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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9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日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

公布

370批次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乳制品、速冻食品(汤圆)、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共14大类,合计370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9批次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食品安全抽检

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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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

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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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风险提示

酸价超标食品

存在风险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黑芝麻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原因分析

黑芝麻中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重金属镉超标食品

存在风险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

原因分析

飞蟹、虾爬子等水产品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

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

存在风险

苯甲酸及其钠盐和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和山梨酸及其钾盐在淀粉及淀粉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和山梨酸及其钾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原因分析

淀粉及淀粉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和山梨酸及其钾盐的原因可能是一些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延长食品保质期,未按食品添加剂说明书要求添加和使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超量使用含铝泡打粉食品

存在风险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淀粉及淀粉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原因分析

淀粉及淀粉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婧琦 王琳

美编:海健

校对:曲世才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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