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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薅保险公司300万羊毛被拘,网友们纷纷抱不平!?

 

2020年2月某一天,在全民抗战新冠肺炎的紧张氛围中,众安理赔部小明同学(化名),按部就班的开启了一天的工作。

在查阅历史理赔数据时,小明无意中发现有几个渠道的航班,航延组合险的赔付率异常的高!

职业经验使然,小明疑窦暗生。

进一步细看,哎哟喂,其中有个李某的账户,航延险理赔量大到不同寻常啊!

该用户人在异地,却通过同一航空公司,频繁购买不同地方飞往特定机场的航班和延误险。

这时“空中飞人”来啦?!

——猫了个咪,有情况啊这是,小明忍不住拍了下桌子,赶紧把自己的发现报告给公司。

公司继续顺藤摸瓜,发现除了李某账户理赔异常外,还有其他多个账户与此有关联。

天啦撸,有团伙骗保的嫌疑,这还得了,公司于是赶紧报警。

警方4月接到报案,案件于6月9日新闻曝光:

近日,南京警方抓获一名利用航班延误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经查,李某自2015年,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靠自己估摸成功的近900次飞机延误,累计骗取保险理赔金高达300多万元。

目前,她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李某的发财之道

每次有保险诈骗案爆出,不管金额高低,多只是在保险圈内受关注。

但这次南京女子李某事件,相关的话题直接飙到zh热榜前列。

网友们的关注点在:这怎么能算骗保呢?

算不算骗保,别急着下结论。

我们先来捋一下李某的发财之道,大概分三个步骤:

1.锁定延误率高的航班购买机票

李某曾就职于航空公司,知道业内延误率较高的航班,再根据航程有无极端天气,来判断航班延迟的概率,最后锁定航班买机票。

李某一般每次使用4、5个人的身份信息购买机票,这些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是李某以理财为借口,找亲戚朋友要的。

2.购买多份航延险

买好机票后,李某会为每个身份再对应购买30~40份航延险。

现在网上投保非常方便,虽然每款航延险每个人限购1份,但是不同公司的产品、或者同一公司不同平台的产品,应该是可以多份叠加投保的。

3.退票或索赔

因为在航空公司的就职经历,李某有提前获取航班取消或延误信息的途径。

买票和投保后,如果发现航班延误可能性不大,李某会在航班起飞前退掉机票;而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李某便立即向保险公司索赔。

现在的航延险,基本都是自动理赔,给大家看一下某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航延险,投保页面显示的理赔步骤:

这流程,多么的方便快捷。

不得不感叹,李某的生财之道,这操作真是666~

二、航延险小科普

说到这,可能会有一些小伙伴们,并不知道航延险是个啥。

这里来插播一个航延险的小科普。

航延险,顾名思义,就是被保人因航班延误获得赔付的保险。

航延险具体保什么、怎么赔呢?

我们在某互联网保险平台找了一款人保航延险作为示例,产品信息如下:

1份航延险保费40元,航班延误满3小时,保险公司就赔300元;如果是航班取消,就赔100元。

按照延误赔付来算,这款航延险的杠杆比达7.5倍。

不过呢,每款航延险,产品保费、保额、约定的延误时间,都有不同。

但我们不妨以此产品为例,为李某来统一做个收益率推算。

一个航班用5个身份证买5张机票,一个身份对应40份保单。

那么理论上她的保费开销8千元,如果航班延误就可以获得6万理赔金,再扣除5张机票的票价,这收益率杠杆滴。

如果李某买的是特价机票,那收益率就更可观了。

我们普通人买航延险,也就求个航班延误抓狂时的心理安慰,算是小赌怡情吧。

而李某在3年间,直接薅了保险公司300多万,这绝对的羊毛达人呐。

三、航延险的理赔漏洞

李某薅羊毛的整个过程,其实就是利用了航延险方便快捷的自动理赔流程漏洞。

以上面示例的人保航延险产品为例,在投保须知、常见问题和免责条款中,都有提及被保险人需“实际乘坐该航班”。

以免责条款为例,第(四)条明确"未按预定行程办理登记手续",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但从新闻信息来看,李某在申请航延理赔时,实际的被保人并没有登机。

而关键是,因为是线上自动理赔,现行系统似乎没法核实被保人是否实际乘坐该航班而做出合适的核赔结论,漏洞就这样形成了。

本来嘛,保险公司推出线上自动理赔,是希望给投保人快捷方便的理赔体验,出发点很美好,就是现实被羊毛。

话又说回来,航延险属于财产险,用来弥补航班延误给被保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从理论上讲,产品设计成报销型更合适。

而按照报销型产品的保险补偿原则,被保人在所有保险公司获得的报销补偿累加,不应超过被保标的的实际损失。

但问题是,航班延误带来的损失,主要涉及时间,时间是很难用钱来统一衡量的。

所以我们看到的航延险产品,基本设计成给付型,达到约定情况直接给付约定的保额。

而且吧,这些产品似乎也没有精细统一的保额限制。

上面示例的人保航延险,它只限本公司内:

又因为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共享,如果投保人像李某这样,在不同平台、不同公司买多份不同产品,只要压对一个航班延误,获得的理赔款就相当可观了。

在视频新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李某对她买的每个航班对应的航延险,专门做有详细的表格和标注,投保平台、保险公司、保费和保额都一一在列:

这么多保险公司,时间也长达3年,最终由众安发现异常报警,才切断了李某的发财路。

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在航延险的产品设计和风险把控上,漏洞多多。

除了航延险外,退运险、车险这些财产险,也是骗保集中地。

所以说,保险业,尤其是财险业,对产品风险把控的能力,真的要更加精细化和与时俱进啊。

不然,只能被网友们调侃:李某以一己之力,赢了整个保险行业的险商。

四、李某骗保了吗?

在ZH话题榜上,关于对李某做法的看法,多数网友为其喊冤。

很多人觉得,这算哪门子的骗保啊,人家那叫凭本事吃饭。

你保险公司玩概率,李某也是算概率,双方合同买卖、按章办事。

现在保险公司玩不起掀桌子了,这分明就是愿赌不服输、没节操嘛!

而不少表明律师身份的跟帖,也多赞同“李某不属于骗保”这个观点。

我们虽然不是专业律师,但不妨和大家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

按照《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从李某事件来看,能不能判定她骗保,要看她是否符合第(一)条,即有没有“虚构保险标的”。

以我们示例的人保航延险来说,保险标的的条款是这样的:

那么,李某实际的操作行为,有没有虚构呢?

对于这个问题,真要打起官司来,律师们是可以好好辩论下的。

所以李某的行为究竟合不合法,算不算骗保,仅从法律的角度,其实有争论的空间。

那么,她合理吗?

从ZH上的投票显示,截至今日下午,1.6万人投票,其中有70%的人,支持李某的做法是合理的:

舆情一边倒。

没办法,谁叫保险公司曾经“坑货”的形象,在大众心中根深蒂固、历久弥新呢。

但老话说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至少从道德层面上来说,李某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

她真的——太贪了。

小赌怡情,偶尔玩玩也就算了。

这都薅了300多万,如果按照骗保量刑,这属于个人级别的超级“数额特别巨大”型。

其实,利用航延险理赔漏洞获利的案件,李某案并不是第一起。

今年4月,南京某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自称因为生活压力大(据说月薪2万),在网上购买虚假身份信息,采用李某同样的操作手段,获得航延险理赔金14万,被查获后以骗保之名获刑。

去年11月,上海公安系统主动发现一起航延险团伙骗保案,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涉案人员达27名,其中有人最高获刑10多年。

这么看来,李某的结局,大概率和舆情一边倒的情况,是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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