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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推出职工长期护理险!最高可报销80%

 

1月28日,德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2019年在德州市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筹资暂按每人每年110元标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是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重点,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建立起的新的保险制度,旨在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性负担,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按年度筹资。制度建立初期单位暂不缴费,筹资暂按每人每年110元标准,分别从以下渠道划拨筹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45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5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拨,不足部分顺延划拨。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个人缴纳),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元,年初一次性划拨。筹资标准将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此外,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还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长期护理形式主要包括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这三种长期护理形式。长年卧床6个月或预期6个月以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稳定的参保职工均可申请,其中医疗专护的申报条件还需要满足保留医用管道、依靠呼吸机等医用设备维持生命体征、昏迷等一种或多种情况。具体执行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护专家对申请护理保险待遇人员按有关标准进行资格认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享受护理待遇的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下简称“三大目录”)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不在“三大目录”的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护理保险待遇标准

制度建立初期,医疗专护和机构护理两种长期护理保险形式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长期医疗护理费不设起付线,暂取消首先自负。医疗专护暂由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承办,床位每日费用分别为120元、18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0%、75%;机构护理床位每日费用为60元支付比例为85%,上述统筹基金支付后剩下的钱由个人负担。居家护理形式采取定额直补方式,长期护理保险资金补偿标准为每天30元。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以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并在启动后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不受缴费年限限制;制度建立之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中断参保或自行终止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待遇。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应按规定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长期护理保险费,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起,同时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此外,符合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具备相应医疗资质的养老护理机构,可申请定点医护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护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加强对医疗护理服务过程的监督。参保人员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慢性病等应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应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的医疗护理费用,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制度建立初期,实行县级统筹,今后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护理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护机构结算实行预留保证金制度。护理保险经办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医疗护理费用,不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规定的不予支付;符合支付规定的先支付95%,其余5%作为保证金,年底按照考核标准对定点医护机构考核后,分别予以兑付。

据统计数据显示,

截至2017年底,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亿,

其中有4800万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

从德州来看,

60岁以上老年人也已经超过了百万,

部分老人常年卧病在床,

需要专职长期护理,

给子女、家庭带来很大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

2018年,德州市充分吸收借鉴前期试点地区的经验,并结合德州市实际,在临邑县、武城县、庆云县等三个县开展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有155人享受待遇,支付金额82.4万元。

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今天

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也在上升

为惠民政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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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丨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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