家,驾驶员凭公司票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公司定期给予结算。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八条 奖惩:
- 奖励。对完成任务好,车辆清洁卫生,维修费用较低的,年终给予一次性精神和物质奖励。
- 惩罚:开车外出办私事一次性罚款100-300元;违章驾驶。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意见执行,并给予个人必要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私自将车交给他人使用的,一次性罚款200—400元。造成事故后其他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或调离岗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修改。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日起实施。
(完)
四、资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XX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质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形象和能力,保证公司无形资产的保值和有偿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资质是体现企业的规模、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财务状况、承包能力、建设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方面的综合状况,能够代表企业个性的特征,区分企业之间差距,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质的申请、保管、使用、保持及升级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标准代码以及各类工程施工资质。
第二章 资质申请与准备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收集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社会及行业信息,尤其是各地方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的资质方面要求。
第五条 在明确资质需求后,综合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尽快与资质管理发证机构联系,了解企业申请资质所需的各类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结合企业的现状,综合管理部在权衡利弊、综合考虑、认为可行的前提下,向公司领导提交拟申办资质的申请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资质申办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各职能部门的分工、配合要求、拟准备的各类资料以及整体时间安排,并报分管副总审批。若需中介咨询机构协助、辅导,则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与咨询机构进行谈判至合同签订。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按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时完成计划中的各项工作要求,保证企业具备申报条件。
第三章 资质报批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收集申办资质的各类相关资料,并报送拟申办资质的管理发证机构,并做好迎接资质管理发证机构现场审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条 在资质现场审查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资质的顺利申办。
第四章 资质的保管与使用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全面公司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领取后,综合管理部负责进行登记备案(见附表),并指定专人保管。部分特殊资质可由对口职能部门保管,但其使用必须参照本制度要求,并随时接受综合管理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必须办理相关审批与登记手续,并明确归还时间,届时综合管理部负责催还。
1、若使用资质证书原件,视资质的重要性由公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2、若使用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必须由资质证书的保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有效期。
第十四条 外部单位借用本单位的施工资质时,应收取使用费,使用费一般为合同额的1%-10%,具体数额由综合管理部确定,经营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外部单位需借用时,为避免将来可能的法律纠纷必须与公司签订双方责权利的相关协议,视资质的重要性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外部单位借用本单位的施工资质时,根据资质重大程度要交付押金,在规定期限交回资质的,全部返回押金;逾期未交回资质或损毁、丢失资质的,扣除一部分或全部押金。
第十七条 若资质因保管与使用不善发生遗失或损坏,保管或使用人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及时办理有关遗失及作废申明,并与管理发证机构组织联系补办事宜。
第十八条 任何个人不允许将公司的资质外借。
第五章 资质的保持与升级或废止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资质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年或定期的审核或换证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二十条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综合管理部负责按资质的申请与准备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办理资质的升级或废止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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