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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没发票如何上牌?陵水交警回复来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24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我的电动摩托车发票丢失了怎么办?”“我开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能上牌吗?”陵水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开始上牌后,有些没有发票的车主非常着急。对此,陵水交警回复,购车时没有开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持普通发票到经销商处换开,发票遗失的可到经销商处复印原发票存根联,并加盖经销商印章等。

据陵水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陵水有少数电动摩托车购车人因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发票遗失等原因,导致未能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为妥善解决百姓关心的车辆登记问题,陵水交警大队发布部分电动摩托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通知。

2021年5月1日前,电动摩托车经销商销售电动摩托车没有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车人可以持增值税普通发票到原经销商处,将原发票冲红后再换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021年5月1日前购买并取得发票,但因电动摩托车经销商已注销导致购车人无法换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购车人可凭普通发票向经销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原经销商已注销的纸质资料(加盖印章),予以证明。

2021年5月1日前购买并取得发票但发票遗失的,购车人可到车辆经销商处复印原发票存根联(加盖经销商印章),予以证明;因经销商注销等原因无法取得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的,可凭原购车发票的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票面信息,到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并打印发票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比对一致后,加盖印章确认),并附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原经销商已注销的纸质资料(加盖印章),予以证明。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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