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网络配件产品被大量生产销售 检方出击重拳惩治获锦旗
正义网宁波6月11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蒋健芳 刘继根)近日,美国北卡罗来纳康普公司(以下简称康普公司)品牌保护总监蒋先生专程赶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该院在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努力,称赞该院“公正严明、维权先锋”。
康普公司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生产商,市场份额较大,所制作的网络布线产品是知名产品。但慈溪市观海卫、掌起一带生产销售该公司假冒产品现象十分普遍,且销售价格不足正品价格的十分之一,严重侵犯了其公司的利益。公安机关经多方侦查后,以慈溪某通计算机网络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通公司)、慈溪某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普公司)、华某、叶某等5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虞某、翁某等2人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该案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后发现,某通公司生产销售的假冒产品竟有12种之多,涉及康普、安普、一舟、清华同方等多家知名公司。某通公司及该公司股东华某、叶某,总经理高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情况下,大肆生产、销售假冒的网络配件。其中,某通公司还委托某普公司、沈某、戎某等公司或个人生产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委托虞某、翁某印制带有康普、安普等注册商标标识的纸盒、标贴等物品。公安机关在某通公司仓库内查扣了尚未销售的网络配件368万件。
商标侵权问题,极大地危害了商标权利人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环境。该院承办检察官认真计算了犯罪数额,仔细核查扣押清单、电子销售明细,并至扣押产品仓库实地核查,确认了未销售产品的种类、数量,反复核对笔录并核算产品的销售价格,剔除有矛盾的部分数据,最终查明了本案某通公司及华某、叶某的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28万余元。
该院承办检察官多次促成嫌疑人方和被害单位方有效沟通,并督促嫌疑人方尽快赔偿被害单位,最大限度挽回和减少被害单位损失。最终某通公司及华某、叶某等人向康普、一舟等品牌的商标所有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了谅解。
为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让侵权者付出代价,该案在开庭审理时,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对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罚金数额应当依据非法经营数额的0.5—1倍以下判处。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的刑罚,某通公司、华某、叶某均被判处罚金114万元。某普公司及其余五被告人被判处罚金2万元至32万元不等。
“对于这种犯罪,巨额的罚金更能达到打击效果。既能让被告人牢记侵权犯罪的后果,也能震慑其他造假者。”承办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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