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原副市长敛财数千万元 痴迷炒股想暴富 结果“入市”被套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披露了浙江省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违纪违法细节。图片来源:中纪委官网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2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了浙江省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违纪违法细节,林康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财物共计4196万余元。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林康因痴迷炒股,违纪违法所得基本投入了股市,账户资金被套达30%,账面浮亏超千万元。
纪委公布称,2001年,林康调到丽水松阳县工作,先后任常务副县长、副书记、县长等职,历时10年8个月。这个时期,丽水市民间投资开始活跃,各种投资集资渠道不断出现。身处其中,加上儿时苦难记忆不时翻涌,林康的思想认识发生了转变,陷入迷茫和困惑。在松阳县的近11年,林康追求财富的愿望是迫切的、手段是多样的,最终财富是积累了,但其私心贪欲也被激活并不断膨胀。也是在这一时期,林康开始炒股。“我那时迷上炒股,正到处筹钱投资,想着一夜暴富”。
刚炒股时,林康资金量不大,真正进行较大投入是在2011年底,他任景宁县委书记以后。“初到景宁,自我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自己心里明白,作为地方一把手,大家都在关注你的一言一行,关系重大,责任重大。”林康说。
2013年下半年,齐某某盯上了景宁县某广场开发项目,向林康表达了想参与开发的想法。2014年,齐某某成立某投资公司作为该广场项目的运作主体,并提出送给林康1000万元干股。
“1000万元!”林康受刺激了,兴奋了,“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帮助他拿项目,尽管这事有难度,但1000万的诱惑力确实大”。林康决定铤而走险,收下了这笔滚烫的巨资。其后,该项目进展顺利,预售火爆。2017年8月,齐某某又到林康家给他送上400万元。
纪委认为,林康敛财最直接的原因和动力就是炒股。他一有余钱就往股市投,他的违纪违法所得基本都进了股市。除了利用自有资金炒股,他还向老板借资炒股,曾向商人吴某某借资1000万元,用了半个月,还向纪某某借钱2000万元,用了5个月。早些年,他谨慎操作,盈亏基本持平。但到了2017年底和2018年,林康听信了几个所谓的“内部消息”,轻信买入,一买就被套,被套又想翻身,然后越陷越深。
“如今我的几个账户资金被套达30%,账面浮亏超千万元。我这几年集资和受贿收入基本都投在股市里,接下来违纪违法收入上缴,正当收入又几乎亏净。这几年的瞎折腾,最后是人财两空。”林康忏悔道。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林康利用担任松阳县县长、景宁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接、土地拆迁补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005年至2018年,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96万余元。
2019年11月22日,杭州中院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林康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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