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服务员一时贪念盗走客人钱财获刑八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黄飞 胡美园) 南昌某酒店服务员在整理房间时,看到客人的手提包,一时贪念,偷走包内现金2800元。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人民币2800元。
林某某为南昌红谷滩新区某酒店的服务员。2019年5月10日15时许,林某某在酒店一房间整理时,将郑某放在房间行李柜上的一个手提包内的人民币2800元盗走。
2019年5月14日,林某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并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据了解,林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6年9月27日刑满释放。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林某某具有坦白、累犯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注: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每天跟着我们读更多的书]
互推传媒文章转载自第三方或本站原创生产,如需转载,请联系版权方授权,如有内容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fwlcm.com/info/17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