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母乳喂养水平有差距 专家:应遏制代用品过度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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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是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给宝宝100分的爱”。母乳是宝宝出生后的第一口粮食,也是妈妈给孩子的最好礼物。多项研究成果表明,母乳喂养不仅可以降低儿童的死亡率,对健康带来的益处还可以延续到成人期。
然而,目前我国母乳喂养水平仍然低于世界水平,很多妈妈为了保持自己的身材或是由于工作、个人等一些其他原因,仍然放弃母乳喂养而选择奶粉等母乳代用品。在近日举办的第四期“中国发展媒体研讨沙龙”上,多位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存在母乳代用品过度促销及政策与法律监管空白等问题,专家呼吁应遏制这些母乳代用品的过度促销,减少对母亲们选择母乳代用品的误导。
我国母乳喂养水平与世界仍有差距
2017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开展的关于全国母乳喂养健康状况及营养因素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纯母乳喂养率为29.2%,低于38%的世界水平。距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要在2020年实现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儿童发展中心主任杜智鑫介绍,从相关母乳喂养的法律及政策框架来看,我国也仍存在一定的差距。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多年来相关部门认识到重要性,陆续制定实施母婴保健法、广告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婴幼儿喂养战略、国民营养计划等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保护支持促进母乳喂养。但是目前我国1995年6月颁发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在去年废止,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母乳代用品的销售处在政策和法律监管的空白区。专家呼吁,在当前情况下我们需要一个与时俱进的文件来约束母乳代用品过度促销,遏制母亲们选择母乳代用品的误导。
母乳喂养到底好在哪里?
纯母乳喂养是指宝宝在出生后6个月(180天)内不喂母乳之外的水、液体或食物,6个月之后,可及时、充足和安全地添加辅食,并继续母乳喂养到两岁或更久(自然离乳)。但在此期间是可以喂治疗目的的药物糖浆、营养素补充剂。
为什么世界卫生组织、各国医疗机构及越来越多的组织机构都在倡导母乳喂养,母乳喂养到底好在哪?作为有着16年儿科临床护理工作、7年母乳喂养指导经验,同时也是一位坚持母乳喂养2年的妈妈,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新生儿科护士长陈兰兰介绍,母乳是婴儿理想的天然食物。
多项研究证实,母乳中的微生物可影响婴儿早期肠道定植,尽早母乳喂养还可提高婴儿存活率,与其他哺乳动物的乳汁相比,人类乳汁中的乳糖含量更高,满足婴儿发育的需求。
同时,母乳喂养是母婴之间相互影响的一个过程,乳汁的成分会在一个相对较窄的范围内变动,适应婴儿各阶段的生长发育需求;母乳还会受婴儿状态和外界状态的影响作出调整,以保护婴儿。
另外,母乳最珍贵的地方在于所有的营养成分、免疫成分、乃至菌群,都是“活”的!母乳中包含的营养成分和生物活性成分,还起着免疫保护和促进婴儿免疫功能建立的作用,母乳喂养可以并应该作为一种自然高效的疫苗。
母乳代用品广告游走在法律边缘
然而,目前部分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宣传仍然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来自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的某法律委员介绍,根据《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母乳代用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市场销售或通过其他途径提供的母乳代用品,二是以取代母乳为用途的,作为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不论是否符合这个目的)销售或赠送的任何食品,三是适用产品的年龄范围,用于喂养3岁以下婴幼儿的婴儿配方奶和其他婴儿食品。此外,守则也适用于奶瓶、奶嘴。
比如,在一些奶粉广告中,出现1周岁以内婴儿的形象、声音,并在产品包装上单独使用“婴儿”的字样,还有的奶粉产品宣传“成分接近母乳”或将产品与婴儿喂养联系。如广告语“育婴专家”、“孕婴营养专家”、“专用于婴幼儿营养研究”、“婴幼儿奶粉”。法律委员认为,这些都是变相的宣传,很容易给年轻父母诱导。“广播、电视、报纸包括新媒体等广告对于奶粉的促销营销,对很多年轻的爸爸妈妈,尤其是难以接收到提倡母乳喂养观念的父母们,的确造成很大的影响和冲击。”专家认为,就算宣传说得再好,配方奶粉再怎么营养丰富也比不上母乳。陈兰兰借用一位来自俄罗斯的年轻学者在一次学术会议的话说,无论任何人告诉你配方奶类似母乳,请你千万不要相信他。母乳到底有多少成分我们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说类似呢。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完善相关法律
首都儿科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淑一指出,母乳代用品与母乳喂养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母亲个人体质、胖瘦、情绪等问题影响,但实际上,广泛影响母乳喂养的是社会舆论环境、医护认知和态度——产品广告和宣传等。张淑一表示,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需要友好的大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目前,我国保护母乳喂养的措施处在比较困难的境遇。1995年原工商总局、卫生部、轻工总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国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已于2017年被废止,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也明确规定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但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任重道远。
法律委员也认为,目前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界定仍存在一定困难,目前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正在拟定新的办法,去年开始,中国广告协会也开始对2008年协会制定的奶粉广告规则进行修订,希望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尽快完善,广告行业也要加强自律规则,为母乳喂养的妈妈们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保障。
新京报记者 王鹿 编辑 赵昀 校对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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