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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饱受P2P网贷平台残害而停止还款,更多的是种“无奈之举”

 

近日,我们看到看一位自媒体作者发布的一篇名为《借款人不还钱到底有多强?P2P被迫改变催收方式与借款人协商》的文章,而这篇文章充分的错误解析当前的信贷催收市场,甚至还有点“颠倒是非黑白”的感觉。

首先,我们先解析一下这名自媒体作者的文章标题,什么叫“借款人不还钱到底有多强?”我们没有看到这名自媒体作者公正的分析当前的动态,而借款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逾期或不还钱也没有说清楚,甚至他在文章中也从未提及借款人因经济困难而导致短暂逾期遭受到的侵害,只是在文章中提及了P2P平台面临着的问题是大量的借款人开始以不还钱的方式来维权,而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借款人“维权”,他在文章中也未提及,主要的是,他在文章中提及的尽管也采用了催收人员进行催收,但这也加大的了借款人不还钱的决心的这句话引起了我们的反感。

其实,大家都都知道这些所谓的催收到底是什么人,也相信大家在最近的几年里看到各个媒体电视台报道因为这些催收成员引起的“悲剧”时间,我们更相信一人欠债所有人受牵连的这种做法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借款人因为经济困难而短暂逾期这种行为在P2P网贷平台经营的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一种情况,而如果这些P2P网贷平台利用这种情况就私自和这些不知道是催收还是涉黑的人“迫害”债务人以及其亲属好友,甚至只要半年内和债务人联系过的人都不放过,这种行为和“黑社会”有什么区别。

借款人利用停止还款的方式固然有错,但是这也是借款人唯一一种维权的方式,因为借款人想找这些催收人员“维权”,但是谁能知道他们是谁,是哪家公司的,而要找P2P网贷平台维权,主要的是这些P2P网贷平台会不会理借款人还不说,还极其有可能换来的是更大更疯狂的“威胁”。

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借款人“维权”的方式只能用停止还款来逼迫这些P2P网贷平台起诉他们,只有这样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安全保障。

其实,这位作者还有一点是错误的,因为在当前的P2P网贷市场,到底谁欠了谁的钱还没有具体的搞清楚,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六条规定借款人是可以要求返还其还款金额36%年化利率红线以上的部分的,而很多借款人都是在同一平台借款多次,而每次还款的金额都高于36%的利率红线,现在借款人要求或“冲抵”当前债务也是一种符合法律和情理的事情,所以这位自媒体作者以“借款人不还钱到底有多强?”这种标题很明显的存在“诽谤”的行为。

更何况,大家都知道这几年P2P网贷平台委外的催收机构到底都做了些什么,而关于这位自媒体作者提及的“P2P被迫改变催收方式与借款人协商”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而借款人就算协商也不会找这些催收公司,而是找自己所欠的P2P网贷平台或银行进行协商,因为这些催收属于第三方,根本上就没有“协商”的权利,甚至他们连“减免”的权利都没有,还谈什么P2P被迫改变催收方式,而这种催收方式不就是用用非法的方式去“迫害”债务人以及其亲属好友吗?

其实,关于这位自媒体作者所涉及的协商问题我们也是每天都能了解到的,根据我们的数据分析来看,现在目前能协商的P2P网贷平台几乎没有,还更何况P2P被迫改变的方式来和借款人进行协商,那么我们想问问这个自媒体作者,现在有哪家平台可以合法协商的吗?你能告诉我们吗?

所以,作为一个自媒体人为了粉丝和吸引流量而做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行为我们感觉到这样的人是自媒体人的“耻辱”,我们希望作为一个自媒体人能客观公正地去看待整个事件的真相,也不要为了吸引粉丝和流量而去扭曲事实的真相,这种行为其实就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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