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正在退还这笔押金,详情→
各位广图读者
4月11日起
广州图书馆开展
退还旧读者证押金专项工作
网友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疑问
大家放心
只要是该馆的押金
都!可!退!
(图源 广州日报)
2012年12月28日起,广州图书馆已实现基本借阅免押金办证服务,同时开展了旧读者证的集中换(退)证工作,该工作后转为日常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广州图书馆从即日起再次开展退还旧读者证押金专项工作。
01
退还押金对象
在广州图书馆办理的含有押金的旧读者证持有者。
注:旧读者证指的是2012年12月28日前办理的中文借书证、少年儿童借书证、音像资料外借证、计算机类图书外借证等。
02
办理地点
天河区珠江东路4号广州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1号窗口
03
办理时间
9:00-21:00(逢周三闭馆)
04
办理手续要求
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读者证和押金收据办理。如代办需同时出示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如读者证或押金收据丢失,可持本人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到馆或来电查询。
经核实读者证内无外借文献、逾期费、读者记录被冻结等情况后方可办理。如有相关情况请先归还所借文献、缴清逾期费。如所借文献丢失,请按《广州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办理赔偿手续后再退还押金。
读者现场填写《读者退押金申请表》《读者退借书押金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后,将全额退还押金。
05
温馨提示
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后可直接免费办理新读者证,详情参考《广州图书馆读者注册服务指引》。
咨询电话020-83836666,服务时间9:00-12:00,13:30-17:30。周三闭馆日暂停服务。
办理退还旧读者证押金业务
首先需核实读者证内无外借文献、
逾期费、读者记录被冻结
等情况后方可办理
如所借文献丢失
则办理赔偿手续后再退还押金
图书馆工作人员提醒:
不同类型的旧读者证
押金金额也不一样
如果市民的读者证
或押金收据已丢失
市民读者可持本人办证时的
有效证件到馆或来电查询
综合 广州图书馆、广州天河发布
来源: 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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