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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题 | 遇网店“缺斤少两”?法官教你来维权!

 

时代不断发展

我们的消费习惯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许多年轻人更喜欢在网店消费

但如遇到网店商家“缺斤少两”该咋办?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中山第一法院通报了近两年来

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态势

法官以案说法

教你怎么维权

3月14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报了该院近两年受理的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态势。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年3月,该院受理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产品责任纠纷等案件呈上升趋势。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维权方式日趋完善,绝大多数案件中消费者的主张都得到法院部分或全部支持。

典型案例

售卖零食缺斤短两,商家被判赔9000余元

家住西区的高先生在淘宝一网店购买了16箱进口零食大礼包。到货后,高先生发现商品与卖家宣传不符,商家在宝贝详情中描述净含量4500g,但收到货后包含快递箱子重量为4150g,剔除快递箱子重量为3400g。

高先生认为,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购买,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将商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商家退还货款3158元,并按货款3倍赔偿9474元,总计12632元。商家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提及答辩状。

法院审理期间拆开高先生提交的食品包装箱进行查验、统计,发现28件包装礼盒净含量共重1993克。而礼盒被填充的饱满,平均每件净含量约为71(1993÷28)克,最重一件商品也仅为228克,实际重量甚至不足对外宣称的一半,明显存在严重缺斤短两的情形

近日,法院结合案情,依法判决商家退还3158元货款并赔偿高先生9474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以案说法

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商家应诚信守法经营

记者从中山第一法院了解到,该院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产品责任纠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以及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总数逐年上升,2017年收案1922件,2018年2262件,2019年1-3月为486件。其中,占比最大的买卖服务合同2017年收案1839件,2018年2130件,今年1-3月为452件。

法官说

中山市第一法院的贺铁斌法官介绍:从近年来受理和审结的案件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越来越强,还遇到过消费者因为买绿豆少了2两而起诉超市的案例,在法院调解下,超市经营者当庭道歉、并按法律规定赔偿500元。

贺法官说,随着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更懂得保护好证据维权。“买卖合同中,消费者基本都能保存好购物小票,保持商品原样;产品质量问题则懂得事先找专业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只要能够有效保存证据,绝大多数消费者的主张都得到法院部分支持或全部支持。

贺法官提醒,提供商品、服务的经营者应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尽到谨慎义务,对过期食品及时下架清理,规范商品标签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来源 中山日报

记者 张房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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