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建设之: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购置和维护、维修
1.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
可使用。
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
3. 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
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 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条 使用
1. 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经办公室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使用。
2. 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4.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5.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第三条 安全措施
1. 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该公司文件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
文件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2. 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3.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4.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5. 计算机的所有软驱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须通过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 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权责。
1、传真机由前台处及电脑维护员负责管理。
2、若传真机发生故障,负责人员应立即关机,同时尽快联络维修公司来修理,待传真机完全修好后方可作业。
3、负责人员应担保复印纸张供应及墨盒、碳粉的更换,以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4、传真机由电脑维护员负责更换墨盒。
(二)管理。
1、所有资料需传真时,由需传真人将资料交予前台处,再由前台统一负责发出。
2、需传真人交传真资料予前台时,必须带有发往传真号码、收件人,资料不全或缺少,前台有权不给予发出此份传真。
3、前台收到需发出文件后,进行登记并及时发出;发出文件后,除需发传真人特别要求外,其余的由前台负责确认文件发出情况。
4、前台仅此负责送回办公室交来的传真资料,其余的由前台通知前来拿取,并告知资料的发出情况。
5、前台收到传真后,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收件人前来签收拿取。
6、对于前台已通知,但收件人逾时前来拿取而造成的责任,由收件人负责。
7、收到的传真,统一由前台部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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