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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厘子无中文标签”引发“打假”官司,后续问题也来了......

 

车厘子也叫樱桃,因鲜甜爽口深受广西消费者喜爱。每年春节前后,当季的进口车厘子在南宁市场销售都十分火爆。但今年2月,南宁一家水果经营户却因销售了10箱进口车厘子惹了官司,在水果市场引起不小的震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3·15”在行动,我们先来关注一起由小小的中文标签引发的“打假”官司。

作为南宁重要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地,新春伊始的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片繁忙景象,果商们纷纷将榴莲、车厘子等进口特色水果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从事水果批发的陆女士夫妻俩也在忙碌着,但一封邮件的到来,彻底打破了小店的平静。

南宁市陆宏妹水果经营部经营户 陆宏妹/陆宏妹丈夫 黄木清:当时是邮政小哥拿过来的,开了以后我们一看到这个,我们吓到了。这是个法院传票。

传票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发出,随件的还有一份《民事起诉状》。震惊的陆女士夫妻俩缓了很久神才看清楚,起诉他们的是一位素不相识的朱先生。起诉状说,2023年1月11日,原告朱发贤在陆女士的水果经营部购买了10箱从智利进口的车厘子,因车厘子属于进口食品,外包装上介绍全是外文,缺少中文标签,所以将水果经营部和经营者告上了法庭。不但要求赔偿购买这10箱车厘子的货款5500元,还要求10倍赔偿55000元,合计60500元。

南宁市陆宏妹水果经营部经营户 陆宏妹:我又没有犯错误,又没有怎么卖烂果给人家,我就觉得很奇怪,因为今年的车厘子出来得比较早嘛,而且过年比较早,所以今年的果子质量是最好的一年,我可以这样说,可是我没想过收到这个法律传票。

陆女士很想不通,因为在此之前,他们从来没注意过进口水果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也从未有人来检查督促提醒过这个事情,怎么就突然惹上官司了?接到传票时,店里恰好有几位熟客在,一位有经验的熟客分析说,起诉他们的应该是“职业打假人”。这时陆女士才想起,那位朱先生来买水果时的举止确实有些反常。

南宁市陆宏妹水果经营部经营户 陆宏妹:他这也拍一下照,那个也是拍一下照,而且一下子还录视频。他也不跟你讨价还价,我们多少都有些老熟客吧,他们不管是谁来都会跟我们讨价还价一下的,可是像这个年轻人真的都不还的,因为那个价格越高对于他索赔金额越有利嘛。

在夫妻俩惴惴不安的那段时间,同在金桥市场做生意的一些经营户也陆续接到法院传票。销售新疆特产的曾先生因出售200瓶单价为25元的黑枸杞和两盒总价为3000元的鹿茸礼盒,分别被买家谢先生和吴先生告上法庭。原告认为涉案黑枸杞未标注配料表及包装上关于花青素的说明属虚假宣传;涉案的鹿茸没有标签信息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从事茶叶生意的张先生因售出的一箱白茶生产日期早于国标发布日期也被诉至法庭。几桩起诉均存在10倍赔偿诉求。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户 张先生:你买了我们的东西,吃坏了肚子或者是发现有问题,我们会完全负责到底,如果只是发现我们标签有问题或者是什么,你可以去市场监督部门,职能部门去举报我们,这是对市场大的环境是有良性促进,但是你没有做任何动作,直接就起诉我们10倍赔偿,我觉得这个是有牟利行为的。

短时间内,同一个市场突然集中涉及食品维权起诉案,经营户们认为事有蹊跷。大伙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记录,发现自2018年以来,这位名叫朱发贤的人共起诉维权案达近百起。那么,这位朱先生真的是大伙口中的“职业打假人”吗?

“车厘子无中文标签”案原告 朱发贤:按照目前国家公布的工种以及职业目录来讲,是没有职业打假人这个的,以及我们中央政府,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表明了只有消费者,(记者:吃了这个车厘子之后你有觉得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吗?)我觉得这个与本次采访以及本次案件是没有什么关联的,我们要把核心重点他为何要卖这种东西。

经营户认为,不管对方是不是“职业打假人”,但1月11日买的水果,5天后就递了一份长长的诉状,显然是蓄谋已久有备而来。而此前不少职业打假人发起的维权官司商家都处于下风,于是有不少人劝陆女士夫妻俩干脆赔一些钱与对方私了算了。但思前想后,夫妻俩还是决定与对方打这场官司。

南宁市陆宏妹水果经营部经营户 陆宏妹丈夫 黄木清:车厘子每一年我们国家销量都很大,所以说为了提醒大家,卖果的还有批发商他们,最好就是统一规范才是对我们下游销售商才是最好的,第二个也是希望国家有关部门把这个标签规范上去,为了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

陆女士夫妻俩因为卖进口车厘子惹了官司,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南宁金桥市场里涉及进口食品销售的经营户们都议论纷纷人人自危。有些货品即便是大箱上贴有标签,不少经营户也赶紧自己动手制作一批中文标签给小箱贴上。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户 施秀杰:我们这小本生意是吧,一下子要罚索赔我们十倍的钱,那我们哪里承受得起?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户 朱杰茂:贴这个是为了防止客人误会吧,你再有什么问题我这里写得清清楚楚你还来这里打官司,那你不是找麻烦啊?

2月27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车厘子无中文标签”案。依照《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现场:我国法律并未对进口的初级农产品,是否该贴上中文标签作出强制性规定。而被告陆宏妹经营部也提供了涉案产品进口的合法报关手续以及产品来源等手续材料。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朱发贤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56元由原告朱发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记者15日从兴宁区法院了解到,原告在15天的上诉期内,没有提起上诉。不过该案让“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这个话题又重回舆论风口浪尖。

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在当时被视为“知假买假”受到保护,甚至有观点认为“职业打假人”这下算拿到了“尚方宝剑”。一时间,各地“职业打假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由于他们多数具备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打赢官司进而拿到高额赔偿金的人不在少数。

那么,“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属于钻空子牟利,还是促进市场规范的正义之举呢?在这起“车厘子无中文标签”案中, 法院缘何驳回原告朱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纷争之后,南宁水果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继续来看记者一追到底。

莫寿孟是审理 “车厘子无中文标签”案的法官,他认为,我国法律虽然明确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贴有中文标签,但法院庭审认为,涉案车厘子的定量包装,是以方便车厘子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搬运以及提供保护为目的,并非预包装食品。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法官 莫寿孟:这些车厘子进行散装出售也是可以的,所以法院认定涉案车厘子属于初级农产品。其次,需要界定被告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车厘子是否构成对原告的误导。再次,需要界定涉案车厘子是否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情形。

莫法官介绍,近年来,“职业打假人”维权案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仅2022年,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就立案审理了300多件“职业打假人”维权案。尽管“职业打假人”的十倍赔偿案在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裁判意见,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指导人民法院准确审理涉及食品药品类的打假案起到了关键作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法官 莫寿孟:如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等情形,那么属于实质上的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应当支持10倍惩罚性赔偿,反之,诸如存在标签瑕疵等情形,那么这种情形属于非实质上违反,不予支持10倍惩罚性赔偿。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在对一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中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职业打假”行为采取分类对待、逐步遏制的态度。为有效规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在第15条以负面清单形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受理非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细化,律师表示,近年来“职业打假人”维权胜诉的比例正逐渐降低。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杜琳琳:我国的这个食品安全,以前出现了很多问题,所以才出台了这个关于10倍赔偿的这样的一个规定,那么在现在来说,实际上我们的市场已经规范了很多了,只是在某一些方向上面也许还需要进一步地细化。

对于知假买假维权行为,有人认为是净化市场的正义之举,也能督促监管部门更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

“车厘子无中文标签”案原告 朱发贤:有人去维权这是好事,这可以带动一个社会的进步,让大家对食品这一块引起重视。所以说我们以后的老百姓去买到这种东西也要去看这个东西是有没有存在问题,我觉得这是社会的进步。

南宁市民 方世亨:我觉得存在它两面性吧,就一方面的话它是可以说让商家更加地去注重这个产品质量,或者说是进货渠道这些,但是另一方面的话,有时候他们又会给营商环境这种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

也有人担心知假买假维权行为,会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滋生出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等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南宁市民 黄秋丽:跟商家说,这个产品过期了让他们及时更新,我觉得是可以的,但是你要为了赔偿去买这个东西就有点不太好,不太道德。

大家众说纷纭,记者注意到,尽管“车厘子无中文标签”一案的判决中,法官认定进口水果无中文标签仅属于“非实质上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但舆论发酵之后,市场相关领域迅速发生了一些变化,南宁多个市场立即对经营户们提出了整改要求,凡是进口水果销售均需贴上中文标签。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近期也多次实地检查指导。市场里销售的进口水果包装上,纷纷用中文标明了进口代理商名称、水果品种、产地、等级等信息,一些经营户们甚至主动倒逼上游供货商规范标注商品。

广西海吉星批发市场进口水果经营户 周女士:我们要求广州的供货商改成中文标签,这个标这个二维码和条码就是它的身份证。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检验中心主任 陶哲:对这个无中文标签的进口水果,我们要求批发商先下架, 暂停销售,向上游供货商索取中文标签之后才能重新上架销售。那么对于上游供货商也无法提供中文标签的情况,我们按照相关的法规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来指导我们的批发商制作并张贴中文标签。

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该局已要求南宁市各县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范围的检查工作。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徐长胜:我们会加大对市场的检查力度,要求进口水果经销者落实自己的责任,要求市场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场内的经营者加强管理。

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为了防止再被“职业打假人”找上门,南宁的许多水果经营户都积极行动,纷纷给商品贴上了中文标签。但当记者深入走访时,发现新问题又来了。

3月8日,记者再次来到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走访发现,面对进口水果中文标签被有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不少经营户是一头雾水。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刘烨:你这个你要找这个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

水果批发商 朱先生:没有,因为它是在海吉星那边卖,我们在那边拿的。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刘烨:我知道,但是你的代理商是要这个地址,不是说你从海吉星进货你就写海吉星地址。

水果批发商 朱先生:哦,然后是写哪里呢?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刘烨:写这个公司,写重庆。

朱先生直呼委屈,他说,市场里许多同行和他一样都注意给进口水果贴了中文标签,但能检查过关的却为数不多。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刘烨:你们这个标签还是要完善,还是要完善。

商户:这个他们从那边拿货过来,中文标签就是这样子的。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刘烨:你这个标签要有商品名称、规格、原产地、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然后代理商的名称是要和你们拿到的报关单的那个名称是要一样的。

让金桥市场管理方和经营户们困惑的是,为什么在海吉星市场通过检查的进口水果的中文标签,随着水果一块来到金桥市场之后就不符合规定了呢?那么目前,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进口水果要求张贴中文标签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怎么样的中文标签才算是规范正确的呢?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刘烨:我们现在就是对进口水果依据的法条主要是这个《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然后它要有中文标签是依据第三十五条内容,我们进口的食用农产品是按照我们的法律法规它的包装和标签是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然后要载明原产地,和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在走访中记者的确发现,尽管依据同样的法规,但不同城区不同市场对进口水果中文标签的具体要求和监管却不太一样。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招商部区域经理 滕安文:全广西的市场目前来说,只有我们金桥市场这一块被管理是最严的。那其它市场没那么严,我宁愿交多点租去他的市场做生意算了。

以南宁市兴宁区为例,为进一步规范中文标签,金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曾召集水果经营户开会并宣传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还制作了一个中文标签的电子模板给市场管理方参考。虽然经营户们现在都很愿意积极主动配合去完善中文标签,但大家也提出,进口水果的销售和流通涉及多个环节,光从他们这一个市场一个环节严格监管,很难从根本解决问题。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招商部区域经理 滕安文:我们呼吁相关的部门能够给我们一个统一的标准,让我们所有的市场都能达到一个统一的标准。

广西是我国重要水果产地和水果进口贸易集散地,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枢纽节点,广西共有友谊关、东兴、水口、龙邦等11个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并建成水陆空铁全覆盖的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越来越多的东南亚水果从广西进入中国。根据商务部官网数据,2020年全国近一半进口水果从广西凭祥口岸入境。因此,站在优化进口水果营商环境,让经销商减少后顾之忧的角度看,小小一张中文标签的规范有着重要意义。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刘烨: 一方面因为我们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标签是法律法规也有作要求的,要向我们消费者展示我们产品的信息。另一方面,这个进口的食用农产品的中文标签作为这个它的产品的身份证明,让消费者了解信息之后,消费者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进口水果中文标签该如何实现规范化呢?在公共管理领域有着二十年研究经历的王惠琴教授认为,各部门应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有效衔接建立一个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在监管过程当中,真正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食品安全监管。

南宁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 王惠琴:比如说纵向方面,针对食品流通各不同环节,比如这个进口环节、批发环节、终端销售环节的监管标准要协同一致。各流通环节主体的责任要非常明确,比如强制性的相关标志,到底是进口商还是销售商的责任呢?必须明确。横向方面不同城区政府,它的职能部门在执法的时候也应该保持统一的尺度,对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把握应该有法度,同时在执法过程当中也要有力度,同时还要保持温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西市面上销售的进口水果除了来自东南亚,还有部分产自美国、智利、新西兰等国家,这部分进口水果大多从广州江南批发市场入关,通过广州境内代理商再分销至南宁。有着多年涉外领域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特别提醒,作为中末端的广大经销商,在销售进口水果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中文标签的合法合规。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部副部长 律师 陈路翔: 在境外生产阶段,对于专供中国市场的商品生产制作专门的中文标签或包装,无法提前满足的,经销商也可以在上市销售前自行制作符合相关规定的包装或标签。经销商也可考虑设置电子标签,载明完整详细的信息,以确保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在销售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争端和矛盾。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编辑:苏耀丹

值班总监: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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