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 开新局|失能不失爱 长护险温暖失能人员——《关于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8月22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东营市长期护理保险新闻发布会,对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发展等情况进行介绍,对《关于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解读。
记者: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市医保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一项重大的战略制度安排,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民生工程。
随着老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失能老年人数量逐年攀升。目前我市失能人员已超过2.2万人,其中重度失能人员超过9000人,许多家庭面临照顾失能人员的现实难题,多病共存的失能老人不仅需要生活照料,还需要医疗护理。与一般的养老服务相比,长期护理服务人员专业要求较高,服务缺失成为社会保障短板,亟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社会需求。
2021年底,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模式、基金管理、保障内容和服务标准等政策进行了完善。
记者: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市医保局:建立了全民筹资模式。原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由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划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由享受待遇人员缴费,不仅两项政策差异性较大,同时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新要求有着较大差距。方案实施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分别由单位、个人、财政多方筹集,健全了筹资机制,提升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实现了“一项制度、覆盖全民”。
提升了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能力。居民待遇享受模式由直接向家属发放照护津贴,升级为购买机构护理服务,职工新增居家护理方式,从整体来看,政策的人性化和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水平有了长足提升。
筹资标准与待遇标准更加匹配。更新完善了失能评定与待遇发放标准,与筹资标准相互呼应、形成合力,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健康长远发展。
记者: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市医保局:保障范围方面,分别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居民,同步参加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
基金筹集及管理方面,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由单位、个人和财政三方出资构成。其中,单位缴费由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照缴费基数的0.15%划拨,个人缴费由个人账户按照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的0.15%划拨,财政资金按照每人每年2元标准拨付。
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组成,并接受社会捐赠。其中,个人按照每人每年10元标准缴纳,与居民基本医保同步征收。财政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中划拨。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参照国家和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执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服务内容方面,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定点机构服务能力选择居家护理或机构护理。参保职工可享受医药服务、医疗护理和照护服务三部分。其中,医药服务由长护基金按照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医疗护理和照护服务根据失能等级,居家护理每人每月分别最高支付550元、650元、750元;机构护理每人每月分别最高支付500元、600元、700元;长期护理失能等级3、4、5级参保居民,居家护理每人每月分别最高支付220元、320元、420元,机构护理每人每月分别最高支付200元、300元、400元。
结算管理方面,选择包含医药服务的参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应承担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床日付费,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原则与定点机构结算,超过实际垫付额部分的30%留定点机构。仅享受医疗护理和照护服务的参保职工和居民实行限额下据实结算。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应承担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实行限额下据实结算。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政府采购项目已综合评审完成。经测算,实施新的政策后,长期护理保险年筹资额达到近亿元(约9535万元),能有效保障全市9100多名失能人员。
(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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