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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丨楼下家具受损,法院判令楼上21户业主共同赔偿损失

 

李华(化名)是绵阳高新区某小区业主,因家中下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溢,造成家里装饰装修及物品被污水浸泡。物业公司人员在疏通管道时发现,其共用污水管道内有大量石膏、腻子粉、建渣及生活垃圾。随后,李华将楼上同户型的业主全部告上法庭。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共用下水管道堵塞是由于楼上同户型的业主,在装修及生活过程中向管道倾倒建渣垃圾导致,楼上数人的行为造成李华的损失。由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所有行为人要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于是判令谢某等21户楼上业主分别向李华支付赔偿款755.30元。

判决后,谢某等21户业主迟迟没有支付赔偿款。2021年1月8日,李华向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谢某等21人。

案件执行员康银先介绍,被执行人对共同侵权的法律条款理解不深入,对法院判决结果表示不理解,都不愿意履行付款义务。

于是,康银先来到小区实地走访,挨家挨户沟通交流。

“给大家讲共同侵权的原理,讲抗拒执行带来的后果等。很多人理解以后,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但希望李华能在金额上有一定让步。通过法院联系,原告方也表示大家都是邻里关系,愿意少一部分钱。最终大家达成执行和解。”康银先说。

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绵阳高新区法院扎实推动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2021年1月至11月,绵阳高新区法院执结案件1522件,执行案件执结率约87%;执行到位金额约4.6亿元,执行到位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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