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骑电动车拖儿子的电动车酿事故,警方:电动车当牵引车违法
扬子晚报网9月18日讯(通讯员 冬梅 明宝 记者 陈咏)儿子的电动车行驶中没电了,老子就用一条绳索,牵引儿子的电动车去充电。牵引途中,同方向撞上一辆人力三轮车,致对方受伤。记者18日从高邮警方了解到该起案例。
电动车当“牵引车”惹祸
15日下午,高邮交警察大队汉留中队接到事故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调查得知,于某(男,52岁)和22岁的儿子于某某各骑一辆踏板式电动自行车行驶,骑行途中,儿子的电动车没电了。正好父亲的电动车篓里有条白色绳索,于是,父亲就拿出这条绳子系在双方的电动车上,父亲骑车牵引儿子。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被牵引的儿子的踏板车由于失控,撞上了前方同方向行驶的潘某(女,69岁)驾驶的人力三轮车,致潘某人车倒地,后经送医院检查,潘某受伤,右手腕骨折。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电动车当牵引车,违法又危险。该次事故中,绳子一头绑在前车的后座扶手上,一头绑在后车龙头处,行驶中很容易脱落,带来隐患。此外,牵引绳捆绑的位置比较低,容易绊到其他车辆,引发事故。所以,电动自行车是禁止以牵引方式或者托举方式进行运输的。
校对 盛媛媛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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