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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棚,快!

 

天气越来越热

很多小伙伴在电动车上

加装上了车棚(伞)

用来避免阳光的照射

或者雨天为自己遮雨

看似便利

却隐藏着巨大的危险

就因为一把伞

丢了一条命

真的有这么夸张吗

可事实就是如此

危险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

老太太抱着外孙

从电动车前经过差点失明

高女士的母亲抱着外孙出门,没想到眼睛被电动车遮阳伞划出一个6毫米的伤口,而且以后的视力都会受影响!

洛阳的车主们注意了!如果你的爱车也“打伞、带棚”,那就要小心了!因为你在车上安装了一把“伤人的利器”!洛阳交警持续开展“拆棚”行动,大部分车主通过交警的宣传教育都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拆除,对于拒不配合的,交警也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一)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电动三轮、低速四轮等车辆凡是存在加装遮阳(雨)棚等违法装置,且驾驶人无法提供车辆出厂时原始状态证明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

以上,对于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的,公安交管部门有权责令恢复原状

不要说我不懂你,我是为了你的安全~

拆棚现场

关于拆掉的理由,这些够不够?

车体面积扩大,增加碰擦事故的发生率。

影响电动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

在发生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伤亡几率。

阻碍电动车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即使是转过头看,视线也易受阻挡。

改装后的电动车改变了原有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易导致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

私自加装车篷后,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合格,车辆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这类车辆一旦上道路行驶,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小编有话说

热天能防晒,雨天可挡雨

秋天能避风,冬天又挡雪

似乎看起来百无一害

但是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各位小伙伴们

骑行出街咋样才是王道呀

车上牌、头戴盔、棚快拆

守法文明

你就是最酷的洛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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