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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动态」仓库柴机油不断消失,只因养了一只“偷油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近日,城西所抓获一个名副其实的“偷油鼠”。

陈某,在嘉兴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两年时间,任仓库主管,主要负责仓库的物资的采购和管理,仓库中主要存放汽车的柴机油和汽车配件材料。

由于甲公司老板一直比较相信陈某,所以在他任仓库管理员期间也没怎么去盘仓库里的货。陈某从2017年9月开始在网上用公司账务上的钱从汽车用品网站“杭州备品库”采购某牌大桶柴机油,采购好后,让发货方直接将油发给他的两个下家,油品不通过公司的厂库。

市场价1200元/桶的柴机油,他用甲公司的钱在网上进货,价格为920元/桶,卖给下家的价格则是600元/桶,而这600元便收入他的囊中。通过这种方式,他分批向下家贱卖某牌大桶柴机油128桶,获利7万余元。

而平时,他在甲公司内将仓库中进价307元/桶的某牌小桶柴机油以400元/桶的价格卖给散客,一共卖了45桶,共计18000元直接装进了他自己的口袋。

到2018年年初,由于陈某这一环节的漏洞,甲公司花了大笔的钱却没有油进仓库,屯的油也“消失”了一部分,公司内部的正常用油接不上了。

陈某怕老板发现,便以甲公司的名义到嘉兴乙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赊账进了53桶柴机油入公司仓库。当春节前乙公司老板找到甲公司老板问什么时候给他结油钱时,甲公司老板查账之后终于发现了公司里的这只“硕鼠”。

陈某侵吞货物和货款的总价值达到13万余元,他本人到手9万余元。

事情败露后陈某的认错态度挺好,把事情都承认了,还写了一张自己行为的情况说明,承诺在4月30日前把相关欠款结清。

图为陈某写的情况说明

甲公司老板念在陈某毕竟跟他干了两年,答应他只要在4月30日前把欠款填上,就不再追究了。但一直到了7月份公司依然没有收到一分钱还款,发信息给他也不回,老板便报了警。

陈某到案后交代,获得的9万余元他全部吃喝玩乐花光了。当民警问他是否缺钱时,他说家里不缺钱,他本人每月5000元工资也不算缺钱,但是他平时喜欢到处吃喝玩乐,开销很大,导致个人在外有债务,便动起了将公司的钱占为己有的歪脑筋。

目前,陈某因职务侵占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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