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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吸烟区,建?还是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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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由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发起召开吸烟区建设论证会。

与会人员包括北京市爱卫办代表、吸烟者代表、控烟界代表、控烟志愿者代表在内共17人。

会议在热烈讨论的气氛召开,正反方针锋相对、辨明事理。主持方给与各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

吸烟者代表认为:

修建吸烟区很重要,既是对多数人的关怀,也是对少数吸烟行为的科学管理,吸烟区建设可以有效地分离吸烟和非吸烟者,减少酒楼和商圈门口拥簇的吸烟乱象人群。吸烟作为缓解社会压力和紧张情绪的手段,不是一个法规短时间就能够戒除的。

控烟专家认为:

立法的目的是保护非吸烟者,也在于为吸烟者制造吸烟障碍,创造其不吸烟或少吸烟的环境压力,促进公众健康。如建设吸烟区(亭)是与立法原则相背离。

建设统一的吸烟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控烟法规的进一步严格化,即除室内禁止吸烟以外,在室外只能在吸烟区吸烟,不能在其他室外环境吸烟。这是对法规的进一步深化,是否可以得到吸烟者的认可,将成为一种潜在的法规解读。类似日本不能再行走中吸烟一样,会带来新的解释性困难。

比较一致的意见是:

1、吸烟区建设不是政府责任,政府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为建立统一的吸烟区投入财政经费。

2、吸烟区建设可以由各单位根据自己行业的情况与特色自行规定,类似市公交集团,由集团领导专门办公会决定,在各车辆总站设置了统一的吸烟区建设配置标准。内部规定执行的非常顺利,既符合法规又切合司售人员的工作实际。受到普遍欢迎。

3、控烟法规的基础是社会共治,建议由市控烟协会制定一个《北京市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意见》供社会单位参照实施。各单位设立或不设立吸烟区的权利交给单位自主解决,不搞一刀切。

会议结论:全市统一建设吸烟区或吸烟亭的提议不适合我市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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