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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将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破解养老难题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确定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在临邑、武城、庆云三县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应对养老难题,2016年,国家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7年6月,省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开始试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之内。

申报条件方面:长年卧床6个月或预期6个月以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稳定的参保职工均可申请,其中医疗专护的申报条件还需要满足保留医用管道、依靠呼吸机等医用设备维持生命体征、昏迷等一种或多种情况。

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按年度筹资。制度建立初期,单位暂不缴费,筹资暂按每人每年110元标准,分别从以下渠道划拨筹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45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5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拨,不足部分顺延划拨。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个人缴纳)、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元,年初一次性划拨。筹资标准将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启动初期,医疗专护和机构护理两种长期护理保险形式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长期医疗护理费不设起付线,暂取消首先自负。医疗专护暂由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承办,床日费分别为120元、18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0%、75%;机构护理床日费为60元,支付比例为85%;居家护理形式采取定额直接补偿方式,长期护理保险资金补偿标准为30元/日。

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意在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重点针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保职工。据德州人社部门介绍,初步考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2018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2019年在全市推开,最终到2020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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