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练琴关停 家长退费无门,创始人称“未卷钱跑路”
新京报讯(记者 吴苹苹)12月6日,新京报旗下教育类消费维权平台“教侦”小程序上线当日,104位线上陪练APP“柚子练琴”学员家长及员工陆续在该平台投诉,称该机构突然关停,不返还家长剩余课程费、拖欠教师薪资。
据柚子练琴家长提供的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8日中午,已有753名家长参与欠费登记,涉及金额约400万元。
12月9日下午,柚子练琴通过公众号发布事件新进展,称“同行‘快陪练’愿意提供援助,给柚子练琴学员提供价值500元和1000元的陪练援助课程,用户可根据课包剩余价值自愿进行选择”。随后,多名家长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仍然希望退费。
当晚,柚子练琴创始人兼CEO张韬在回复新京报记者的邮件中称:“我们没有像网上所说的一样卷钱跑路,我们一直在积极处理后续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柚子练琴是由北京柚子学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APP,通过线上视频陪练的方式,为学员提供钢琴、小提琴、古筝、长笛等的陪练课程。11月30日,柚子练琴在其公众号上发布通告称,公司已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目前已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启动破产清算法律程序。
双十一仍促销授课 11月30日突然申请破产
“本人9月25日给孩子通过支付宝缴纳18800元,报名柚子练琴陪练课287节,后发现老师数量减少、客服朋友圈清空,害怕出问题,11月25日已申请退款,班主任说已经提交财务并与我核对剩余金额为17072元。但11月30日,平台忽然说进入破产流程,不提退费事宜。”12月6日,在给新京报“教侦”平台提交的投诉资料中,西安的陈女士详细描述了自己的遭遇。
陈女士告诉记者,在柚子练琴的双十一促销活动期间,她曾推荐自己的朋友购买课程,但朋友反馈称,柚子练琴的老师一直称系统升级,不为其办理。双十一无法购课、平台教师减少……种种迹象让陈女士有点担心。让她没想到的是,没拿到退款,却等来了公司宣布破产清算的消息。
江苏南京的学员家长朱女士也有类似遭遇。2020年6月10日,朱女士向北京柚子学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了12800元的学费,“当时了解到可以在视频中看到老师的示范,觉得老师认真负责,就报了课”。
开课后,朱女士对老师和平台很满意,“没有想到会出现后来的事。”11月30日晚,孩子上完陪练课后,朱女士突然在柚子练琴的官方公众号上看到了该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该公告称,由于市场环境影响以及经营不善,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并且出现了现金流断裂,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经全体股东大会商议,一致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股东会决议。目前,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启动破产清算法律程序,后续进展会通过企业公众号“柚子练琴”发布。
12月1日,朱女士登录柚子练琴的软件,发现已无法进行任何操作。目前,朱女士仍剩余价值约8600元的课程。
最令朱女士感到不满的是,柚子练琴在双十一期间仍以打折促销等方式,让家长续费、购课。朱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展示了她与柚子练琴班主任的微信聊天截图。截图显示,11月6日,该班主任向朱女士发送双十一续费活动的通知,称“最高立减1398元”“全年触底价”。“幸好没报,要不然损失更大。”朱女士说。
11月6日,柚子练琴班主任向朱女士发送双十一续费活动的通知。 受访者供图
柚子练琴家长群群主许女士告诉记者,据其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8日中午,已有753名学员进行登记,涉案金额约400万元;学员来自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地区,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单个学员最高缴费金额达36000元。
部分教师被拖欠工资 有教师被欠薪超2万
此外,柚子练琴的部分教师也遭遇了拖欠工资的情况。
12月8日,一名戴姓教师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于今年1月与柚子练琴签约,教授小提琴陪练课程。据其介绍,11月30日前,平台授课、管理仍照常进行。
11月30日上午,该戴姓教师拨打柚子练琴的客服电话,想协调当晚的请假事宜,却发现客服电话无法接通,当时他以为是公司通讯出了问题,并未在意。当日下午5点,因所教学生没有准时连线,他在“柚子练琴问题汇总4群”中询问学生情况,但没有负责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回复。与此同时,该群中的其他教师反馈,学生谱子无法打开、掉线等问题,也都未得到回应。
当晚7点左右,负责教师管理的刘姓教师在群内发布信息称,“从即日起,本微信号将停止服务,后续消息请关注柚子练琴公众号通知。感谢各位老师的一路陪伴。”多名教师在群内追问后续工资发放、课程问题,未获答复。当晚8点左右,戴姓教师被负责教师管理的付老师移出群聊。
11月30日晚,负责教师管理的刘姓教师在群内转发柚子练琴启动破产清算的推文。受访者供图
戴姓教师告诉记者,他被拖欠了约5700元的工资。另外一名担任小提琴陪练的教师称,他被拖欠的工资超2万元,“一直很信任这个平台,觉得钱放那也没问题,想凑个整数再提出来。”
据上述戴姓教师提供的一份“柚子练琴老师”的文档显示,截至12月8日中午,共有232人登记了欠款信息,欠款总额约70万元。记者梳理后发现,被欠薪资的主要为钢琴、古筝、小提琴、长笛等课程的陪练教师,来自全国各地,部分教师身在海外。
上述两名教师表示,他们目前的诉求均为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戴姓教师表示,他很喜欢这些学生,觉得给他们上课很开心,但同时,他也担心平台突然停课会打击孩子们的学习积极性,“他们对老师的信任度可能会降低。”
“快陪练”将提供援助课程 多数家长称仍想退费
12月2日,柚子练琴发布事件进展称,公司在联系同行业和教育行业,希望同行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学员降低损失。
12月9日下午,柚子练琴通过公众号宣布,经过沟通,目前同行“快陪练”愿意伸出援助之手,给柚子练琴的学员提供价值500元和1000元的陪练援助课程,用户可以根据课包剩余价值自愿进行选择。但记者并未看到具体援助方式。
柚子练琴公众号表示,还在继续对接其他有价值的课程,还有其他教育企业正在内部评估,确定后会官方发布。同时,柚子练琴也提醒学员家长,目前市面上其他渠道针对柚子练琴客户所发布的援助课程均与柚子练琴无关,一切以柚子练琴官方发布为主。
当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了快陪练首席品牌官安媞,她向记者证实,快陪练援助柚子练琴一事属实,“我们希望能够帮助家长和孩子。”同时,她坦言,每位柚子练琴学员最高能在快陪练兑换1000元的援助课程,“我们只能做力所能及的一部分,剩余的课程费用还是需要柚子练琴再想其他的办法。”
针对部分家长担心选择快陪练的援助课程后需额外付费的情况,安媞表示,援助课程的费用可直接在柚子练琴剩余课程费用中抵扣,“不需要再给我们交额外的费用或购买额外的产品。”
但多名家长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目前的诉求还是退费。
朝阳市场监管局已接到相关投诉,创始人称未跑路
记者在天眼查搜索发现,柚子练琴所属公司为北京柚子学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涛,其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8日下午,按照天眼查显示的公司注册地址,记者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国创产业园6号楼,发现柚子学琴位于该楼5层的办公地大门紧锁,门上贴了一张公告,内容与11月30日柚子练琴公众号发布的一致。
透过玻璃大门,记者看见墙上写着“柚子练琴 真人视频1对1乐器陪练”,厅内仍摆放一架钢琴及一台补光灯,地板上有两个未拆封的快递。
12月8日,记者前往北京柚子学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发现其大门紧锁。 吴苹苹摄
12月8日,新京报记者尝试通过官网客服电话联系柚子练琴。拨通客服电话后,记者听到一段事先录好的声明,内容与柚子练琴11月30日发布的公告一致,无法联系到人工客服。
当日,新京报记者给柚子练琴提供的沟通邮箱发送采访邮件。12月9日晚,记者收到发件人为“张韬”的邮件回复称:“我们没有像网上所说的一样卷钱跑路,我们一直在积极处理后续问题,因为目前事情比较多,等过段时间再联系吧,望理解,抱歉!”
12月9日晚,张韬通过邮件回复记者称,并未卷钱跑路。
媒体公开报道信息显示,柚子练琴创始人兼CEO为张韬。
据了解,北京柚子学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资本为500万,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教育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其中,王欣明为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5%,张涛持股比例为20%,王秀敏及彭锡涛的股权占比分别为15%及10%。
12月9日,记者从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他们已接到相关投诉,并将相关情况同步告知教育部门。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他们了解到该公司确实在走破产清算程序,会依据自身职责要求企业依法做好后续问题处置工作,具体处置情况以法院判决为准。
律师提醒家长收集相关证据
针对后续的维权问题,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提醒相关学员和家长,目前应注重相关证据的收集。他建议,一方面家长、学员应保存与对方人员沟通的记录,记录应包含对方承诺的内容、提供服务的内容等;另一方面,涉事人员应整理保存好缴费的收据及截图证明。
针对家长提供的“柚子练琴用户协议”,彭艳军认为,该用户协议并不严谨,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都约定得不明确,对用户具体的付款金额、课程时间也没有记录。
彭艳军表示,学员家长在报警或起诉过程中,“柚子练琴用户协议”可作为相关证据予以呈现,但他也坦言,“如果没有其他补充,该用户协议难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即便构成合同关系,也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关键条款不清晰的问题,特别是公司到底提供哪些服务,服务达到什么效果,如果违约怎么办等均语焉不详。”
柚子练琴用户协议中的部分内容。 受访者供图
彭艳军强调,学员和员工可以主动和公司联系,并将自己的欠费金额、姓名、联系方式等对公司进行上报,要求公司将其登记为债权人,并督促公司及时向法院移交债权人名单。一旦公司启动破产清算后,学员及员工也需主动与法院联系,确认自己是否在债权人名单内。
就柚子练琴在启动破产前夕仍通过班主任、课程顾问等向家长推销双十一促销课程的行为,彭艳军认为,“在公司已经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仍然招生,至少是种不诚信的行为,也构成民事法律上的欺诈行为。如果后续拒不返还学费,则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对此,彭艳军建议涉事员工及学员家长,如果此事涉及诈骗犯罪,可以向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其个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民事纠纷,也可进行民事诉讼,同时也可以让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介入、调解。
新京报记者 吴苹苹 编辑 缪晨霞 巫慧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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