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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食同源的探究

 

“药食同源”是指许多食物和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说的是神农为民众寻找安全的食物,尝百草,以身试毒。唐代《黄帝内经太素》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了“药食同源”的理念。[1]

《黄帝内经》在讲述治疗用药原则时强调:“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明确指出食疗在治疗中的地位。[2]

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在古代原始社会中,人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各种食物和药物的性味和功效,认识到许多食物可以药用,许多药物也可以食用,两者之间很难严格区分。这就是“药食同源”理论的基础,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

其实,中药是一个非常大的药物概念,中医药学认为,所有的动植物、矿物质都属于中药的范畴,凡是中药,都可以食用,只不过是一个用量上的差异而已,也就是说,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所以,从中医药学的角度讲,药物和食物是不分的,是相对而言的,药物也是食物,而食物也是药物,食物的副作用小,而药物的副作用大,这就是“药食同源”的另一层含义。

饮食调理可达到养生目的。中医学首重预防,而预防之道在于遵循自然治疗之原则,因此食疗须求其所宜,其所忌,重视“对证下药”,所以在选择某种中药进行食补之前,必先了解自身体质状态,遵医嘱,以防偏差和适得其反。

参考文献:

[1]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M].萧延平,北承甫,校正,王洪图,李云,点校增补.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2]邓沂.《黄帝内经》饮食养生与食疗药膳探析.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3,9(5):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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