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未定期检验还设置“八两秤”?这家鱼摊摊主摊上事了
株洲新闻网8月29日讯(通讯员 虢森波)近日,石峰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某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摊位,用携带的示值为2Kg砝码对其使用的电子秤进行了直接核称,发现显示重量为2.3Kg。执法人员当即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并对摊主进行了询问,经询问,该摊主承认其鱼摊的电子秤未经定期检验,且在售卖过程中,其通过预先设置的程序直接把正常计量的秤变成了“八两秤”,并向执法人员详细演示了操作过程。
石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摊主在其摊位张贴公告,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其涉案的计量器具电子秤,并对该摊主予以罚款处罚。
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应当做到对配置和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第(三)项规定,经营者应当做到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签封。
那么,消费者如何避免“短斤少两”的情况呢?株洲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消费者可事先在超市或农贸市场找到公平秤,再将自己的手机放上去称量并记住数值。在买东西之前将手机放到商家的电子台秤上去核称,即可大概判断商家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准确。比如说消费者的手机经公平秤称量为180g,那么这个手机在其他商户秤上称量也应该为180g左右,如果有明显偏差则表明该计量器具存在问题,此时,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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