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收监管函,上市24年主业亏15年,“西北茅台”只剩虚名
界面新闻记者 | 尹靖霏
界面新闻编辑 |
“南有茅台、北有皇台”,作为曾经与茅台齐名的西北名酒,皇台酒业(000995.SZ)却是一蹶不振。
9月27日,因信息披露问题,皇台酒业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据皇台酒业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2022年,公司通过供应商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基酒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兵实际控制的公司供应,涉及金额1301.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
2022年,公司向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酒类产品,涉及金额350.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青山绿水由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安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未及时对以上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9月14日才对上述事项补充审议并于2023年9月16日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长赵海峰、董事兼总经理代继陈、时任财务总监魏万栋、副总经理陈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段文新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董秘和财务总监在8月份双双离职。
- 8月18日,皇台酒业公告称,公司董秘段文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 8月28日,皇台酒业透露,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魏万栋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魏万栋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皇台酒业始建于1985年,于2000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白酒酿造与销售、葡萄酒酿造与销售、酿酒葡萄种植。
尽管有西北茅台的美誉,但公司业绩始终不容乐观。
多年来,公司营收多在1亿元上下,上市以来截至2023年上半年营收合计22.96亿元。
根据界面新闻统计,公司上市24年,其中15年扣非后归母净利均在亏损,自上市以来这一数字合计亏损7.3亿元。
2021年亏损后,2022年以来公司净利开始转正。
2023年上半年,皇台酒业实现营业收入7448.69万元,同比增长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85万元,同比增长2.20%。
有市场人士表示,皇台酒业已错过了发展黄金期,目前生存艰难,扩大市场难度巨大。
无独有偶,今年以来至少有2家上市酒企业或遭遇行政处罚或收到监管函。
9月28日,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石股份,600696.SH)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该事项系岩石股份前实控人鲜言执掌岩石股份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等事宜被中小投资者诉至法院而产生了民事赔偿费用,岩石股份在处理此历史遗留问题的过程中涉嫌信披违规。
岩石股份方面表示,随着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该事项彻底告一段落,将全面解决前实控人遗留的历史问题,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酒类主业。
7月24日,华致酒行(300755.SZ)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提出,华致酒行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关联交易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需充分重视并及时整改。
根据监管函内容,华致酒行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致陈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与关联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交易金额5151.8万元。同日,华致陈香与新华联、关联方华泽集团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涉及金额3900万元。
华致酒行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6日才披露,且未准确、完整披露。同时,华致酒行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财务核算不规范,且未在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向华泽集团支付资金占财务用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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