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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后保安捅死顶头上司 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合肥受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因工作中产生矛盾,合肥一60后保安将其领导保安队长捅死,后潜逃至铜陵,被公安机关抓获。2021年1月4日,该案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姚某某被控犯故意杀人罪。

庭审现场

检方指控,被告人姚某某与被害人付某某(殁年22岁)均系安徽一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两人被派驻合肥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点工作,付某某任保安队长。

2019年9月,姚某某入职以来,两人经常在工作中产生矛盾,2019年10月18日,姚某某与付某某因保安室花盆看护一事发生争执。当晚21:25,姚某某驾驶一辆别克轿车回到位于新站区的职工公寓。21:29分,姚某某与其女儿微信通话,说自己要教训付某某。

21:47分,姚某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折叠水果刀下车,到公寓宿舍时,付某某已经在屋内,遂与付某某理论起来,姚某某将付某某的手机丢在地上,两人厮打起来。姚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续捅刺付某某右侧胸腹部、下腹部、脖颈部多刀,致其失血严重,后姚某某进入卫生间洗手,用毛巾擦去手上血迹,走出房间,并关上大门,沿楼梯下楼逃离现场。

21:57分,姚某某驾车离开公寓,回到庐江县家中,换下身上的保安服,放在塑料袋中,与其爱人驾车,至妻子工作单位,将该车辆停在厂内。姚某某要求妻子,将装有其换下衣服的塑料袋,丢弃到垃圾桶内后,姚某某潜逃至铜陵市其姐姐家。2019年10月19日15时,姚某某在该处被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付某某符合心脏破裂、左颈外静脉断裂、右肺上叶破裂、肝脏破裂导致大出血死亡。

在庭上,姚某某辩称自己根本不想杀他,水果刀不是自己随身携带的,而是现场捡的一把刀,自己也不是故意拿刀捅付某某,是对方用拳脚打自己,所以,挡着时,不小心捅刺到他,且事后没有进洗手间洗手。

不过,检方提供的几组证据显示,姚某某曾在公安机关多次供述是自己携刀上楼,有证言及视频显示,姚某某曾用该水果刀削水果等。

检方认为,被告人姚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责。而且姚某某当庭否认了主要犯罪事实,不构成坦白,不构成认罪认罚。

原告代理人也认为,姚某某是为此案做好充足准备,而且作案手段残忍,同时,希望本案结果发生的。

姚某某最后陈述称,最对不起受害人父母,真诚道歉,希望对方能够原谅自己,也望法院从宽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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