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动态
前后经历了近5年上市辅导的百合股份再次发起了上交所的上市申请。2020年6月,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股份”,A19249.SH)的上市申请被上交所受理。
百合股份主营业务为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旗下拥有“百合康”、“福仔”、“鸿洋神”等品牌。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百合股份在报告期内多次因食品质量问题被处以行政处罚,其在招股书中还存在将部分较严重生产问题淡化的现象。
另外百合股份还因违规宣传被处以行政处罚,并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列为典型案例,报告期内还曾出现山寨他人品牌的事件,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他人经济损失。
食品质量问题频现,“过期”问题未披露
作为一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百合股份的产品质量问题并没能让人放心。报告期内,百合股份多次因产品检验不合格被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2017年4月,百合股份旗下的“百合康牌铁锌硒维生素软胶囊”产品因维生素B1的含量不符合标准被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30.78万元。
但此事之后的一个月内,百合股份再次因产品含菌问题被点名,2017年5月百合股份因旗下的“壳聚糖牡蛎片”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被处以罚款8.90万元。
2018年12月,百合股份再次因旗下“百合康牌褪黑素维生素B6胶囊”水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被处以罚款2.76万元。
但除以上招股书所披露的处罚内容以外,百合股份还存在隐瞒实际处罚原因的情况。
2017年4月,百合股份被处罚30.78万元的具体原因并不只是维生素B1的含量不符合标准这么简单,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此次百合股份被处罚的行政依据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根据当时所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版)显示,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为:“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也就是说,“过期”问题在百合股份的招股书中摇身变成了“维生素B1的含量不符合标准”。
另外百合股份还存在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飞行检查并被下发警示函的事件,但百合股份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
2018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在对百合股份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其在过程控制、记录管理、检验等方面存在问题,百合股份的软胶囊车间存在将原料不清洁放置的问题,其西洋参淫羊藿枸杞子提取物马鹿茸软胶囊的配料记录与原料出库单、领料单内容不一致,并且该胶囊产品还存在缺少部分检验项目的情况。
因虚假宣传问题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列入虚假广告典型
除此之外,百合股份还因违规宣传、海关申报不实等原因被行政处罚。
2019 年3月20日,百合股份因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并在对其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的广告中宣传介绍有关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被西昌市市场监督局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消除影响并处罚金22万元。
2019年12月30日,百合股份因以退运货物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的2项货物申报商品编码错误,构成货物申报不实,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违反了《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被黄岛海关处以行政处罚,并处罚金6000元。
另外百合股份还曾因虚假宣传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列入典型,2019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百合生物便名列其中,但百合股份并未对该事进行披露。
山寨“名牌”惹官司,销售数据前后矛盾
在频繁出现的食品生产问题与行政处罚之外,百合股份还曾因山寨名牌被诉至公堂。
报告期内,百合股份生产的“百合康牌褪黑素维生素B6胶囊”在包装盒中标注“江中”商标字样,对于此事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百合股份发起了商标诉讼。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为百合股份存在过错,并判决其与相关方共同向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对于此项商标侵犯事件,百合股份并未在招股书中进行披露。
另外百合股份还存在与大客户披露数据相矛盾的情况。
根据招股书披露显示,2018年沈阳健每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每刻”)是百合股份的第四大客户,当年度为百合股份实现销售额1064.51万元。
但是此数据却与健每刻所披露的数据矛盾,据健每刻2018年的工商年报披露显示,其2018年销售收入总额才仅1054.8万元,甚至不及其当年度向百合股份的采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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