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一次性用品”应成为党政机关的标配
来源:中国宁波网
木须虫
“可以借鉴上海等城市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副市长张家明作了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快递企业应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商品零售场所应严格执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6月5日《新京报》)
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可谓好处多多,节约、减少垃圾产生量、绿色环保等等,也正因如此,少用一次性用品渐成社会共识,北京市人大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八成受访者欢迎禁用一次性物品,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用品,如一次性购物袋、餐具等,也正在成为行为习惯。
相对于民间的自发,党政机关理应做得更好。首先,党政机关使用一次性用品的需求与范围不如社会生活那么广泛,而且在功能替代方面,成本考量的因素并不突出,受到制约不多。其次,党政机关对用品的购与用是分离的,少数人负责购而多数人来使用。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即便是不禁用,党政机关不选用一次性用品都不是难事,相反很容易操作。
此外,党政机关禁用一次性用品,更关键还是确立一种环保的导向,倡导社会做到的自身先做到,一方面通过带头禁用做示范;另一方则是通过组织的行为,培养并传递远离一次性用品的意识和行为自觉,营造生态消费的社会氛围。从这个角度来看,“禁用一次性用品”应是党政机关标配,可行、易行且必需。
当然,禁用或者控制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仅仅从民用的需求端来做“减法”是远远不够的,一次性用品的广泛性,特别是一次性塑料制品、一次性包装物的泛滥几成公害,如塑料袋的滥用、快递包装外卖包装迅猛增涨、商品过度包装相当普遍,即便是党政机关纳入禁用范围,也难以全面摆脱其依赖。因此,从治理包装垃圾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更需要体系化的治理,除了使用层面上转变观念,减少需求之外,更需要针对生产、运用环节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完善法规、加强管理,真正倒逼其环保替代、控量减量,真正提高消费供给的绿色环保成色。
因此,在党政机关禁用一次性用品确立导向的同时,更需要推动限塑控塑及包装物垃圾治理的升级,将环保共识转化为政府的政策共识、商家的行动共识和消费的认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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