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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明确应佩戴、建议佩戴、可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中新社北京4月12日电 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12日公布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指引明确了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包括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3岁及以下婴幼儿,学校师生在校期间等。

佩戴口罩指引明确了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等。

佩戴口罩指引提出了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包括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此外,佩戴口罩指引还明确了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包括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3岁及以下婴幼儿;学校师生在校期间等。

同日,佩戴口罩指引相关解读问答也对外公布。谈及主要修订考虑,该问答指出,考虑当前疫情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变化,优化调整佩戴口罩建议,进一步减少了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在保证防控效果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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