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我想许个愿,你能不能,像我喜欢你那么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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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陆黎把脏兮兮的背包提在右手,书包肩带颓废地拖在地上,一路经过沙土飞舞的工地现场,铺满烂叶污水的菜市,路况跟月球表面似的老旧巷子,沾上各种各样世俗的味道。
她向着家走去,跨过狭窄过道中间的杂物,偶尔停下来解开被防盗网挂住的袖子。因为头上晾满了各家女人和孩子的衣物,这条仄道光线很不好。
即使这样,陆黎还是注意到了自家楼下那团身影。
一身校服的少年蹲在背光的墙根下,脸上身上的斑驳伤口被老灯勾勒出浅浅的暖橙色。
他手指夹着烟头,火光忽明忽暗,缓缓吐息。
“干嘛去了?”变声期晚来好几年的男孩子,声音带着微微的哑。
陆黎走过去,把他的烟头拍到地上踩灭。
“关你事吗?李日光?”
她不经意地低头,正好看见他抬眼盯着自己,带着熟悉的不屑神气,好像小时候看过那个TVB西游记里的齐天大圣。
“陆黎,你要是也想过得这么烂,我没意见。”李日光想站起来,因为顶着一楼住户满是铁锈的防盗栏杆,不得不半弯着腰,脸正好对着对面女孩子的发旋。“与其你去找别人学打架喝酒,不如跟我一起。你既然要叛逆,巧得很,我也要。”
陆黎扯了扯淤青的嘴角。这个认识了十年的家伙太懂自己。她有心拼命学习,就不可能有人比她强;而她要逃课、喝酒、抽烟、打架,也没有人拦得住她。
最后或许是被李日光每天守在班级后门执拗地追捕烦够了,没得选择,陆黎跟学校后门的小太妹们说了拜拜。每天被他拉到北山老街的废弃工厂里,同那些染着各色头发、会飙摩托车、会弹尤克里里吹口风琴的男男女女窝在一起打扑克。
李日光指着陆黎说“我妹妹”的时候,被她一掌打红了手背,一群人就看着他们俩大眼瞪小眼,哄堂大笑。
说来很奇怪,以前总是自由任性,每隔几天就打出一身伤来找她拿药的李日光,从那以后像牛皮糖似的粘着她,以前老做的什么蔫坏事儿都不干了,一闲下来便抓着她打拖拉机。
她刚开始逆反心理,跟李日光说话字字带刀,可是渐渐似乎又接受了这样的生活。至少这座工厂比起那个只余她一人的房子,更像一个家。
后来她自己一个人在加拿大,有时看到能联想起中国的事。恍惚想起来的,都是夜幕下废旧工厂里,一群染着各色头发的少男少女,放肆大笑着,他们穿着撕破的衣服裤子,戴尾戒和耳骨钉,但是他们会唱世界上最好听的流浪的歌。
2
陆黎回到C市第十天了。
其实阔别这里六年,说这城市变是真的变了,但要说没变,也确实没变。所谓民谣之都,遍地都是清澈过低哑的声音卖唱的音乐人。
她原本没想走到酒吧一条街来的,只是回北山瞧了瞧,那儿基本上都给围了起来。手机搜了下新闻,原来是市政府提出来要把老街区改造一番,和酒吧街通起来,改头换面弄个美食街什么的。她只好隔着挖掘机和铁皮挡板往里边望,夜色中墙面斑驳的旧楼房沉默得像一头失了爪牙的巨兽。
好不容易得了一刻休息,她想散散步,于是咬着红茶的吸管,穿进了酒吧街。
听说这条街也是前两年改建的,不多时就进驻了大批商户,人气居高不下,爆炸式地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城市名片。
她本来应该一直走下去的,但说实话,从小到大,就算她闭着眼睛转十圈,完了还是能一下子就听出李日光的声音在哪个方位。
她开门走进那个古色古香的酒吧,只是站在下面,安静地听完那一首歌。
唱歌的男人剃着精神的平头,浓眉毛,高鼻梁,嘴唇上面冒着稀稀疏疏的胡茬,大手娴熟自然地拨动着和弦,眼睫纤长,声音醇厚温柔。
他下来的时候拿了一杯酒,递到陆黎手上。陆黎接过来看了看他,另一只手果断一扬把没喝完的红茶扔进垃圾桶。
“你回来了。好久不见。”李日光把吉他小心地靠在椅子旁边,才转头注视着她。这个人在陆黎一直陪着的那十年里,似乎从来没有变化过,怎么才经过短短六年的分别,好像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了。
他染黑剃短了头发,似乎也戒掉了每晚必抽的烟,吉他弹得行云流水,任由胡子长出来也无暇打理,身段拔高了许多,皮肤也晒成了小麦色。
但他抬眼时,瞳孔里依然有粲然星河。
陆黎笑了笑,“是啊,很久没有见面了。”
李日光也觉得她变了。她留长了头发,还烫了卷,学会了穿细高跟,口红的颜色很好看,衣服上有他不认识的商标,举止变得自信得体,眼睛里多了比以前更多的漫不经心。
他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但是没发出声音。
陆黎转着指尖的玻璃杯,脑子里突然过起了走马灯。
台上换了一个女孩,放着伴奏,拿了麦克风在唱《岁月神偷》。
3
“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加拿大那边的学校。”陆赫的脸颊轮廓冷硬得像铜塑,他认真地目视前方转动方向盘,“今天你就回去准备,明天,最迟后天就出发。”
陆黎扭着头看车外不断倒退的行人,故意专注于细数绿化带里的夹竹桃。
“爸爸这是为你好,这么多天忙前忙后准备你妈的后事顾不上你,你就总跟着那个小混混!老师告诉我你连课都不去上了,这像话吗!”
她终于转过了头,“……你为我好?”
多讽刺吧,所谓爸爸现在倒要来管教她了,这么多年为了另一个女人,他回家的日子屈指可数,只是一味地寄钱。
可是妈妈太傻了,每天都对她说,爸爸明天就会回家,说着说着,直到躺进了重症病房还在坚持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信心。只是到最后,那个傻女人成了挂在墓碑上的黑白照片,没有机会再继续相信下去了。
陆赫口中无人管束她的那么多天,如果不是李日光和那群工厂里的男男女女,她可能会成为一只死气沉沉的布娃娃。
陆黎冷眼看他,“手机还我。”
陆赫倒是正眼也不给一个,“不行,有我在你就别想再跟那个小流氓联系。”
陆黎被他气笑了,“陆赫,你现在有资格管我吗?你用什么身份呢?”
“吱——”
猛地一打方向盘,汽车急刹车后稳稳停在居民楼下。
“你!”他面容上终于显现出怒气,“我早就跟你说过,离楼下那个流氓小子远点,你也不想想他爸是什么人?他是死刑犯的儿子!”
“他比你好一千倍!他至少爱自己的孩子!”陆黎爆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车内瞬间陷入一阵难堪的沉默。
许久,陆赫从风衣的贴身暗袋里取出一张纸,放到她手上。
“……我知道,欠你们母女俩很多……不管怎样……对不起。”他低着眼,开门下了车。
陆黎慢慢展开那张纸,秀丽却有劲的笔迹,一看就知道是那个傻女人写的。她选择见那个她爱了一辈子的男人最后一面,给出这封信。
尽管这个男人没爱过她。
她写道,她算计了一辈子,好不容易算到了结婚,算到了他们的孩子,可惜她从前费尽心力拆散的人终究还是再次相遇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她做了那么坏的事情,所以上天罚给她不治之症。
陆黎慢慢从副驾驶座上蹲下去,捂住嘴,把脸埋进那张纸。
后来她打开手机,屏幕上哗啦啦地蹦进六七十个未接来电提示,小小的按键机差点喘不上气来。她一个个按开,未接来电联系人只有红色的“李日光”三个大字。看到最后,只剩下一条短信。
她看完,熄了屏。手机捏在手里转了两圈,“咚”的一声淹没在桌上的一大杯牛奶里。
傻女人写给她:黎黎,不管怎样,没有人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妈妈只有一个愿望,你至少听一次你爸的话,好好读书。
李日光说:不管你去哪了,我就在这里等你回来。
4
陆黎连着喝了几杯酒,脸有点热起来了。她歪着脑袋看李日光,在想他怎么变化那么大,一不留神就脱溜出口了。
李日光愣了一秒,压着忍不住扬起来的嘴角,“其实你变化也很大……加拿大怎么样?”
“不好玩不好玩,世界上最不好玩的地方就是加拿大。”陆黎皱着眉拼命摇头,“我刚到的时候,觉得那里人好少,街道空落落的,马路上一点人气都没有,还是中国好,热闹……”顿了顿,她还是忍不住问了:“我想不到你会做这一行……我以前想,唱歌弹吉他的,怎么着也得是杜冰啊?”
杜冰当年是工厂里最会唱歌的,虽然每天穿着一身朋克装,其实喜欢民谣喜欢得紧,还弹得一手好吉他,那时候李日光才刚开始跟着他学呢。
他闻言,脸上开始显出回忆遥远事物的表情来。“他是做了民谣歌手,只不过不跟我似的在一个地方扎根,他四处都去。现在这个时候,或许在西北。”
“那阿喜呢?他有没有骑摩托去西藏?”
“阿喜……”他抿着嘴,许久才道:“前年春节过后,阿悲病情恶化,他把摩托车卖了,房子也卖了,才保住阿悲一条命。前段时间,我去了他们俩的婚礼,过两个月他们就一起去H市了。”
阿喜和阿悲是工厂里唯一一对情侣,因为阿喜的名字,大家才管他女朋友叫阿悲。阿悲有先天性心脏病,是那群人里边最安静的姑娘,总是本本分分不多话的样子,很难想象她竟能和性子南辕北辙的阿喜那么长久。
“真好……可惜我没能去,我明明还说过要给他们的婚礼当司仪的。”陆黎叹了口气,刚要伸手倒酒,却被李日光手快抢过瓶子。
“不能喝了,你还要回家。”他盯着她晕红的脸,把酒瓶放在另一边她拿不到的地方。
“好吧……”陆黎不高兴地撇撇嘴,“还有,小斐呢?”
她漫不经心地提起一个个尘封的人名,又听李日光用低沉的声音给她道来。那么多人事已非,听起来像是既荒诞又合理的童话。
她沉默了很久,摇摇头,“原来大家都走了啊。”不管年少时野心如何,或疯狂或浪荡或叛逆,最后都像被风吹散的一盘沙,分崩离析地从你眼前消失了。
“你怎么不问问我。”
她讶异地抬起头,看见李日光认真的表情。
他又重复了一遍:“陆黎,你怎么不问问我呢?”
她一时竟哑口无言。
“你一声不吭就离开了,你有没有想过。”他比划了一下胸腔,“这里,会被掏出一块血淋淋的肉。”
5
陆黎第一次见到李日光,是她七岁生日过后的第一天。她在楼道里玩她的新呼啦圈,总能看到楼下的过道里来来往往好多人。
她探着头扒在楼梯扶手上往下看,一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小豆丁立在门旁边,盯着来往搬运东西的大人们,表情严肃得好笑。
等下边的大人们都走了,她挎着呼啦圈哼哧哼哧地下楼。
“你是新来的吗?”她有点不高兴地看着面前的男孩子,竟然比自己高出了半个头。
对方似乎有点不耐烦,随便点了点头。
“那你来得晚,要叫我姐姐。”她煞有介事地评判道:“以后我们可以一起玩了。”
小男孩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多少岁?”
陆黎一脸骄傲地大声回答:“七岁!”
“我八岁了,是你叫我哥哥才对。”他撇了撇嘴,纠正道。
怎么可能呢?小陆黎睁大了眼睛,“你骗我,七岁比八岁大!”
小孩子好强的心性被激发了,男孩子牙痒痒地刚要和她理论一番,就听见屋子里头爸爸拉长了声音叫他:“阿光——”
“哎!”他应了一声,进门之前回头看了看一脸不服气的小姑娘,脸颊鼓鼓的,很好玩。
“你住在楼上吗?叫什么名字?”
“我叫陆黎,黎明的黎。”小姑娘嘟着嘴回答,“下次我来找你玩。”
李日光想了想,没说话,钻进门里去了。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十年。
他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不同的是,陆黎内敛沉静,从来成绩就异常优秀,剪着一个妹妹头,到哪儿都受人喜欢。李日光不一样,爱玩好动,除了学习之外,什么有挑战性就去玩什么,少年心性之下还经常和人争吵打赌,被他爸知道以后经常好一顿竹笋炒肉。
高一那年的一个晚上,陆黎找了个借口从家里溜出来,跑到街后矮山旁边,拨开交错的灌木丛,侧着身子钻进去通过老旧墙上的大洞。站起身来时,面前一大片广阔的空地。
这个地方是她十一岁的时候和李日光一起找到的秘密基地,这里以前似乎是一个小公园,后来不知怎的就关闭了,这么大一块空地,荒废到现在。
她远远就看见熟悉的身影蹲在儿童滑梯底下,手指间夹了一根香烟,忽明忽暗发着光。
她大步走过去,一把抢过他手上的烟,丢在地上踩灭。
“你什么时候学的抽烟啊!”她皱着眉也在他身边蹲下,“以后一旦被我看见我就踩掉,难闻死了。”
他一反常态地沉默了很久很久,直到月亮升起来,照亮了他整张脸。
“你去打架了?”陆黎看清他的脸大惊,“你不怕你爸骂你啊?”
他脸上纵横交错着深浅不一的伤口,眼角嘴边布满了紫色的淤伤,左脸颊上还有长长一道刮痕。
“我爸……”
他终于缓慢地开口:“今天我去看他了。
“其实他上个月就被捕了,今天我去见他最后一面。
“他是个文盲,又一根筋到底,讲话还不利索,所以我妈才不愿意跟他过,所以人家说做什么事来钱快,他就信什么。
“他从来不跟我说任何关于工作的事,我也不问……不对的,我应该多问一问,多关心他……
“警察说明天行刑。”
他不说话了,把头埋进膝盖里,吐出一口长长的烟草味的气。
那天过后,一向大大喇喇的小霸王,开始变得少语寡言,只是他依然保持着时不时逃课的习惯,连极少回家的陆赫都知道,这人是个小无赖。
后来陆黎认真地对她妈说,她不要搬去爸爸给她们买的新房子,她要留下来。
陆黎想,她是一个很不热心的人,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做过最温暖的事情,都跟李日光有关。她去接近一个脾气臭没朋友的小孩,拒绝搬离这块贫民区一样的地方,踩掉每一根他夹着的烟,都是未经思考下的冲动。但是回头一想,陆黎还挺满意,如果可以的话,真想摸摸以前自己的头,好好夸一夸她。
只有那个不告而别的夜晚是例外。
陆黎只想提着那天晚上自己的耳朵,骂她没出息。
6
酒吧的灯光有点儿暗,酒杯里仅剩的一小口琥珀色液体摇摇晃晃,看起来香甜极了。
李日光站起身,把吉他背在身上,定定看她。
“陆黎,听我唱首歌吧。”
我一直想唱给你听。
他步伐平稳地再次走上台去,抬了抬手,刚才配合爵士风乐曲的迷幻灯光也暗了下去,一束昏黄的追光打在台子中央的人身上,恍如昨日少年。
吉他的和弦音响起来了,一下一下,有点单调。可他一张口,这一板一眼的和弦也会变得多情。
高跟鞋的声音轻轻地靠过来。陆黎抬眼一瞥,身边倚过来个小公主似的姑娘,睫毛像把小刷子,皮肤白瓷一样漂亮,穿着碎花的及膝裙,眼睛里盛满了舞台上那束光。
“是你吧。”好像是疑问句,小公主却用了笃定的语气,“李日光在等的人是你。”
陆黎迟疑了一会,含糊地“嗯”了一声。
“北山老街的居民几乎都迁出以后,他来这个酒吧驻唱,那时候这里的老板还是我。”小公主笑起来很好看,“他这几年好像什么工作都做,拼了命地赚钱,极其努力地自学音乐,也好在运气还不错,得到机会给一些唱片公司的乐队作曲,赚了一笔钱, 跟我买下了这个酒吧。
“其实这个小酒吧就是我开着玩的,多少钱卖给他都无所谓。只是我说我喜欢他,他却告诉我,他买下这家酒吧,只是为了能在原来的地方等一个人回来。”
陆黎眨了眨有点模糊的眼,台上的男人娴熟地刷着弦音,清清嗓子对准麦克风开口:“原来你也在这里——”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用沉默埋葬了过去,
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
才隐居在这沙漠里……
“我走啦。”小公主站直身子,语气欢快,“我每天都会来看他,不过既然现在你回来了,那我就要走了。”
陆黎礼貌地点头告别。再回头时撞上的是前方专注而深邃的一双眼。
她摇头晃脑地跟着哼哼。李日光的嗓音可以说是上天给他最好的礼物,低沉醇净,连换气声都认真而性感。所以她以前时常觉得,这把嗓子就该唱歌,否则太过浪费。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一个利落的收手,吉他的弦音也在歌声结束后缓缓落定。他把吉他卸下来,取下麦克风握在手里,眼神的方向一直未变,只是从眼底渐渐漫上灯色一样的温柔。
“我叫李日光,身高182,体重75公斤,以前抽烟,但是一年前已经戒了,不酗酒,不花心,送过外卖,做过促销员,当过餐厅服务员、酒保和洗碗工,最喜欢吃鱼,讨厌香菜,篮球和网球打得还不错,会弹吉他,会唱歌,也会作曲,现在在学巴乌和做饭,不擅长跳舞,因为我手脚不协调……”
说到这里的时候,台下的客人们都笑了,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地微微一笑。
“陆黎,我们认识了十五年。我知道你喜欢猫狗,养过三条金鱼,对芒果过敏,从不穿高领的衣服,喜欢吃草莓但不喜欢草莓味的糖,爱吃酸和辣,总是管不住嘴。你体能特别差,短跑勉勉强强,长跑却从来达不到标准,跳绳总能绊住脚。
“你会用电饭锅做蛋糕,英语口语很厉害,会写很漂亮的毛笔字,学东西特别快,把世界名著当课外书读,特别招老人和孩子喜欢。
“你看看,你性子倔得跟牛似的,牌技烂又不承认。虽然平时话不多,但一说起来就得理不饶人。从小就不服输,做了再多善良的事也不让别人知道,喜欢假装冷面冷眼,又臭又硬,一点也不听话。
“可我还是喜欢你。
“今天不是什么节庆,不是谁的生日,也没有流星,但是我想许个愿:你能不能,像我喜欢你那么喜欢我?”
陆黎吸了吸鼻子,在一片被水雾朦胧的视界中努力分辨那个高瘦的身影,那个模糊的影子慢慢靠近过来,轮廓都罩着柔黄的亮光。
她眼眶酸得不行,嗓子里发不出声音,否则她一定会说的: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他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是她世界里唯一的日光。
人间的太阳东升西落,从不因为谁的祈愿提早出现或延缓消失,可是她的太阳会一直停留在她当初离开的地方,等她回来。
她在水汽弥漫的眼中,看见一个慢慢向她走过来的小男孩,黑发柔软,眉眼清澈,走路满不正经的样子,插在裤兜里的手不情不愿拿出来,伸到她面前。
“你走不走?”八岁的李日光说:“你不走我可走了哦。”
她努力眨了眨眼,把手搭在上面。
“我当然,跟你一起走啊。”
反正我也一直那么叛逆。(原标题:《原来你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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