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为何紧盯“小井盖”?四号检察建议发出后……
今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
“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制发的第二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作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作为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针对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全国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90余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63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75900余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12800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51300余个。
短短16天被盗40余个窨井盖,时间段集中,被盗地点为车流量大、人员密集的重要路段——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柳亭路。11月9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柳亭路窨井盖被盗一案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与会人员实地观摩柳亭路窨井盖治理现场和地下综合管廊现场。
11月25日一早,来自检察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有关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等一起来到柳亭路进行实地观摩。该路段上的每一块井盖旁边均标注有“责任单位”“编号”等,被称为“井盖身份证”。
现场图片
“我们将井盖逐一分类、编号,建立‘井盖档案’,放在辖区派出所保管,由派出所承担起‘井盖联络员’责任。同时还发动保洁员、周边群众和道路巡查员作为‘前哨观察员’来发现问题。”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现场介绍说。
11月25日,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在西安召开,对怎样确保“四号检察建议”抓出成效、做成刚性作出部署。
这是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正式开始前的“预热”。两个小时的实地观摩结束后,与会者们汇聚一堂,开启了一场针对窨井盖治理的深入研讨。
实——将刚性监督做细做实
今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
“作为一名水道工,我每天的工作就是拿着洋镐、叉子淘下水道,每天见得最多的就是下水道的井盖儿……近年来,窨井盖‘吃人’‘伤人’等新闻时见报端,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在推进会上,在下水道清淘岗位上干了2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第二道排养护管理所副所长、党支部副书记兼水道三组组长王润梅的发言情真意切,也触动着每一位与会者的心。
发生在11月15日的一幕令屏幕前的观者触目惊心。当日凌晨2时,上海音乐人“王厂长”骑摩托车经过上海市龙吴路上海植物园2号门附近时,险些坠入机动车道上一处窨井盖移位后的窨井洞,报警后,“王厂长”拍摄了视频在抖音上发布,引发诸多关注。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第一时间督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尽快查明原因,并排查、督促、整改存在的公共安全隐患。
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当天至事发现场排查,经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等,初步判断是大型车辆碾压致井盖移位。在走访调研并分析井盖管理漏洞后,徐汇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该路段重型车辆较多,易致井盖下陷、移位、损坏。于是,该院向权属单位电信公司指出具体安全隐患,电信公司当晚即反馈初步整改方案。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在推进会上强调,“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制发的第二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作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作为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截至目前,“四号检察建议”发出已半年有余,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得如何?又是如何将刚性监督做细做实的?
陕西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洋介绍,该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窨井盖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窨井设施管理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的通知》,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会商研判,调查取证沟通协作等六项机制。
“我们从今年10月起至明年6月,会同省检察院开展窨井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窨井盖缺失、破损、松动等维护管理,雨水井、检查井等窨井塌陷、下沉、突起等五类重点任务。”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浩表示。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在座谈会后牵头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病害判定标准和治理要求》,将井盖病害问题细化为10个类型,对每类病害的判断标准、治理方式以及质量安全要求等都作了详细规定,为窨井盖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明确标准和依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祥义介绍。
“我市检察机关将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与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联系起来,持续扩大检察建议影响力。”西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施文平表示。
据悉,根据目前掌握情况,全国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10余次,组织联合检查320余次,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90余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63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75900余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12800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51300余个。
准——把握好案件精准定性之关键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与“四号检察建议”配套制发,是“四号检察建议”有别于其他检察建议的特别之处。在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看来,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是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促进检察建议刚性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
多次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窨井盖,对此类案件应如何定性?是以盗窃罪定罪、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还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不妨从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的两起涉及盗窃窨井盖案中略窥一二。
在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董某某多次盗窃某路段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已安装好的下水道井盖和雨水箅子100余个,检察机关依法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的盗窃罪,改变定性为破坏交通设施罪;
在河南省许昌市,三个月的时间里,张某某盗窃某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上的窨井盖数十块,检察机关依法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的盗窃罪,改变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两起案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后,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那么,案件精准定性的关键何在?
“董某某多次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此路段车流量大,车速较快,其行为足以造成汽车、电动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条,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河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素颖表示。
“盗窃公共场所尤其是人流、车辆密集场所的窨井盖,其侵犯的法益本质上是公共安全,而不仅仅是公共财物所有权,不能简单地以盗窃罪进行认定。”河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谷永清说,张某某盗窃地是某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在要求侦查机关对案发路段不同时段非机动车、行人流量进行调查取证后,改变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是该罪名客观方面的概括性表述,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在山西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朱晓燕看来,对于盗窃、破坏窨井盖的行为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慎重,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
“比如,李某在一厂区盗窃雨水井箅的位置在厂区合成二车间、仪表厂、电气厂门口,被盗雨水井箅子深一米左右,其与圆形铁制井盖井下的深度有一定区别,危险程度也弱一些;这三个地方虽然有来往的工人,但并不是厂区的正路,人流量也较小,车辆及电动车速度也不会很快,虽然有可能造成行人、骑车的人掉入坑内的危险,但危险程度不高。”在接受采访时,朱晓燕以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例为例表示,李某的行为以盗窃罪来量刑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新——持之以恒重前端、防未然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熨帖民心。
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既要治末端,也要重前端,防未病,治未然。各地检察机关深谙此理,且身体力行——
福建检察机关推动实行供应商入库制度,将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供应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加强窨井盖日常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传统窨井盖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细化责任;逐步推广在窨井盖内侧加装芯片、标注二维码身份等措施,建立窨井盖管理数字化档案。
湖北检察机关先后制作了《小井盖,碰不得,刑法17个罪名守护》《窨井盖这事,大意不得!》《窨井盖:动动我试试?》等多期专题宣传资料,利用多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窨井盖安全常识。同时还推动创新窨井盖管理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实行远程巡视、定位报警等。
上海检察机关出台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的意见,力求通过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共同发力,在窨井盖等公共安全治理领域,积极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问题,又一定程度解决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力量分散、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建议缺乏后手、专项工作辐射面有限问题,同时还能由窨井盖治理的“点”辐射到公共安全管理的“面”,更好发挥检察工作在提升上海城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的作用。
浙江检察机关还延伸对其他出行安全问题的检察监督。比如,针对商场、景点无障碍通道关闭、扶栏破损、固定点位断裂等安全隐患问题,陆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增加无障碍通道,设立无障碍服务窗口等。
……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提出:要通过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等措施进一步整合城市地下管网施工、建设及管理,解决权属复杂、多头管理等问题。此次推进会召开前,与会者们还实地观摩了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地下综合管廊。
“通过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进一步整合城市地下管网施工、建设及管理,有效解决了井盖等地下管线附属设施权属复杂、多头管理等问题……”尽管冒着细雨,讲解员的讲解依然吸引了戴着白色安全头盔的每一位与会者的注意力。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餐饮行业代表胡春霞认真倾听讲解后表示:“希望从井盖治理这件小而不普通的事情做起,更多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创新做法可以被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窨井盖管理统一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窨井盖安全的信息化监管。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基于各种传感器和物联网的管理创新,及时感知发现、快速处置,切实提升窨井盖智能化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朱长喜表示。
谈及与会感受时,王润梅对检察机关除了“为民情怀”的褒奖,更有新期待:“希望各部门有效配合,进一步将‘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更要持之以恒关注。”(检察日报 作者:史兆琨 倪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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