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禁放禁燃,切勿顶风作案!莱芜公安公布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自莱芜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以来,绝大多数市民都能做到“移风易俗”,传统节日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可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迎春接福的方式有很多种,一旦方式选错了,可就不是在添喜气了,而是给自己添堵了。
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一、行政拘留人员
1、王某芹,寨里宋埠村,2021年2月8日11时许,莱芜公安分局会同安监办对寨里镇宋埠村某超市进行检查。经查,王某芹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2、刘某玉,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崔官庄村,2021年2月5日10时许,刘某玉在莱芜区杨庄镇马村路口销售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尚某娟,杨庄镇陈北村义和街,2021年2月4日9时许,尚某娟在陈楼集市上非法买卖鞭炮等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张某,雪野街道办上游村,2021年2月10日12时许,张某在上游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二、燃放烟花爆竹处罚人员
1、徐某,户籍所在地济南市莱芜区苍龙泉大街59号,现住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42号,2021年2月11日晚,徐某在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对面贵和酒水门前燃放烟花,被处罚款500元。
2、赵某,户籍地为青水街169号,现住莱芜区盛世豪庭,2021年2月11日晚19时许,赵某在盛世豪庭北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元。
3、闫某德,户籍地为汶源东大街42号,2021年2月11日23时许,闫某德在孟花园平房燃放烟花礼炮,被处罚款500元。
4、苏某晨,户籍地为莱芜区寨里镇大鱼池村,现住莱芜区吕花园社区,2021年2月12日凌晨,苏某晨在董花园丰盛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元。
5、李某斌,户籍地为汶河大道381号,2021年2月12日凌晨,李某斌在东升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元。
6、尚某卿,莱芜区金地凯旋城,高某橼,户籍地为莱芜区磨石山路2号,现住莱芜区仁和花园小区,2021年2月11日0时许,两人在莱芜高新区彩虹桥违规燃放一箱三联烟花,分别被处罚款500元。
7、颜某泽,现住莱芜区莲河小区A区,2021年2月11日21时许,颜某泽在会展中心广场北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200元。
8、徐某圳,户籍地为莱芜区凤凰南路4号,现住莱芜区方兴苑小区,李某扬,现住高庄街道办野店村,亓某成,户籍地为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冯家坡村,现住莱芜区书香美域,张某博,鹏泉街道办事处程故事社区,2021年2月9日3时许,四人在莱芜区方兴苑北门外以西的沿河路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处罚款500元。
9、宋某鑫,户籍地为口镇赵家村,现住莱芜区雅居园小区,2021年2月11日16时许,宋某鑫在雅居园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元。
10、曹某,户籍地为方下街道办事处陈家庄村,现住莱芜区香舍花都小区,2021年2月11日20时许,曹某在香舍花都小区楼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200元。
11、赵某,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崮山村,现住济南市莱芜区泰禾家园小区,2021年2月11日20时许,赵某在莱芜区泰禾家园小区南门往西二十米处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元。
12、刘某,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亓省庄村,现住济南市莱芜区西苑小区,2021年2月11日21时许,刘某在济南市莱芜区方圆明珠小区西门口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元。
13、韩某,莱芜区雪野镇房干村,2021年2月11日19时许,韩某在雪野镇房干村自家门口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元。
14、房某某(13岁),家住鹏泉西大街一小区,2021年2月12日19时许,房某某在呈瑞小区燃放轰天雷,家长发现后立即与处警民警沟通,并主动交出未燃放的鞭炮一挂,公安机关对其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批评教育,并责令家长严加看管。
莱芜警方温馨提醒:
春节期间,为确保广大市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莱芜公安将进一步持续加大对禁燃禁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此类违法行为,保证自身与他人的安全。
平安春节,健康春节,和谐春节,
莱芜公安为您护航!(来源:平安莱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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