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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七成残障人士每日有出行需求 人行道、商场等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足

 

中大五院人行道的缘石坡道底部与地面存在高差。

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无障碍厕所被清洁工具占据。

“我是一名是肢体残障人士,乘坐电梯时发现通道太窄,轮椅根本过不去。”“商场里没有无障碍停车位……”今年6月以来,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南方都市报等单位,联合发起了“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调研”,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等方式展开调研。7月开始,南方都市报对调查结果进行持续报道,反映了珠海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使用及维护情况。报道一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一个科学、系统的过程,需要经过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在建成之后还需要合理的维护。珠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哪些问题?调研团队实地走访了全市52处公共场所,收集到了3021份有效问卷,与14名残障人士、市民、专家等进行了访谈,最终汇编成珠海首份《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调研报告)》(下文简称“调研报告”),该报告将于近期发布。

残障人士出行对无障碍设施需求大

“调研报告”的问卷调查部分,共设置有“残障人士”和“健全人士”两个版本,设置了共计38个问题。在此次调研中,调研团队通过在网络上,定向发放和非定向发放结合的方式,共征集到876名残障人士、2145名健全人士的问卷反馈。

结果显示,在出行频率上,受访的残障人士中有73.63%每日都有出行需求;在出行方式上,65.41%的残障人士选择公交车出行,其中精神、视力残障人士的公交车使用率较高,肢残人士则较少乘公交车,一般使用残疾人专用车出行。总体来看,残障人士出行对无障碍设施需求大。

另外,在影响残障人士出行意愿的因素中,最多的是“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占比约41.78%。其次则是“目的地/前往目的地途中缺乏无障碍设施”,占比约31.16%。没有人陪同、担心遭到他人异样的眼光等也会降低他们的出行意愿。由此可见,残障人士对目前公共交通的满意度较低。

对市政公共服务场所认可度较高

就受访者对全市各类场所的无障碍环境评价来看,他们对市政公共服务场所的认可度较高,对居民区的认可度较低。具体而言,残障人士对公园景区、政府部门和医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满意度较高,而对人行道、过街天桥、人行隧道、商超及小区的满意度相对较低。

针对身边的无障碍设施,残障人士对其安全情况、安全维护、设计规划的合理性及使用体验更为满意,但认为无障碍设施的数量、种类安排不够合理。由于对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敏感度不同,健全人士对无障碍设施的整体满意度高于残障人士。

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三大问题

根据问卷调查,有56.51%的残障人士受访者认为过街天桥、人行隧道需要改善,46.58%认为无障碍楼梯建设有待加强,认为过街指引装置需要设置或升级、盲道问题需要解决与完善的占比分别为46.23%和45.21%。对此,南都走访全市6类、50余处公共场所,对热门商圈、公园、医院、文化场所、交通枢纽、道路等进行实地调研。记者发现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存在设施缺失、修建不合规范、缺乏管理维护三个方面的问题。

在无障碍设施设计方面,许多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并不完善,尤其是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厕所或厕位的无障碍设施等。在调研的21个热门商圈中,仅发现2个商圈设有无障碍停车位;10个文化场所中,仅发现4个场馆有无障碍厕所。此外,在对交通设施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公交车都没有供轮椅推行的无障碍踏板设计。

在设施修建规范性方面,部分场所虽建设了无障碍设施,却没有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下称《设计规范》)标准来修建。许多缘石坡道与车行道之间仍存在大于10mm的高差,盲道铺设错位、不连贯或脚感不明显,无障碍厕所内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抓杆、救助呼叫按钮等问题依然存在,影响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

在管理和维护方面,无障碍设施被损坏却未及时维修、设施被占用、不开放使用等情况频频出现。部分建筑物出入口处的坡道有碎石分布,厕所内安全抓杆松动、脱落;无障碍厕所被清洁工具、工具柜占用,盲道被共享单车占用等问题明显,并未得到及时解决。

●剖析 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

《设计规范》已发布近10年,但珠海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维护状况仍与国家标准有着较大差距,与大湾区内穗、深等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发展也有着一定距离。究其因,是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不到位,对于规范要求未能全面切实落实,对无障碍设施疏于管理。如何进一步推动珠海建设成为无障碍环境的标杆城市?结合调研问卷、实地走访和专家访谈,调研团队得出如下分析:

建议一: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设计要求

工程建设过程中,忽略无障碍设施设置的根源在哪?受访的建筑行业专家表示,工程的施工、监理及验收各环节都会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建筑图纸循序进行;建设单位的建筑图纸上如果没有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大多是因为《设计规范》中没有强制性要求,或者建设单位资金不足、用地面积不足、无障碍建设意识不强。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设计施工规定,提高对无障碍环境的施工建设要求。

建议二:完善新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方案

《设计规范》是国家标准,其中6项条款为强制性,必须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对于新建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方案更应有规可循。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中都应格外严谨,同时积极邀请残障人士在内的特殊群体参与各实施环节,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三:推动出台旧建筑增设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

随着残障人士和特殊群体对无障碍设施的使用需求日渐增长,增设老旧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势在必行。《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也强调,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康复医疗机构、文化场馆、 公共交通服务场所、商场等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而解决旧建筑增设无障碍设施的落实问题,需要所有权人或管理人、住房和城乡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的联动合作,共同商定最优的改造方案;同时,对于后续维护、监督工作的开展也应深入考虑。

建议四:对无障碍设施损坏、被占用等情况要依法追责

根据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保护或者及时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因无障碍设施损坏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无故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责令改正,依法处罚。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排查力度,对无障碍设施损坏未维修、被占用等情况依法追责。

建议五:倡导社会各界一起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受益应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理念。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共建良好的无障碍环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投融资、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相关企业可以在线上生活服务、即时通讯、远程医疗、教育学习等领域,运用现代科技开展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将无障碍城市理论、标准与应用纳入研究。

声音

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推动立法

张志军(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环境设计系主任):

规范是最低要求,建设首先应去落实设计规范。其次是应有特色地满足特殊人群的需求,推己及人,这是设计规范基础上的更高要求。

董旭垒(建筑工程师):

设计单位是根据建设单位需求来设计图纸的,建设单位应有较强的无障碍意识。再者,验收单位也要提高无障碍意识,责任心要更强,工程竣工验收要更细致。

陆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传播学系主任):

多通过小程序、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去宣传无障碍设施,政府机构、公交车站、天桥公园等地的无障碍设施应当醒目,学校也应是重点推广的场所。

翟志国(物业服务行业资深人士):

对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在立法层面给予明确的保障,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及其管理范围。同时,借助媒体手段进行无障碍意识宣传。为残障人士提供健全完善的问题反映渠道,从根本上形成社会无障碍建设意识。

珠中江新闻部·融媒体实验室 出品

策划:田霜月 李平

执行策划:王靖豪

统筹:尹丽钧 李涛

调研人员:庄玮逸 罗钰娇 郑诗淇 石玉莹 石健穗 赖颖文 高梓 梁国树 苏宇峰 张景淞 杨佳慧 李泳欣 刘洁婷 薄涛 曾奎达 姚嘉奇 吴翌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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