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海鲜台州也有,但身份不一般,想吃它?刑拘
身似马蹄,尾拖长剑,宛若“铁将军”。
它叫鲎(hòu),是四亿五千万年前一直繁衍至今的海洋生物。
是海鲜,总有人要尝尝它的味道。
近日,温州乐清市清江镇三名男子因将“鲎”端上了餐桌而被乐清警方刑拘。
为啥?不好意思,人家今年2月刚刚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4月19日11时许,乐清市公安局清江派出所接群众匿名报警称,有人拿着一只疑似鲎的动物。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但奇怪的是没有发现报警情况。出警民警蔡吉余立即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发现一名白衣男子拿着一只黑褐色的海洋生物走进了一家店铺。
民警随即找到了该店铺老板询问,得知中午有一男子拿着保护动物鲎到店里欲将其烹饪,“当我得知这奇奇怪怪的东西叫鲎,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时候,我当时慌了,我就连忙告诉那个人,但是他不以为然,还把煮熟的鲎拿回家吃。”该老板说道。
民警蔡吉余立即赶赴该男子王某住处,在众人正准备享用前抓获了王某以及他的朋友金某(化名)。原来当天中午,王某和金某在菜场买菜的时候,看到鲎,出于猎奇的心理就买回来尝尝鲜。
随后,根据二人交代,派出所民警又查获了菜场摊主吴某(化名),其常年从事鱼贩生意,也知道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怀着侥幸心理进行售卖。
目前,王某、金某、吴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临野生动物被乐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注意了!鲎是今年2月5日才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以前海边人家偶尔也在吃,婚宴上能看到。
鲎,台州也有。过去,温岭石塘渔民们常把鲎壳当做水勺或者用来盛饭,后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鲎壳不再是日用品,而被用来当做工艺美术材料,鲎壳画由此而生。
2012年,玉环渔民还捕获过罕见的一对鲎鱼,是“老公老婆”呢。
虽然是海鲜,但现在人家身份不一般了,大家就别再馋它的肉了。
除了“鲎”,和它一起入榜的还有锦绣龙虾。
锦绣龙虾
另外,价值上百万元的黄唇鱼,从原先的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晋级”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黄唇鱼
还有哪些海鲜不能捕捞不能吃?
浙江海洋大学海洋生物博物馆老师陈健说:“单说海洋里的,鲸豚类、海鸟、海龟、大部分的海蛇都受到保护;鱼类的话,中华鲟、长江鲟等鲟鱼、海马、鲥鱼、花鳗鲡、黄唇鱼等受到保护。”
海马也是一种鱼类,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它行动迟缓,通常生活在珊瑚礁、海藻丛中。渔民在拖网作业时,偶尔会把它和鱼类一同捕上。
在舟山,有人把它制成海马干,也有人用它来煲汤喝。
今年1月,舟山定海警方发现辖区有店家在偷偷卖野生海马,随即展开调查,破获6起销售野生海马案件,查获海马干302条。
“野生海马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哪怕卖一只也是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舟山市定海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孔开伟说,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并非不知道贩卖野生海马属于涉嫌犯罪行为,都是偷偷在贩卖,个小的斑海马每只15至20元钱,个大的远洋海马每只四五十元。
而目前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的鲨鱼就三种,鲸鲨、姥鲨、大白鲨(噬人鲨),特征非常明显,数量也非常少。
最后,还有两种没列入保护动物但也不能吃的——那就是河豚和织纹螺,这两种是因为含有剧毒,严禁食用。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都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我国刑法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原标题:《想吃它?刑拘!台州也有这种海鲜,2月刚晋升为国保》,编辑: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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