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1(三)

 

81

距不应大于 10 d,且不应大于 200mm,d 为搭接钢筋的较小直径。

当受压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m 范围内

各设置两道箍筋。

8.4.78.4.78.4.78.4.7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

度为 35d,d 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机械

连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 50%;直接承

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的机械连接接头,除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外,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 50%。

8.4.88.4.88.4.88.4.8 机械连接接头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满足纵向受力钢筋最小保护层

厚度的要求。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 25mm。接头连接件处箍筋间距

不应加大。

8.4.98.4.98.4.98.4.9 余热处理钢筋不宜焊接;细晶粒钢筋及直径大于 25mm 的普通热轧钢筋的

焊接应经试验确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353535dddd

且不小于 500mm ,d 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纵向受拉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

不宜大于 50%。注:承受均布荷载作用的屋面板、楼板、檩条等简支受弯构件,如受拉区内配置的纵

向受力钢筋少于 3 根时,允许在跨度两端四分之一跨度范围内设置一个焊接接头。

8.4.108.4.108.4.108.4.10 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也不

宜采用焊接接头,且严禁在钢筋上焊有任何附件(端部锚固除外)。

当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钢筋混凝土吊车梁、屋面梁及屋架下弦的纵向受拉钢

筋必须采用焊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必须采用闪光接触对焊,并去掉接头的毛刺及卷边;

2222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 25%,此时,

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取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的 45 倍;

3333 疲劳验算时,焊接接头应符合本规范第 4.2.5 条疲劳应力幅限值的规定。

8.4.118.4.118.4.118.4.11 当有充分依据时,对下列情况的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可适当放宽:

1111 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的装配式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

2222 采用搭接连接的墙体竖向受力钢筋;

82

3333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拼接处的钢筋连接。

8.58.58.58.5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8.5.18.5.18.5.18.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8.5.18.5.18.5.18.5.1规定规定规定规定

的数值。的数值。的数值。的数值。

表表表表 8.5.18.5.18.5.18.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注:注:注:注:1111 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 400MPa400MPa400MPa400MPa级钢筋时应允许減小级钢筋时应允许減小级钢筋时应允许減小级钢筋时应允许減小

0.050.050.050.05;当采用;当采用;当采用;当采用 500MPa500MPa500MPa500MPa钢筋时应允许減小钢筋时应允许減小钢筋时应允许減小钢筋时应允许減小 0.100.100.100.10;;;;

2222 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3333 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

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

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 )f fb b h′ ′−后的截面面积计算;后的截面面积计算;后的截面面积计算;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4444 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一侧纵向钢筋一侧纵向钢筋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

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8.5.28.5.28.5.28.5.2 对基础板,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截面的临界厚度及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面积,

且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 0.10 %。

(8.5.2-1)crmin y

1.05 Mhf bρ

=

(8.5.2-2)s min crA bhρ=

式中:hcr——构件截面的临界厚度,数值应不小于截面高度的一半;

M——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

ρmin——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按本规范第 8.5.1 条取用;

b——构件的截面宽度;

As——构件的最小配筋面积。

受力类型受力类型受力类型受力类型 最小配筋百分率最小配筋百分率最小配筋百分率最小配筋百分率

受压构件受压构件受压构件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全部纵向钢筋全部纵向钢筋全部纵向钢筋 0.600.600.600.60和和和和 10101010 中的较大值中的较大值中的较大值中的较大值c yf f

一侧纵向钢筋一侧纵向钢筋一侧纵向钢筋一侧纵向钢筋 0.200.200.200.20

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筋筋筋 0.200.200.200.20和和和和 45454545 中的较大值中的较大值中的较大值中的较大值t yf f

83

9999 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

9.19.19.19.1 板板板板

((((IIII))))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9.1.19.1.19.1.19.1.1 混凝土板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1111 两对边支承的板应按单向板计算;

2222 四边支承的板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小于或等于 2.0 时,应按双向板计算;

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 2.0,但小于 3.0 时,宜按双向板计算;

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或等于 3.0 时,应按沿短边方向受力的单向板

计算。

9.1.29.1.29.1.29.1.2 现浇混凝土板的厚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111 板的跨度与板厚之比:钢筋混凝土单向板不大于 30,双向板不大于 40;

无梁支承的有柱帽板不大于 35,无梁支承的无柱帽板不大于 30;预应力板可适

当增加;当荷载、跨度较大时,板的跨厚比宜适当减小。

2222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应小于表 9.1.2 规定的数值。

表表表表 9.1.29.1.29.1.29.1.2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最小厚度(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最小厚度(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最小厚度(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最小厚度(mmmmmmmm))))

9.1.39.1.39.1.39.1.3 板中受力钢筋的间距,当板厚不大于 150mm 时不宜大于 200mm;当板厚 h

大于 150mm 时不宜大于 1.5h,且不宜大于 250mm;对于厚度不小于 1000mm 的

板 的 类 别 最小厚度

单向板

屋面板 60民用建筑楼板 60工业建筑楼板 70行车道下的楼板 80

双向板 80密肋板 50

悬臂板

悬臂长度不大于 500mm 60悬臂长度不大于 1000mm 100悬臂长度不大于 1500mm 150

无梁楼板 150

空心楼板筒芯內模 180箱体内模 250

84

现浇板,不宜大于板厚的 1/3,且不应大于 500mm。

9.1.49.1.49.1.49.1.4 采用分离式配筋的多跨板,板底钢筋宜全部伸入支座;板面钢筋向跨内的

延伸长度应能够覆盖负弯矩图,并满足钢筋锚固的要求。

简支板板底受力钢筋伸入支座边的长度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的 5 倍。

连续板的板底受力钢筋应伸过支座中心线,且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的 5

倍;当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长度宜适当增加。

9.1.59.1.59.1.59.1.5 当板中采用钢筋焊接网片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IIIIIIII)))) 构造配筋构造配筋构造配筋构造配筋

9.1.69.1.69.1.69.1.6 现浇板的受力钢筋与梁平行时,应沿板边在梁长度方向上配置间距不大于

200mm 且与梁垂直的上部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 8mm,单位长度内的总截

面面积不宜小于板中单位宽度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伸入板内的长度

从梁边算起每边不宜小于 lo////4,lo为板计算跨度。

9.1.79.1.79.1.79.1.7 与支承结构整体浇筑的混凝土板,应沿支承周边配置上部构造钢筋,其直

径不宜小于 8mm,间距不宜大于 2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现浇楼盖周边与混凝土梁或混凝土墙整体浇筑的板,垂直于板边构造钢

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跨中相应方向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

2222 该钢筋自梁边或墙边伸入板内的长度,不宜小于 lo////4,lo为板的计算跨度 ;

3333 在板角处该钢筋应沿两个垂直方向布置、放射状布置或斜向平行布置;

4444 当柱角或墙的阳角凸出到板内且尺寸较大时,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

应从柱边或墙边算起,且应按受拉钢筋锚固在梁内、墙内或柱内。

9.1.89.1.89.1.89.1.8 嵌固在砌体墙内的现浇混凝土板,应沿支承周边配置上部构造钢筋,其直

径不宜小于 8mm,间距不宜大于 2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沿板的受力方向配置的上部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跨中

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沿非受力方向配置的上部构造钢筋,可适当减少 ;

2222 与板边垂直的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从墙边算起不宜小于 l0////7,lo为

板的短边跨度;

3333 在两边嵌固于墙内的板角部分,应配置沿两个垂直方向布置、放射状布

置或斜向平行布置的上部构造钢筋;该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从墙边算起不宜小于

85

l0////4,lo为板的短边跨度。

9.1.99.1.99.1.99.1.9 单向板应在垂直于受力的方向布置分布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受力钢

筋的 15%,且不宜小于该方向板截面面积的 0.15%。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

250mm,直径不宜小于 6mm。当集中荷载较大时,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尚应增

加,且间距不宜大于 200mm。

当有实践经验或可靠措施时,预制单向板的分布钢筋可不受本条的限制。

9.1.109.1.109.1.109.1.10 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应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双向配置防裂

钢筋。配筋率均不宜小于 0.1%,间距不宜大于 200mm。防裂钢筋可利用原有钢

筋贯通布置,也可另行设置构造钢筋,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要求搭接或在

周边构件中锚固。

楼板平面的蜂腰、瓶颈部位宜适当增加板厚和配筋。沿板的孔边、凹角部位

宜加配防裂钢筋。

((((IIIIIIIIIIII)))) 板柱结构及空心楼板板柱结构及空心楼板板柱结构及空心楼板板柱结构及空心楼板

9.1.119.1.119.1.119.1.11 混凝土板中配置抗冲切箍筋或弯起钢筋时,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111 板的厚度不宜小于 200mm;

2222 按计算所需的箍筋及相应的架立钢筋应配置在与 45°冲切破坏锥面相交

的范围内,且从集中荷载作用面或柱截面边缘向外的分布的长度不应小于 1.5 0h

(图 9.1.11 a);箍筋应做成封闭式,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应大于 ;0 / 3h

3333 按计算所需弯起钢筋的弯起角度可根据板的厚度在 30°~ 45°之间选取;

弯起钢筋的倾斜段应与冲切破坏锥面相交(图 9.1.11 b)其交点应在集中荷载作

用面或柱截面边缘以外(1/2~2/3)h 的范围内。弯起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

且每一方向不宜少于 3 根。

86

(aaaa) (bbbb)

图 9.1.119.1.119.1.119.1.11 板中抗冲切钢筋布置

(a)用箍筋作抗冲切钢筋 (b)用弯起钢筋作抗冲切钢筋

1 — 冲切破坏锥面; 2 — 架立钢筋; 3 —箍筋; 4 — 弯起钢筋

9.1.129.1.129.1.129.1.12 当板厚度不小于 150mm 时,其无支承端面的板面钢筋应向下弯折至板底。

采用焊接钢筋网片时,宜设置 U 形构造钢筋并与板顶、板底的网片钢筋搭接。

9.1.139.1.139.1.139.1.13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的体积空心率不宜小于 25%,也不宜大于 50%。

采用筒芯内模时,板顶、板底厚度宜相等且不应小于 40mm。筒芯沿顺筒方

向间断布置时,筒端肋宽不应小于 50mm。顺筒肋宽与筒芯外径比不宜小于 0.2,

且不应小于 50mm 及 60mm(预应力楼板)。应在筒芯间肋宽内布置受力钢筋,

并在肋宽范围内设置构造钢筋。

采用箱体内模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 250mm。板顶、板底厚度宜相等且不

应小于 50mm,板顶厚度尚不应小于箱体底面边长的 1/15。箱体间肋宽与箱体高

度比不宜小于 0.25,且肋宽不应小于 60mm 及 80mm(预应力楼板)。应在箱体

间肋宽内布置受力钢筋,并在肋宽范围内设置构造钢筋箍筋。

87

9.29.29.29.2 梁梁梁梁

((((IIII)))) 纵向配筋纵向配筋纵向配筋纵向配筋

9.2.19.2.19.2.19.2.1 梁的纵向受力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应少于两根;

2222 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当梁高不小于 300mm 时,不应小于 10mm;当梁

高小于 300mm 时,不宜小于 8mm;

3333 架立钢筋的直径,当梁的跨度小于 4m 时,不宜小于 8mm;当梁的跨度

为 4~6m 时,不应小于 12mm;当梁的跨度大于 6m 时,不宜小于 16mm;

4444 在梁的配筋密集区域宜采用并筋(钢筋束)的配筋形式,并筋的等效直

径详见本规范第 4.2.7 条的规定;

5555 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 30mm 和 1.5d ;梁下部纵向钢筋的净

间距不应小于 25mm 和 d。当下部纵向钢筋多于两层时,两层以上钢筋水平方向

的中距应比下面两层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层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 25mm 和

d,d 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

9.2.29.2.29.2.29.2.2 梁简支端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从支座边算起的锚固长度 las 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当 时不小于 5d,d 为钢筋的最大直径;t 00.7V f bh≤

2222 当 时对带肋钢筋不小于 12d ,对光面钢筋不小于 15d,d 为t 00.7V f bh>

钢筋的最大直径;

3333 如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

取在钢筋上加焊锚固钢板或将钢筋端部焊接在梁端预埋件上等有效的锚固措施;

4444 支承在砌体结构上的钢筋混凝土独立梁,在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 asl

范围内应配置不少于两个箍筋,其直径不宜小于 0.25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

大直径;间距不宜大于 10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

注:对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25 及以下的简支梁和连续梁的简支端,当距支座边 1.5h 范

围内作用有集中荷载,且 时,对带肋钢筋宜采取附加锚固措施,或取00.7 tV f bh>

锚固长度 。15asl d≥

9.2.39.2.39.2.39.2.3 钢筋混凝土梁支座负弯矩纵向受拉钢筋不宜在受拉区截断。当必须截断时,

应符合以下规定:

88

1111 当 时,应延伸至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0t7.0 bhfV ≤≤≤≤

面以外不小于 20d 处截断,且从该钢筋强度充分利用截面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

;a2.1 l

2222 当 时,应延伸至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0t7.0 bhfV >>>>

面以外不小于 且不小于 20d 处截断,且从该钢筋强度充分利用截面伸出的长度0h

不应小于 ;0a2.1 hl ++++

3333 若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截断点仍位于负弯矩对应的受拉区内,则应延伸至

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不小于 1.3h0且不小于 20d 处

截断,且从该钢筋强度充分利用截面伸出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 。a 01.2 1.7l h+

9.2.49.2.49.2.49.2.4 在钢筋混凝土悬臂梁中,应有不少于两根上部钢筋伸至悬臂梁外端,并向

下弯折不小于 12d;其余钢筋不应在梁的上部截断,而应按本规范第 9.2.8 条规

定的弯起点位置向下弯折,并按本规范第 9.2.7 条的规定在梁的下边锚固。

9.2.59.2.59.2.59.2.5 梁内受扭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应符合下列规定:t ,minlρ

(9.2.5)t ,min 0.6 tly

T fVb f

ρ =

当 时,取 。0.2)/( >VbT 0.2)/( =VbT

式中: ——受扭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t ,minlρ st /lA bh

——抗剪的截面宽度,按本规范第 6.4.1 条的规定取用。对箱形截面b

构件, 本条中的 b 均应以 bh代替;

——沿截面周边布置的受扭纵向钢筋总截面面积。lAst

沿截面周边布置的受扭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 200mm 和梁截面短边长

度;应在梁截面四角设置受扭纵向钢筋,其余受扭纵向钢筋宜沿截面周边均匀对

称布置。当梁支座边作用有较大扭矩时,受扭纵向钢筋应按受拉钢筋锚固在支座

内。

在弯剪扭构件中,配置在截面弯曲受拉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

小于按本规范第 8.5.1 条规定的受弯构件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的钢筋截面面积与

按本条受扭纵向钢筋配筋率计算并分配到弯曲受拉边的钢筋截面面积之和。

9.2.69.2.69.2.69.2.6 按简支计算但梁端实际受到部分约束时,应在支座区上部设置纵向构造钢

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梁跨中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计算所需截面面积的四分之

一,且不应少于两根。该纵向构造钢筋自支座边缘向跨内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

89

l0/5,l0为梁的计算跨度。

((((IIIIIIII)))) 横向配筋横向配筋横向配筋横向配筋

9.2.79.2.79.2.79.2.7 混凝土梁宜采用箍筋作为承受剪力的钢筋。

梁底的角部钢筋不应弯起;梁顶无现浇板时顶层的角部钢筋不应弯下。当采

用弯起钢筋承受剪力时,弯起角宜取 45˚或 60˚;在弯终点外应留有平行于梁轴线

方向的锚固长度,且在受拉区不应小于 20d,在受压区不应小于 10d,d 为弯起

钢筋的直径。

9.2.89.2.89.2.89.2.8 在混凝土梁的受拉区中,弯起钢筋的弯起点可设在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

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之前,但弯起钢筋与梁中心线的交点应位于不需要该钢筋

的截面之外(图 9.2.8);同时弯起点与按计算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之间的距离

不应小于 。2/0h

当按计算需要设置弯起钢筋时,从支座起前一排的弯起点至后一排的弯终点

的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表 9.2.9 中 时的箍筋最大间距。弯起t 0 p00.7 0.05V f bh N> +

钢筋不应采用浮筋。

图图图图 9.2.89.2.89.2.89.2.8 弯起钢筋弯起点与弯矩图的关系弯起钢筋弯起点与弯矩图的关系弯起钢筋弯起点与弯矩图的关系弯起钢筋弯起点与弯矩图的关系

1—受拉区的弯起点;2—按计算不需要钢筋"b"的截面;

3—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图;4—按计算充分利用钢筋"a"或"b"强度的截面;

5—按计算不需要钢筋"a"的截面;6—梁中心线

9.2.99.2.99.2.99.2.9 梁中箍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90

1111 按承载力计算不需要箍筋的梁,当截面高度 300mm 时,应沿梁全长>h

设置构造箍筋;当截面高度 150~300mm 时,可仅在构件端部 lo////4 范围内设置=h

构造箍筋,lo为跨度。但当在构件中部 lo////2 范围内有集中荷载作用时,则应沿梁

全长设置箍筋。当截面高度 150mm 时,可以不设置箍筋;<h2222 对截面高度大于 800mm 的梁,箍筋直径不宜小于 8mm;对截面高度不

大于 800mm 的梁,箍筋直径不宜小于 6mm。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

时,箍筋直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压钢筋最大直径的 0.25 倍;

3333 梁中箍筋的最大间距宜符合表 9.2.9 的规定;当 >V t 0 00.7 0.05 pf bh N+

时,箍筋的配筋率 尚不应小于 ;sv ( /( ))A bsρ t yv0.24 /f f

表表表表 9.2.99.2.99.2.99.2.9 梁中箍筋的最大间距(梁中箍筋的最大间距(梁中箍筋的最大间距(梁中箍筋的最大间距(mmmmmmmm))))

4444 当梁中配有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箍筋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箍筋应做成封闭式;

2)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 15d,同时不应大于 400mm。当一层内的纵向受

压钢筋多于 5 根且直径大于 18mm 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纵向受压钢筋的最

小直径的 10 倍;

3)当梁的宽度大于 400mm 且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 3 根时,或当梁

的宽度不大于400mm但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

9.2.109.2.109.2.109.2.10 在弯剪扭构件中,箍筋的配筋率 不应小于 。svρ t yv0.28 /f f

箍筋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 9.2.9 的规定,其中受扭所需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

且应沿截面周边布置。当采用复合箍筋时,位于截面内部的箍筋不应计入受扭所

需的箍筋面积。受扭所需箍筋的末端应做成 135°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

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

在超静定结构中,考虑协调扭转而配置的箍筋,其间距不宜大于 0.75b,此

处 b 按本规范第 6.4.1 条的规定取用,对箱形截面构件, 均应以 代替。b hb

梁 高 hhhh t 0 P00.7 0.05V f bh N> + t 0 P00.7 0.05V f bh N≤ +

300150 ≤< h 150 200500300 ≤< h 200 300800500 ≤< h 250 350

800>h 300 400

91

((((IIIIIIIIIIII)))) 局部配筋及深梁局部配筋及深梁局部配筋及深梁局部配筋及深梁

9.2.119.2.119.2.119.2.11 位于梁下部或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应全部由附加横向钢筋承

担;附加横向钢筋宜采用箍筋。

箍筋应布置在长度为 ( )的范围内(图 9.2.11)。当采用吊筋时,弯起s 12 3h b+

段应伸至梁的上边缘,且末端水平段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 9.2.7 条的规定。

附加横向钢筋所需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9.2.11)αsinyv

sv fFA ≥≥≥≥

式中: ——承受集中荷载所需的附加横向钢筋总截面面积;当采用附加吊筋svA

时, 应为左、右弯起段截面面积之和;svA

F——作用在梁的下部或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设计值;

——附加横向钢筋与梁轴线间的夹角。α

(a) (b)

图 9.2.119.2.119.2.119.2.11 梁截面高度范围内有集中荷载作用时附加横向钢筋的布置

(a)附加箍筋;(b)附加吊筋

注:图中尺寸单位 mm。

1 — 传递集中荷载的位置; 2 — 附加箍筋; 3 — 附加吊筋

9.2.129.2.129.2.129.2.12 折梁的内折角处应增设箍筋(图 9.2.12)。箍筋应能承受未在压区锚固纵

向受拉钢筋的合力,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全部纵向钢筋合力的 0.35 倍。

92

图 9.2.129.2.129.2.129.2.12 折梁内折角处的配筋

由箍筋承受的纵向受拉钢筋的合力按下列公式计算:

未在受压区锚固的纵向受拉钢筋的合力为:

(9.2.12-1)s1 y s12 cos 2N f A α=

全部纵向受拉钢筋合力的 0.35 倍为:

(9.2.12-2)s2 y s0.7 cos 2N f A α=

式中: ——全部纵向受拉钢筋的截面面积;sA

——未在受压区锚固的纵向受拉钢筋的截面面积;s1A

——构件的内折角。α

按上述条件求得的箍筋应设置在长度 s( )的范围内。)8/3tan( αhs =

9.2.139.2.139.2.139.2.13 梁的腹板高度 不小于 450mm 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wh

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

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 )的 0.1%,且其间距不宜大于 200mm。此处,wbh

腹板高度 按本规范第 6.5.1 条的规定取用。wh

9.2.149.2.149.2.149.2.14 薄腹梁或需作疲劳验算的钢筋混凝土梁,应在下部二分之一梁高的腹板内

沿两侧配置直径为 8~14mm、间距为 100~150mm 的纵向构造钢筋,并按下密上

疏的方式布置。在上部二分之一梁高的腹板内,纵向构造钢筋可按本规范第

9.2.13 条的规定配置。

93

9.2.159.2.159.2.159.2.15 的简支钢筋混凝土单跨梁或多跨连续梁宜按深受弯构件应符合0 / 5.0l h <

本规范附录 G 的规定。此处,h 为梁截面高度;l0为梁的计算跨度,可取支座中

心线之间的距离和 ( 为梁的净跨)两者中的较小值。n15.1 l nl

9.39.39.39.3 柱柱柱柱

((((IIII))))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9.3.19.3.19.3.19.3.1 柱中纵向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

5%;

2222 柱中纵向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 50mm,且不宜大于 300mm;

3333 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不小于 600mm 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不小

于 10mm 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4444 圆柱中纵向钢筋根数不宜少于 8 根,不应少于 6 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

置。

注:水平浇筑的预制柱,纵向钢筋的最小净间距可按梁的有关规定取用。

9.3.29.3.29.3.29.3.2 柱中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d////4 且不小于 6mm,d 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

2222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400mm 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 15d,d

为纵向钢筋的最小直径;

3333 柱及其它受压构件中的周边箍筋应做成封闭式;对圆柱中的箍筋,末端

应做成 135°弯钩,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 5d,d 为箍筋的直径,箍筋应

在相邻两纵筋间搭接且勾住相邻两根纵筋;

4444 当柱截面短边尺寸大于 400mm 且各边纵向钢筋多于 3 根时,或当柱截面

短边尺寸不大于 400mm 但各边纵向钢筋多于 4 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5555 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 3 %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

间距不应大于 10d 且不应大于 200mm,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箍筋末端

应做成 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 5d,d 为箍筋的直径;

6666 在配置连续螺旋式箍筋、焊接环式箍筋或连续复合螺旋式箍筋的柱中,

94

如计算中考虑间接钢筋的作用,则间接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 80mm 及 dcor/5,且

不宜小于 40mm,dcor为按间接钢筋内表面确定的核心截面直径。

9.3.39.3.39.3.39.3.3 工形截面柱的翼缘厚度不宜小于 120mm,腹板厚度不宜小于 100mm。

当腹板开孔时,宜在孔洞周边每边设置 2~3 根直径不小于 8mm 的加强钢筋,

每个方向加强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被截断钢筋的截面面积。

((((IIIIIIII)))) 梁柱节点梁柱节点梁柱节点梁柱节点

9.3.49.3.49.3.49.3.4 框架中间层端节点处,梁上部纵向钢筋伸入节点的锚固长度,当采用直线

锚固形式时,不应小于 ;且伸过柱中心线不宜小于 5d, d 为梁钢筋的直径。al

当柱截面尺寸不足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可采用在钢筋端部加锚头(锚板)的机

械锚固方式。当采用机械锚固且符合本规范第 8.3.3 条的规定时,包含锚头(锚板)

在内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0.4 ,且宜伸至柱外侧纵筋内边(图 9.3.4a)。a 0l

梁上部纵向钢筋也可采用 90°弯折锚固的方式。其时应将钢筋伸至节点对边

并向节点内弯折,其包含弯弧段在内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 0.4 ,包含弯弧a0l

段在内的竖直投影长度应取为 (图 9.3.4b)。12d

(a) (b)

图 9.3.49.3.49.3.49.3.4 梁上部纵向钢筋在中层端节点内的锚固

(a)钢筋端头加锚板锚固;(b)钢筋末端 90°弯折锚固

框架梁下部纵向钢筋在端节点处的锚固,当计算中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抗拉强

度时,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长度应与上部钢筋的规定相同。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

的强度或仅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抗压强度时,其伸入节点的锚固长度应分别符合本

规范第 9.3.5 条中间节奌梁下部纵向钢筋锚固的规定。

95

9.3.59.3.59.3.59.3.5 框架中间层中间节点或连续梁中间支座处,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应贯穿节点

或支座。

框架梁或连续梁下部纵向钢筋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处应满足下列要求:

1111 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时,其伸入节点或支座的锚固长度应符合

本规范第 9.2.2 条中 时的规定;t 00.7V f bh>

2222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下部纵向钢筋应锚固在节点或支

座内。此时,可采用直线锚固方式(图 9.3.5a),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受拉

钢筋锚固长度 ;下部纵向钢筋也可伸过节点或支座范围,并在梁中弯矩较小处al

设置搭接接头,搭接起始点至节点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1.5ho(图 9.3.5b);

3333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压强度时,下部纵向钢筋应按受压钢筋锚固

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内,此时,其直线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a0.7l

(a) (b)

图 9.3.59.3.59.3.59.3.5 梁下部纵向钢筋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范围的锚固与搭接

(a)下部纵向钢筋在节点中直线锚固;(b)下部纵向钢筋在节点或支座范围外的搭接

9.3.69.3.69.3.69.3.6 顶层中间节点处柱的纵向钢筋,以及顶层端节点的内侧柱纵向钢筋应伸至

柱顶且自梁底算起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当锚固长度不足时,可采用 90°弯折al

锚固或带锚头(锚板)的机械锚固。

当柱纵向钢筋采用 90°弯折锚固时,柱纵向钢筋垂直投影长度不应小于

0.5 ;弯折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宜小于 12d(图 9.3.6a)。当柱顶有现浇板且板a0l

厚不小于 80mm,柱纵向钢筋也可向节点外弯折。

当柱纵向钢筋采用带锚头(锚板)的机械锚固形式时,包含锚头(锚板)在内的

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0.5 ,且柱纵向钢筋应伸至柱顶部(图 9.3.6b)。a0l

96

(a) (b)

图 9.3.69.3.69.3.69.3.6 顶层节点中柱纵向钢筋在节点内的锚固

(a)柱纵向钢筋 90°弯折锚固;(b)柱纵向钢筋端头加锚板锚固

9.3.79.3.79.3.79.3.7 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

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及其附近部位搭

接。搭接可采用下列方式:

1111 搭接接头可沿顶层端节点外侧及梁端顶部布置(图 9.3.7a),搭接长度不

应小于 1.5la 。其中,伸入梁内的外侧柱纵向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其全部面积

的 65% ;梁宽范围以外的外侧柱纵向钢筋宜沿节点顶部伸至柱内边,当柱纵向

钢筋位于柱顶第一层时,至柱内边后宜向下弯折不小于 8d 后截断(图 9.3.7a);

当柱纵向钢筋位于柱顶第二层时,可不向下弯折,d 为柱纵向钢筋的直径。

当有现浇板且板厚不小于 80mm 时,梁宽范围以外的外侧柱纵向钢筋也可伸

入现浇板内,其长度与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相同。当外侧柱纵向钢筋配筋率大

于 1.2%时,伸入梁内的柱纵向钢筋应满足以上规定,且宜分两批截断,其截断

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20d。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节点外侧并向下弯至梁下边

缘高度位置截断。此处,d 为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直径。

当梁的截面高度较大,采用的梁柱钢筋相对较细,从梁底算起的直线搭接长

度未延伸至柱顶即已满足 1.5la 的要求时,应将搭接长度延伸至柱顶并满足搭接

长度 1.7la的要求;当柱的截面高度较大时,采用的梁柱钢筋相对较细,从梁底

算起的弯折搭接长度未延伸至柱内侧边缘即已满足 1.5la 的要求时,其弯折后包

括弯弧在内的水平段的长度不应小于 15d,d 为柱纵向钢筋的直径。

2222 搭接接头也可沿节点外侧直线布置(图 9.3.7b),此时,搭接长度自柱顶

算起不应小于 1.7la。当上部梁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 1.2 %时,弯入柱外侧的梁

97

上部纵向钢筋应满足以上规定的搭接长度,且宜分两批截断,其截断点之间的距

离不宜小于 20d,d 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

9.3.89.3.89.3.89.3.8 框架顶层端节点处梁上部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应符合下列规定:sA

(9.3.8)y

0bccs

35.0f

hbfA

β≤

式中: ——梁腹板宽度;bb

——梁截面有效高度。0h

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的弯弧内半径,当钢筋直径 d

不大于 25mm 时,不宜小于 6d;当钢筋直径 d 大于 25mm 时,不宜小于 8d。

9.3.99.3.99.3.99.3.9 中间层框架柱的纵向钢筋接头应设在节点区以外。在框架节点内应设置水

平箍筋,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 9.3.2 条柱中箍筋的构造规定,但间距不宜大于

250mm。对四边均有梁与之相连的中间节点,节点内可只设置沿周边的矩形箍筋 。

当顶层端节点内有梁上部纵向钢筋和柱外侧纵向钢筋的搭接接头时,节点内水平

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 8.4.6 条的规定。

((((IIIIIIIIIIII)))) 牛牛牛牛 腿腿腿腿

9.3.109.3.109.3.109.3.10 柱牛腿(当 时)的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图 9.3.10):0a h≤

1111 牛腿的裂缝控制要求

(9.3.10)

0

0tk

vk

hkvk

5.05.01

ha

bhfFFF

+⎟⎟⎠

⎞⎜⎜⎝

⎛−≤ β

式中: ——作用于牛腿顶部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的竖向力值;vkF

——作用于牛腿顶部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的水平拉力值;hkF

——裂缝控制系数:对支承吊车梁的牛腿,取 0.65;对其它牛腿,取0.80;β

a——竖向力的作用点至下柱边缘的水平距离,此时应考虑安装偏差

20mm;当考虑安装偏差后的竖向力作用点仍位于下柱截面以内时,

取等于 0;

——牛腿宽度;b

——牛腿与下柱交接处的垂直截面有效高度,取 ,当0h 1 s tanh a c α− + ⋅ α

大于 45o时,取 45°,c 为下柱边缘到牛腿外边缘的水平长度。

98

2222 牛腿的外边缘高度 不应小于 ,且不应小于 200mm。1h / 3h

3333 在牛腿顶面的受压面上,由竖向力 所引起的局部压应力不应超过vkF

。c75.0 f

图 9.3.109.3.109.3.109.3.10 牛腿的外形及钢筋配置1 —上柱;2 —下柱;3 —弯起钢筋;4 —水平箍筋

9.3.119.3.119.3.119.3.11 在牛腿中,由承受竖向力所需的受拉钢筋截面面积和承受水平拉力所需的

锚筋截面面积所组成的纵向受力钢筋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9.3.11)y

h

0y

v 2.185.0 f

Fhf

aFAs +≥

此处,当 时,取 。00.3a h< 00.3a h=

式中: ——作用在牛腿顶部的竖向力设计值;vF

——作用在牛腿顶部的水平拉力设计值。hF

9.3.129.3.129.3.129.3.12 沿牛腿顶部配置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 HRB500 级或 HRB400 级钢筋。

全部纵向受力钢筋及弯起钢筋宜沿牛腿外边缘向下伸入下柱内 150mm 后截断

(图 9.3.10)。

纵向受力钢筋及弯起钢筋伸入上柱的锚固长度,当采用直线锚固时不应小于

本规范第 8.3.1 条规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当上柱尺寸不足时,钢筋的锚固al

应符合本规范第 9.3.4 条梁上部钢筋在框架中间层端节点中带 90°弯折的锚固规

99

定。此时,锚固长度应从上柱内边算起。

承受竖向力所需的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按牛腿有效截面计算不应小于

0.20%及 ,也不宜大于 0.60%,钢筋数量不宜少于 4 根,直径不宜小于t y0.45 /f f

12mm。

当牛腿设于上柱柱顶时,宜将牛腿对边的柱外侧纵向受力钢筋沿柱顶水平弯

入牛腿,作为牛腿纵向受拉钢筋使用;当牛腿顶面纵向受拉钢筋与牛腿对边的柱

外侧纵向钢筋分开配置时,牛腿顶面纵向受拉钢筋应弯入柱外侧,并应符合本规

范第 8.4.4 条有关钢筋连接的规定。

9.3.139.3.139.3.139.3.13 牛腿应设置水平箍筋,水平箍筋的直径宜为 6~12mm,间距宜为

100~150mm;且在上部 范围内的水平箍筋总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承受竖向力02 / 3h

的受拉钢筋截面面积的二分之一。

当牛腿的剪跨比 时,宜设置弯起钢筋。弯起钢筋宜采用 HRB5000/ 0.3a h ≥

级或 HRB400 级钢筋,并宜使其与集中荷载作用点到牛腿斜边下端点连线的交点

位于牛腿上部 至 之间的范围内,l 为该连线的长度(图 9.3.10)。其截面面/ 6l / 2l

积不宜小于承受竖向力的受拉钢筋截面面积的二分之一,根数不宜少于 2 根,直

径不宜小于 12mm。纵向受拉钢筋不得兼作弯起钢筋。

9.49.49.49.4 墙墙墙墙

9.4.19.4.19.4.19.4.1 垂直构件截面长、短边比例大于 4 时,宜按墙的要求进行设计。

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厚度不宜小于 140mm,尚不宜小于层

高的 1/25;对框架-墙结构,墙的厚度尚不宜小于层高的 1/20。

当采用预制楼板时,墙的厚度尚应满足墙内竖向钢筋贯通的要求。

9.4.29.4.29.4.29.4.2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 8mm,间距不宜大

于 300mm。

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 ( , 为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和竖shρv

sh

bsA

vs

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 ( 为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小于 0.20 %;重svρ ,h

sv

bsA

hs

100

要部位的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宜适当提高。

墙中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部位,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宜适当提高。

9.4.39.4.39.4.39.4.3 厚度大于 160mm 的墙应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厚度不大于 160mm 的墙宜

在其重要部位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

双排分布钢筋网应沿墙的两个侧面布置,且应采用拉筋连系;拉筋直径不宜

小于 6mm,间距不宜大于 600mm;对重要部位的墙宜适当增加拉筋的数量。

9.4.49.4.49.4.49.4.4 带边框的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宜贯穿柱、梁或锚固在柱、梁内。

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应伸至墙端,并向内水平弯折 10d 后截断,d 为钢筋直径 。

端部有翼缘或转角的墙,内墙两侧和外墙内侧的水平分布钢筋应伸至翼墙或

转角外边,并分别向两侧水平弯折后截断,其水平弯折长度不宜小于 15d。在转

角外墙外侧的水平分布钢筋,应在墙端外角处弯入翼墙,并与翼墙外侧的水平分

布钢筋搭接。

墙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2la 。同排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

之间以及上、下相邻水平分布钢筋的搭接接头之间,沿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宜小

于 500mm。

墙竖向分布钢筋可在同一高度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2 la 。

9.4.59.4.59.4.59.4.5 墙洞口上、下两边的水平钢筋除应满足洞口连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要求外,

尚不应少于 2 12。对于未考虑计算的小洞口,洞边钢筋截面面积分别不宜小于φ

洞口截断的水平分布钢筋总截面面积的一半。纵向钢筋自洞口边伸入墙内的长度

不应小于本规范第 8.3.1 条规定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墙洞口连梁应沿全长配置箍筋,箍筋直径不宜小于 6mm,间距不宜大于

150mm。在顶层洞口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范围内,应设置间距不大

于 150mm 的箍筋,箍筋直径宜与跨内箍筋直径相同。同时,门窗洞边的竖向钢

筋应按受拉钢筋锚固在顶层连梁高度范围内。

9.4.69.4.69.4.69.4.6 墙肢两端应配置竖向受力钢筋,并与墙内的竖向分布钢筋共同用于墙的正

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墙厚不小于 160mm 时,每端的竖向受力钢筋不宜少于

4 12 或 2 16;并宜沿该竖向钢筋方向配置直径不小于 6mm、间距不大于 250mmφ φ

的拉结筋。

9.4.79.4.79.4.79.4.7 对于高度不大于 20m 且不超过 6 层房屋的墙,墙的厚度不应小于 120mm,

101

可采用单排配筋。但在重要的受力部位仍应配置双排分布钢筋网。其水平分布钢

筋及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宜大于 300mm。

9.4.89.4.89.4.89.4.8 当采用钢筋焊接网片配筋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59.59.59.5 叠合式构件叠合式构件叠合式构件叠合式构件

((((IIII)))) 叠合式受弯构件叠合式受弯构件叠合式受弯构件叠合式受弯构件

9.5.19.5.19.5.19.5.1 二阶段成形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当预制构件高度不足全截面高度的 0.4 倍

时,施工阶段应有可靠的支撑。

施工阶段有可靠支撑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可按整体的受弯构件设计计算,但

其斜截面抗剪承载力和叠合面抗剪承载力应按本规范附录 H 计算。

施工阶段无支撑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应对底部预制构件及浇筑混凝土后的整

体叠合构件按二阶段受力分别进行设计计算,详见本规范附录 H 的有关规定。

9.5.29.5.29.5.29.5.2 叠合式梁、板除应符合普通梁、板的构造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梁的叠合层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 100mm,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30。

预制梁的箍筋应全部伸入叠合层,且各肢伸入叠合层的直线段长度不宜小于

10d,d 为箍筋的直径。叠合梁的预制底梁顶面,应做成凹凸差不小于 6mm 的粗

糙面;

2222 板的叠合层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 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25。

叠合板的预制板表面,应做成凹凸差不小于 4mm 的粗糙面。承受较大荷载的叠

合板,宜在预制底板上设置伸入叠合层的构造钢筋。

9.5.39.5.39.5.39.5.3 在既有结构的楼板、屋盖上配筋、浇筑混凝土而成形的叠合式受弯构件,

按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分别进行计算。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的承载历史、实测

评估的材料性能、施工时支撑对既有结构卸载的具体情况,根据本规范第 3.7 节

的规定确定设计参数及荷载的组合效应。

对于叠合面可采取剔凿、植筋等方法加强叠合面两侧的共同受力。

((((IIIIIIII)))) 叠合式受压构件叠合式受压构件叠合式受压构件叠合式受压构件

9.5.49.5.49.5.49.5.4 二阶段成形的叠合式受压构件,,,,除应进行施工状态的承载力验算外,还应

按二次成形后的整体结构进行内力分析,并根据所得的荷载效应进行使用阶段结

102

构构件的设计计算。

9.5.59.5.59.5.59.5.5 对于由预制构件及后浇混凝土成形的叠合式受压构件,设计时应考虑预制

构件的实际支承状态、施工时支撑卸载的具体情况,进行施工阶段的承载力验算 。

使用阶段的叠合式受压构件作为整体构件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9.5.69.5.69.5.69.5.6 对于在既有结构上后浇混凝土成形的的叠合式受压构件,除应进行施工阶

段的承载力验算外,使用阶段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的承载历史、实测评估的材

料性能,施工时支撑卸载的具体情况,根据本规范第 3.7 节的规定确定荷载效应 、

设计参数,并应考虑既有构件与后浇构件之间合理的承载力分配,乘以不同的承

载力分配系数和材料的协调工作系数。

9.5.79.5.79.5.79.5.7 叠合式受压构件中的既有构件,应根据其承载历史、受损或缺陷状态、施

工卸载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材料强度、荷载效应及小于或等于 1.0 的承载力分

配系数。

后浇混凝土部分的承载力分配系数,对一般情况取 0.8;钢筋和混凝土材料

的强度设计值应乘协调工作系数 0.9。当施工时对既有结构采取支顶等卸载措施,

或有充分试验依据时,上述系数尚可适当调整。

9.5.89.5.89.5.89.5.8 柱外二次浇筑混凝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6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既有柱的强度。结合面粗糙的凹凸差不应小于 6mm,或通过植筋、焊接等方法

设置界面构造钢筋。后浇层中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 14mm;柱的箍筋直

径不应小于 8mm,且不小于柱内相应箍筋的直径。钢筋两端的连接或锚固应符

合规范的有关要求。

墙外二次浇筑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小于 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

墙或既有墙的强度。结合面粗糙的凹凸差应不小于 4mm,或通过植筋、焊接等

方法设置界面构造钢筋。后浇层中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应不小于 10mm;水平筋

直径应不小于 6mm,且不小于墙中相应钢筋的直径。钢筋两端的连接或锚固应

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要求。

9.69.69.69.6 装配式结构装配式结构装配式结构装配式结构

9.6.19.6.19.6.19.6.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按以下原则进行设计:

1111 根据结构方案和传力途径的要求,确定预制构件的布置及连接构造方式,

103

并进行结构分析及构件设计;

2222 预制构件的连接宜布置在结构受力较小且方便施工的位置;构件之间的

钢筋连接及混凝土接缝的方式应满足结构传力的要求;

3333 预制构件应按从生产到使用过程中的最不利工况分别进行设计;

4444 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满足建筑功能和结构耐久性的要求;

5555 预制构件及连接构造的设计应考虑标准化、模数化、系列化,方便制作

和施工,并满足经济性的要求。

9.6.29.6.29.6.29.6.2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按下列工况的荷载效应组合及计算简图进行设计:

1111 制作脱模:应考虑起吊时的混凝土的实体强度、脱模吸附力、吊装动力

系数、吊点位置、构件翻转时的受力状态。预制构件脱模时模板吸附力的等效荷

载为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脱模吸附系数的数值,吸附系数可取为 1.5;

2222 运输码放:应考虑运输、码放过程中的动力系数、吊装受力状态、码放

支点位置。对于运输时的动力系数取 1.5;

3333 安装就位:应考虑预制构件就位后的临时固定措施、施工荷载、各种可

能的临时荷载、动力系数。对于安装就位时的动力系数取 1.2;

4444 使用服役:应考虑装配施工形成整体结构以后,预制构件及节点连接按

结构整体分析所承担的相应内力进行设计。

注:脱模吸附系数及运输、安装时的动力系数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

9.6.39.6.39.6.39.6.3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框架梁、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机械连接、焊接或螺

栓连接的形式;板、墙等构件中的受力钢筋连接可采用搭接连接的形式。连接接

头的构造措施应能传递相应的内力,并符合本规范及相应标准的有关要求。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混凝土接合面应进行粗糙处理或做成齿槽式。拼接处应采

用细石混凝土灌缝,以形成销栓剪切键。

可以采用浆锚接头、胶锚接头连接,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9.6.49.6.49.6.49.6.4 单层房屋及高度不大于 20m 多层房屋的装配式楼盖,应采取下列加强整体

性的构造措施:

1111 预制板侧应采用双齿边;拼缝上口宽度不小于 30mm;并采用强度等级

不低于 C30 的细石混凝土灌缝;

2222 预制板端支座搁置宽度不宜小于 55mm;也可采用临时支顶或硬架支模

104

的方式在浇筑灌缝混凝土后形成搁置连接;空心板端孔中应有堵头,深度不少于

60mm;

3333 板的支承结构(圈梁、梁顶或墙顶)应有锚固钢筋伸出,在支承处互相

扭接或焊接与板端缝中通长的构造钢筋连接并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30 的混凝

土灌缝;

4444 对于端部没有伸出钢筋的预制板,应利用板端预埋件实现板间互相连结

或与支座的连接;也可在端部板侧拼缝中设置拉接钢筋以实现连接;

5555 可采取以下构造措施加强楼板的整体性:加宽板侧拼缝,间隔设置配筋

混凝土后浇带;在板端一定范围内设置负弯矩钢筋;围绕板的周边沿拼缝设置拉

接钢筋;

6666 对高度大于 20m 房屋的装配式楼盖、屋盖,应采用预制板-叠合式结构。

9.6.59.6.59.6.59.6.5 装配整体式预制梁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纵向受力钢筋应可靠地连

接,或伸入对边锚固。拼缝宽度不宜小于 80mm,并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C40 的

细石混凝土浇筑灌缝。

对计算时不考虑传递内力的接头,也应有可靠的固定连接措施,并采用强度

等级不小于 C30 的细石混凝土灌缝。

9.6.69.6.69.6.69.6.6 装配整体式预制柱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纵向受力钢筋应可靠地连

接,宜采用机械接头连接。接头处混凝土应浇筑密实。

当采用榫式接头时,纵向受力钢筋应可靠地连接贯穿节点。接头区域应采取

加设横向钢筋网;提高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设置附加纵向钢筋等措施,提高该

区段的截面承载力 0.3 ~ 05 倍(按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

当装配整体式结构中的预制柱采用浆锚接头的形式时,其施工工艺控制及配

构造措施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9.6.79.6.79.6.79.6.7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预制承重墙板应沿周边设置连接钢筋,与支承结构及相

邻墙板互相连接,并浇筑混凝士与周边楼盖、墙体连接形成整体。

预制墙板开洞部位应设置边缘构件加强连接,防止应力集中或传力失效。

应适当提高灌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并采取措施保证浇筑混凝土的密实性。

9.6.89.6.89.6.89.6.8 附着在混凝土结构上的自承重预制构件,应按以下原则设计:

1111 自承重预制构件应能承受自重、少量使用荷载、风荷载以及其它偶然作

105

用。地震区还应满足抗震设计的要求;

2222 自承重预制构件应与支承结构之间有可靠的连接,并有备用的连接途径,

且宜采用柔性的连接方式;

3333 混凝土外挂板还应考虑与主体结构连接构造的温度变形及抗震变形的适

应性,并满足建筑功能及耐久性的要求;

4444 镶嵌在框架内或采用焊接连接的自承重构件,还应考虑其对框架抗侧移

刚度的影响;

5555 批量生产的自承重预制构件及相应的连接构造,宜进行标准设计。

9.79.79.79.7 预埋件及连接件预埋件及连接件预埋件及连接件预埋件及连接件

9.7.19.7.19.7.19.7.1 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宜采用 Q235 级钢,锚板厚度宜不小于锚筋直径的 0.6 倍 。

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 b////8,b 为锚筋的间距。受力预埋件的锚

筋宜采用 HRB400 级或 HPB300 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 T 形焊接。当锚筋直径不大于 20mm 时,宜采用压力

埋弧焊;当锚筋直径大于 20mm 时,宜采用穿孔塞焊。当采用手工焊时,焊缝高

度不宜小于 6mm 和 0.5 d (HPB300 级钢筋)或 0.6 d (HRB400 级钢筋),d 为锚筋

的直径。

9.7.29.7.29.7.29.7.2 由锚板和对称配置的直锚筋所组成的受力预埋件,其锚筋的总截面面积 sA

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9.7.2):

1111 当有剪力、法向拉力和弯矩共同作用时,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

其中的较大值:

(9.7.2-1)zf

Mf

Nf

VAybrybyvr

s 3.18.0 ααααα++≥

(9.7.2-2)zf

Mf

NAybryb

s 4.08.0 ααα+≥

2222 当有剪力、法向压力和弯矩共同作用时,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

其中的较大值:

(9.7.2-3)zf

NzMfNVA

ybryvrs 3.1

4.03.0αααα

−+

−≥

106

(9.7.2-4)zf

NzMAybr

s 4.04.0

αα−

当 时,取 M= 。0.4M Nz< 0.4Nz

上述公式中的系数 、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vα bα

(9.7.2-5)( )y

cv 08.00.4 f

fd−=α

当 >0.7 时,取 =0.7。vα vα

(9.7.2-6)dt25.06.0b +=α

当采取防止锚板弯曲变形的措施时,可取 =1.0。bα

式中: ——锚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第 4.2 节采用,但不应大于yf

300N/mm2;

V ——剪力设计值;

N ——法向拉力或法向压力设计值,法向压力设计值不应大于 ,c0.5 f A

此处,A 为锚板的面积;

M ——弯矩设计值;

——锚筋层数的影响系数;当锚筋按等间距布置时:两层取 1.0;三rα

层取 0.9;四层取 0.85;

——锚筋的受剪承载力系数;vα

——锚筋直径;d

——锚板的弯曲变形折减系数;bα

——锚板厚度;t

——沿剪力作用方向最外层锚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z

图 9.7.9.7.9.7.9.7. 2222 由锚板和直锚筋组成的预埋件1 - 锚板; 2 - 直锚筋

9.7.39.7.39.7.39.7.3 由锚板和对称配置的弯折锚筋及直锚筋共同承受剪力的预埋件(图 9.7.3),

107

其弯折锚筋的截面面积 应符合下列规定:sbA

(9.7.3)svy

sb 25.14.1 AfVA α−≥

式中系数 按本规范第 9.7.2 条取用。当直锚筋按构造要求设置时,取vα。0s =A

注:弯折锚筋与钢板之间的夹角不宜小于 15°,也不宜大于 45°。

图 9.7.39.7.39.7.39.7.3 由锚板和弯折锚筋及直锚筋组成的预埋件

9.7.49.7.49.7.49.7.4 预埋件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2d 和 20mm。预埋件的位置

应使锚筋位于构件的外层主筋的内侧。

预埋件的受力直锚筋不宜少于 4 根,且不宜多于 4 层;其直径不宜小于 8mm,

且不宜大于 25mm。受剪预埋件的直锚筋可采用 2 根。

对受拉和受弯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 b、b1和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 c、c1,

均不应小于 3d 和 45mm。对受剪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 b 及 b1不应大于 300mm,

且 b1不应小于 6d 和 70mm;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 c1不应小于 6d 和 70mm,b、

c 均不应小于 3d 和 45mm(图 9.7.2)。

受拉直锚筋和弯折锚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 8.3.1 条规定的受拉钢

筋锚固长度;当锚筋采用 HPB300 级钢筋时末端还应有弯钩。当无法满足锚固长

度的要求时,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锚固措施。受剪和受压直锚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

于 15d,d 为锚筋的直径。

9.7.59.7.59.7.59.7.5 预制构件宜设置内埋式螺母、内埋式吊杆或预留吊装孔,并采用专用的配

套吊具实现吊装。

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的设计与构造应满足起吊方便和吊装安全的要求。

专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

规定选用。

9.7.69.7.69.7.69.7.6 预制构件也可以采用预埋的吊环实现吊装。预埋在构件中的受力吊环应采

108

用 HPB300 级钢筋制作,末端还应有弯钩。吊环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 ,并焊应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d30

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二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

65N/mm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四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三个吊环进行计算。

9.7.79.7.79.7.79.7.7 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设施的位置应能保证构件在吊装、运输过程中平稳受

力,避免产生引起构件裂缝或过大变形的内力。

设置预埋件、吊环、吊装孔及各种内埋式预留吊具时,应对构件在该处承受

吊装荷载作用的效应进行承载能力的复核验算。并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避免吊

点处混凝土局部破坏。

109

10101010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

10.110.110.110.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0.1.110.1.110.1.110.1.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进行承载能力计算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

算外,尚应对构件的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应计入预应力作用效应,相应的次弯矩、次剪力及次

轴力应参与组合计算。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加力作用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加力作用分项系

数 应取 1.0,不利时 应取 1.2;对参与组合的预加力效应项,结构重要性系pγ pγ

数 应取 1.0。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加力作用分项系数 应取 1.0。0γ pγ

10.1.210.1.210.1.210.1.2 当按裂缝控制要求配置的预应力筋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承载力不足

部分可由钢筋承担。

10.1.310.1.310.1.310.1.3 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 应符合下列规定,且不宜小于 :conσ ptk0.4 f

1111 钢丝、钢绞线、中强度预应力钢丝

(10.1.3-1)con ptk0.75 fσ ≤

2222 预应力螺纹钢筋

(10.1.3-2)con pyk0.85 fσ ≤

注: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上述张拉控制应力限值可提高 :1)要求提高构件ptk0.05 f

在施工阶段的抗裂性能而在使用阶段受压区内设置的预应力筋;2)要求部分抵消

由于应力松弛、摩擦、钢筋分批张拉以及预应力筋与张拉台座之间的温差等因素产

生的预应力损失。

10.1.410.1.410.1.410.1.4 施加预应力时,构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设计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75%。

注:当张拉预应力筋是为防止混凝土早期出现的收缩裂缝时,可不受上述限制,但应

符合局部受压承载力的规定。

10.1.510.1.510.1.510.1.5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超静定结构,由预加力引起的内力和变形可采用弹

性理论分析,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111 按弹性分析计算时,次弯矩 M2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110

(10.1.5-1)1r2 MMM −=

(10.1.5-2)pnp1 eNM =

次剪力宜根据构件各截面次弯矩的分布分析计算,次轴力宜根据结构的约束

条件进行计算。

2222 在设计中宜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支座、柱、墙等约束构件对梁、板预

加力效应的不利影响。

10.1.610.1.610.1.610.1.6 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及相应阶段预应力筋的应力,可分别按

下列公式计算:

1111 先张法构件

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10.1.6-1)00

p0p0

0

p0pc yI

eNA

N±=σ

相应阶段预应力筋的有效预应力

(10.1.6-2)pe con E pclσ σ σ α σ= − −

预应力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筋应力

(10.1.6-3)p0 con lσ σ σ= −

2222 后张法构件

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10.1.6-4)p p pnpc nn n

N N ey

A Iσ = ±

相应阶段预应力筋的有效预应力

(10.1.6-5)pe con lσ σ σ= −

预应力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筋应力

(10.1.6-6)p0 con E pclσ σ σ α σ= − +

式中: ——净截面面积,即扣除孔道、凹槽等削弱部分以外的混凝土全部截面nA

式中: ——pN 预应力筋及钢筋的合力,按本规范公式(10.1.7-3)计算;

——pne 净截面重心至预应力筋及钢筋合力点的距离,按本规范公式(10.1.7-

4)计算;

——1M 预加力 对净截面重心偏心引起的弯矩值;pN

——rM 由预加力 的等效荷载在结构构件截面上产生的弯矩值。pN

111

面积及纵向非预应力筋截面面积换算成混凝土的截面面积之和;

对由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组成的截面,应根据混凝土弹性模量比

值换算成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截面面积;

——换算截面面积:包括净截面面积以及全部纵向预应力筋截面面积换0A

算成混凝土的截面面积;

I0、In——换算截面惯性矩、净截面惯性矩;

ep0、epn——换算截面重心、净截面重心至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合力点的距

离,按本规范第 10.1.7 条的规定计算;

y0、yn——换算截面重心、净截面重心至所计算纤维处的距离;

——相应阶段的预应力损失值,按本规范第 10.2.1 条至 10.2.7 条的规σ l

定计算;

——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此处,Esα E csE EE=α

按本规范表 4.2.4 采用,Ec按本规范表 4.1.5 采用;

Np0、Np——先张法构件、后张法构件的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的合力,按本

规范第 10.1.7 条计算;

注:在公式(10.1.6-1)、(10.1.6-4)中,右边第二项与第一项的应力方向相同时取加号,

相反时取减号;公式(10.1.6-2)、(10.1.6-6)适用于 为压应力的情况,当 为σ pc σ pc拉应力时,应以负值代入。

10.1.710.1.710.1.710.1.7 预应力筋及钢筋的合力以及合力点的偏心距(图 10.1.7)宜按下列公式计

算:

1111 先张法构件

(10.1.7-1) s 5s5

p

p0pp0p0 AAAAN ll ′′−−′′+= σσσσ

(10.1.7-2) 5s5

p

p0pp0

s

s

5ss5

p

p

p0ppp0

p0 + sllll

AAAAyAyAyAyA

e′′−−′′

′′′+−′′′−=

σσσσ

σσσσ

2222 后张法构件:

(10.1.7-3) s 5s5

p

peppep AAAAN ll ′′−−′′+= σσσσ

(10.1.7-4) 5s5

p

peppe

sn

s

5sns5

pn

p

pepnppe

pn + sllll

AAAAyAyAyAyA

e′′−−′′

′′′+−′′′−=

σσσσσσσσ

112

注:当公式(10.1.7-1)至公式(10.1.7-4)中的 =0 时,可取式中 =0。 pA′ 5lσ ′

ss p

p

pnpnsn

sn

p0

pn

s

pp0

p0

s

pp0

s

pe p

p

pe p

s

12

(a)(a)(a)(a) (b)(b)(b)(b)

图图图图 10.1.710.1.710.1.710.1.7 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合力位置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合力位置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合力位置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合力位置

(a) 先张法构件;(b) 后张法构件

1 — 换算截面重心轴; 2 — 净截面重心轴

10.1.810.1.810.1.810.1.8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及连续梁,在满足本规范第 8.5 节纵向受

力钢筋最小配筋率的条件下,当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 0.05≤ ≤0.3 时,可考虑竖ξ

向荷载下的内力重分布,其任一跨内的支座截面最大负弯矩或跨中截面最大正弯

矩,减小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8-1)( ) d1M Mβ= −

(10.1.8-2)( )0.2 1 2.2β ξ≤ −并尚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要求。当 >0.3 时,不应考虑内力重分布。ξ

式中: ——支座或跨中控制截面弯矩设计值;M

——控制截面处按弹性分析求得的弯矩设计值,包括由预加力引起的dM

次弯矩 M2;

式中: 、 ——p0σ p0σ ′ 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

预应力筋应力;

、 ——σ pe

peσ ′ 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筋的有效预应力;

、 ——Ap

pA′ 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预应力筋的截面面积;

、 ——A s sA′ 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非预应力筋的截面面积;

、 ——y p

py′ 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合力点至换算截面重心的距离;

、 ——y s sy′ 受拉区、受压区非预应力筋重心至换算截面重心的距离;

、 ——σ l 5 5lσ ′ 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筋在各自合力点处混凝土收缩和徐变引

起的预应力损失值,按本规范第 10.2.5 条的规定计算;

、 ——ypn

pny′ 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合力点至净截面重心的距离;

、 ——y sn sny′ 受拉区、受压区非预应力筋重心至净截面重心的距离。

113

——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应按本规范第 7 章的规定计算;ξ

——弯矩调幅系数。β

10.1.910.1.910.1.910.1.9 先张法构件预应力筋的预应力传递长度 ltr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0.1.9)df

ltk

petr ′=

σα

当采用骤然放松预应力的施工工艺时,对光面预应力钢丝,ltr的起点应从距

构件末端 0.25ltr 处开始计算。

10.1.1010.1.1010.1.1010.1.10 计算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端部锚固区的正截面和斜截面受弯承载

力时,锚固长度范围内的预应力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在锚固起点处应取为零,在锚

固终点处应取为 fpy,两点之间可按线性内插法确定。预应力筋的锚固长度 la 应

按本规范第 8.3.1 条确定。

10.1.1110.1.1110.1.1110.1.1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施工阶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此

外,对预拉区允许出现拉应力的构件或预压时全截面受压的构件,在预加力、自

重及施工荷载(必要时应考虑动力系数)作用下,其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尚

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10.1.11):

(10.1.11-1) ct tkfσ ′≤

(10.1.11-2) ckcc 8.0 f ′′′′≤≤≤≤σ

简支构件的端截面受拉边缘应力允许大于 ,但不应大于 。 tkf ′

tk1.2 f ′

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0.1.11-3)0

k

0

kpcctcc W

MAN

±+= σσσ 或

式中: ——peσ 放张时预应力筋的有效预应力;

d——预应力筋的公称直径,按本规范附录 A 采用;

——α 预应力筋的外形系数,按本规范表 8.3.1 采用;

——tkf ′ 与放张时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相应的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cuf ′

按本规范表 4.1.3 以线性内插法确定。

式中: 、 ——σ c c σ c t 相应施工阶段计算截面边缘纤维的混凝土压应力、拉应力;

114

图 10.1.1110.1.1110.1.1110.1.11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施工阶段验算

(a) 先张法构件;(b) 后张法构件

1 — 换算截面重心轴; 2 — 净截面重心轴

注:1 预拉区系指施加预应力时形成的截面拉应力区;

2 公式(10.1.11-3)中,当 为压应力时,取正值,当 为拉应力时,取负值;σ pc σ pc当 Nk为轴向压力时,取正值,当 Nk为轴向拉力时,取负值;当 Mk产生的边缘纤

维应力为压应力时式中符号取加号,拉应力时式中符号取减号。

3 当有可靠的工程经验时,叠合式受弯构件预拉区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可按

ct tk2 fσ ′≤

控制。

10.1.1210.1.1210.1.1210.1.12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预拉区纵向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1 施工阶段预拉区允许出现拉应力的构件,预拉区纵向钢筋的配筋率

不宜小于 0.15%,对后张法构件不应计入 ,其中,A 为构件截面AAA /)( p

s ′′′′++++′′′′

pA′

面积;

2222 预拉区的纵向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 14mm,并应沿构件预拉区的外边缘

均匀配置。

注:施工阶段预拉区不允许出现裂缝的板类构件,预拉区纵向钢筋的配筋可根据具体情

况按实践经验确定。

10.1.1310.1.1310.1.1310.1.13 对先张法和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在承载力和裂缝宽度计算

中,所用的混凝土法向预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筋及钢筋合力 Np0及相应的合力

点的偏心距 ep0,均应按本规范公式(10.1.7-1)及(10.1.7-2)计算,此时,先张法和

、 —— tkf ′

ckf ′ 与各施工阶段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相应的抗拉强度标

cuf ′

准值、抗压强度标准值,按本规范表 4.1.3 以线性内插法确定 ;

Nk、Mk——构件自重及施工荷载的标准组合在计算截面产生的轴向力

值、弯矩值;

W0——验算边缘的换算截面弹性抵抗矩。

115

后张法构件预应力筋的应力 、 均应按本规范第 10.1.5 条的规定计算。p0σ

p0σ ′

10.1.1410.1.1410.1.1410.1.14 无粘结预应力受弯构件,在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无粘结预应力筋

的应力设计值 宜按下列公式计算:puσ

(10.1.14-1)pu pe pσ σ σ= + ∆

(10.1.14-2)( ) 2p 00 1

240 335 0.45 5.5 lhl l

σ ξ⎛ ⎞

∆ = − +⎜ ⎟⎝ ⎠

(10.1.14-3)pe p y s0c p

A f Af bh

σξ

+=

对不少于 3 跨的连续梁、连续单向板及连续双向板, 取值不应小于pσ∆

50N/mm2。

此时,应力设计值 尚应符合下列条件:puσ

(10.1.14-4)pe pu pyfσ σ≤ ≤

式中: ——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无粘结预应力筋中的有效预应力peσ

( );2N/mm

——无粘结预应力筋中的应力增量( );pσ∆2N/mm

——综合配筋指标,不宜大于 0.4;对于连续梁、板,取各跨内支座和0ξ

跨中截面综合配筋指标的平均值。

——受弯构件截面高度;h

——无粘结预应力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ph

——连续无粘结预应力筋两个锚固端间的总长度;1l

—— 中的活荷载作用跨长度之和。2l 1l

对翼缘位于受压区的 T 形、I 形截面受弯构件,当受压区高度大于翼缘高度

时,综合配筋指标 可按下式计算:0ξ

( )pe p y s c f f0

c p

A f A f b b hf bh

σξ

′ ′+ − −=

此处, 为 T 形、I 形截面受压区的翼缘高度; 为 T 形、I 形截面受压区fh′ fb′

的翼缘计算宽度,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10.1.1510.1.1510.1.1510.1.15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受拉区,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

列规定:

116

1111 单向板纵向受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应符合下式规定:sA

(10.1.15-1)s 0.002A bh≥

式中: ——截面宽度;b

——截面高度。h

且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其间距不应大于 200mm。

注:当空心板截面换算为 I 字形截面计算时,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

( ) 后的截面面积计算。fb b′ − fh′

2222 梁中受拉区配置的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截面面积 应取下列两式计算sA

结果的较大值,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4mm。

(10.1.15-2)pu p py s s pu p p

0.75A h

f A h A hσ

σ≤

+

或 (10.1.15-3)s 0.003A bh≥

上述要求的纵向受力钢筋,应均匀分布在梁的受拉区,并靠近受拉边缘。

10.1.1610.1.1610.1.1610.1.16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板柱结构中的双向平板,纵向受力钢筋最小截面面

积及其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负弯矩区纵向受力钢筋,在柱边的负弯矩区,每一方向上纵向受力钢筋

的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16-1)s 0.00075A hl≥

式中: ——平行于计算纵向受力钢筋方向上板的跨度;l

——板的厚度。h

由上式确定的纵向钢筋,应分布在各离柱边 1.5 的板宽范围内。每一方向h

至少应设置 4 根直径不小于 16mm 的钢筋。纵向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300mm,外

伸出柱边长度至少为支座每一边净跨的 1/6。在承载力计算中考虑纵向钢筋的作

用时,其外伸长度应按计算确定,并应符合有关规范对锚固长度的规定。

2222 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下,当正弯矩区每一方向上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

土法向拉应力满足下列规定时,正弯矩区可不配 置纵向受力钢筋,但应配置纵

向构造钢筋:

(10.1.16-2)ck pc tk0.4 fσ σ− ≤

3333 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下,当正弯矩区每一个方向上抗裂验算边缘的混

凝土法向拉应力超过 0.4ftk且不大于 1.0ftk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截面面积应按

117

下式计算:

(10.1.16-3)csy0.5

NAf

=

式中: ——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下按未开裂混凝土匀质截面计算的拉力;cN

——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其值不应大于 360 N/mm2。yf

纵向受力钢筋应均匀分布在板的受拉区内,并应靠近受拉边缘布置。在承载

力计算中考虑非预应力纵向受拉钢筋作用时,其锚固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8.3.1

条的规定。

4444 在平板的边缘和拐角处,应设置暗圈梁或设置钢筋混凝土边梁。暗圈梁

的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2mm,且不应少于 4 根;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

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注: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双向平板区域内,应按本规范第 9.1.10 条配置非预应

力构造钢筋网。

10.1.1710.1.1710.1.1710.1.17 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7)u crM M≥

式中: ——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按本规范附录 E 公式(E.2.1-1)、uM

(E.2.2-2)或公式(E.2.5)计算,但应取等号,并将 以 代替 ;M uM

——构件的正截面开裂弯矩值,按本规范公式(7.2.3-6)计算。crM

10.210.210.210.2 预应力损失值计算

10.2.110.2.110.2.110.2.1 预应力筋中的预应力损失值可按表 10.2.1 的规定计算。

当计算求得的预应力总损失值小于下列数值时,应按下列数值取用:

表表表表 10.2.110.2.110.2.110.2.1 预应力损失值预应力损失值预应力损失值预应力损失值(N/mm(N/mm(N/mm(N/mm2222))))

先张法构件 100N/mm2;

后张法构件 80N/mm2。

引起损失的因素 符号 先张法构件 后张法构件

张拉端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 σ l 1按本规范第 10.2.2条的规定计算

按本规范第10.2.2条和第10.2.3 条的规定计算

预应力筋

的摩擦

与孔道壁之

间的摩擦σ l 2 -

按本规范第10.2.4条的规定计算

在转向装置

处的摩擦按实际情况确定

118

注:1 当采用夹片式群锚体系时,尚应考虑张拉端锚环口处的附加摩擦损失,其值可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2 表中△t 为混凝土加热养护时,受张拉的预应力筋与承受拉力的设备之间的温差(℃);

3 当取超张拉的应力松弛损失值时,张拉程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的要求;

4 当 / ≤0.5 时,预应力筋的应力松弛损失值可取为零。conσ ptkf

混凝土加热养护时,受张拉的钢筋

与承受拉力的设备之间的温差σ l 3 2△t -

预应力钢丝、钢绞线、中强度预应力钢丝

普通松弛:

concon

ptk

0.4 0.5fσ

ψ σ⎛ ⎞

−⎜ ⎟⎜ ⎟⎝ ⎠

此处,一次张拉 ,1ψ =

超张拉 0.9ψ =

预应力筋的应力松弛 σ l 4 低松弛:

当 时con ptk0.7 fσ ≤

concon

ptk

0.125 0.5fσ

σ⎛ ⎞

−⎜ ⎟⎜ ⎟⎝ ⎠

当 时ptk con ptk0.7 0.8f fσ< ≤

conptk

con 575.02.0 σσ

⎟⎟⎟⎟⎟⎟⎟⎟⎠⎠⎠⎠

⎞⎞⎞⎞⎜⎜⎜⎜⎜⎜⎜⎜⎝⎝⎝⎝

⎛⎛⎛⎛−−−−

f

预应力螺纹钢筋

一次张拉 0.04σ con

超张拉 0.03σ con

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 σ l 5 按本规范第 10.2.5 条的规定计算

用螺旋式预应力筋作配筋的环形构

件,当直径 d≤3m 时,由于混凝土的局部挤压

σ l 6 - 30

119

10.2.210.2.210.2.210.2.2 预应力直线钢筋由于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 1lσ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0.2.2)s1 Ela

l =σ

表表表表 10.2.210.2.210.2.210.2.2 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 (mm)(mm)(mm)(mm)a

注:1 表中的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也可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2 其它类型的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块体拼成的结构,其预应力损失尚应计及块体间填缝的预压变形。当采用混

凝土或砂浆为填缝材料时,每条填缝的预压变形值可取为 1mm。

10.2.310.2.310.2.310.2.3 后张法构件预应力曲线钢筋或折线钢筋由于锚具变形和预应力筋内缩引

起的预应力损失值 ,应根据预应力曲线钢筋或折线钢筋与孔道壁之间反向摩σ l1

擦影响长度 lf范围内的预应力筋变形值等于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的条件确定,

反向摩擦系数可按表 10.2.4 中的数值采用。

反向摩擦影响长度 lf及常用束形的后张预应力筋在反向摩擦影响长度 范围fl

内的预应力损失值 可按本规范附录 J 计算。σ l1

10.2.410.2.410.2.410.2.4 预应力筋与孔道壁之间的摩擦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 ,宜按下列公式计2lσ

算:

(10.2.4-1)2 con x11l eκ µθ

σ σ +⎛ ⎞= −⎜ ⎟⎝ ⎠

当( )≤0.3 时, 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µθκ +x 2lσ

(10.2.4-2)con2 )( σµθκσ += xl

式中: a —— 张拉端锚具变形和钢筋内缩值(mm),可按表 10.2.2 采用;

l —— 张拉端至锚固端之间的距离(mm)。

锚具类别 a支承式锚具(钢丝束镦头锚

具等)螺帽缝隙 1

每块后加垫板的缝隙 1

夹片式锚具有顶压时 5无顶压时 6~8

式中: x——从张拉端至计算截面的孔道长度,可近似取该段孔道在纵轴上的投

影长度(m);

——θ 从张拉端至计算截面曲线孔道各部分切线的夹角之和(rad);

——κ 考虑孔道每米长度局部偏差的摩擦系数,按表 10.2.4 采用;

120

表表表表 10.2.410.2.410.2.410.2.4 摩擦系数摩擦系数摩擦系数摩擦系数

注:表中系数也可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在公式(10.2.4-1)中,对按抛物线、圆曲线变化的空间曲线及可分段后叠

加的广义空间曲线, 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θ

抛物线、圆曲线: (10.2.4-3)2 2v hθ α α= +

广义空间曲线: (10.2.4-4)2 2v hθ θ α α= ∆ = ∑ ∆ + ∆∑式中: ——按抛物线、圆曲线变化的预应力空间曲线钢筋在竖直向、水v hα α、

平向投影所形成抛物线、圆曲线的弯转角;

——预应力广义空间曲线钢筋在竖直向、水平向投影所形成分段v hα α∆ ∆、

曲线的弯转角增量。

10.2.510.2.510.2.510.2.5 混凝土收缩、徐变引起受拉区和受压区纵向预应力筋的预应力损失值

、 可按下列方法确定:5lσ 5lσ ′

1111 对一般情况

先张法构件

(10.2.5-1)

pc

cu5

60 340

1+15lfσ

σρ

+′

=

(10.2.5-2)

pc

cu5

60 340

1+15lfσ

σρ

′+

′′ =

——µ 预应力筋与孔道壁之间的摩擦系数,按表 10.2.4 采用。

孔道成型方式 k µ

钢绞线、钢丝束 预应力螺纹钢筋

1 预埋金属波纹管 0.0015 0.25 0.50

2 预埋塑料波纹管 0.0015 0.15 —

3 预埋钢管 0.0010 0.30 —

4 抽芯成型 0.0014 0.55 0.60

5 无粘结预应力筋 0.0040 0.09 —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43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