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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福建曝34批问题食品及餐具,含鳕鱼、红茶、象蚌、虾菇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4大类食品共计673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639批次,不合格34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厦门市同安区蒋元锱餐饮店加工售卖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38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古田县禧来佳面包屋第三分店经营销售的老式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8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以AI计),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中和剂和固化剂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于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00mg/kg。油炸面制品(自制)样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一般而言,在符合安全标准使用的情况下,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能力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骨质疏松,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铝在体内蓄积和进行性的生理作用,还可能引起脑病、骨病、肾病,以及非缺铁性贫血等疾病。铝也会对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引起人体免疫力下降等。

3.厦门元青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椭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82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厦门元青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大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966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泉州市丰泽区陈孔荣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54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6.泉州市丰泽区陈孔荣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圆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09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7.莆田市涵江区蛙太大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圆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672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8.平潭新红星海鲜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白色椭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222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9.平潭新红星海鲜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白色长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231mg/100cm²,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这是因为洗涤剂中含有酒精硫酸和直链烷基磺酸盐等化学成分,这些物质可以通过皮肤粘膜吸收。如果孕妇长期大量使用洗涤剂或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超标的餐具,当体内上述有害物质达到一定浓度,在受精卵发育分裂为4个细胞时(大约在受精后48小时),可见,使用洗涤剂和不孕症有一定关系。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不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而且是一种皮肤病。

10.福州市高新区洁鑫保洁有限公司提供、福州市马尾区榕港海鲜酒楼经营使用的消毒餐具套装,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1.泉州市丰泽区大发东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饭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2.泉州市丰泽区大发东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咖喱鱼丸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3.龙岩市新罗区福禄寿禧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杯子,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4.三明市康健来餐具保洁配送中心提供、三明市梅列区鑫城鱼头馆经营使用的消毒餐具套装(杯、碗、碟、勺、味碟),2021/12/1 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5.晋江市匠艺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大刺身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晋江市匠艺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蘸料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7.泉州市丰泽区虎背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绿碟,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有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在10~100CFU/g之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类方便食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有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在10~100CFU/g之间。糕点、方便食品各1批次样品大肠菌群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总体来说,食品中大肠菌群含量超标,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以下潜在影响:A.容易引发肠道外感染,如果大肠杆菌离开肠道后,很容易引发尿道炎,膀胱炎等症状,还会引起腹膜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症状,如果是有大面积受伤的人,还有可能会感染败血症。B.大肠杆菌还会引起各种腹泻,一般会持续两到三天,如果体质较弱,还会延长较长时间。

18.大田县屏山乡云雾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大田县屏山乡云雾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东兜分社经营销售的红茶2号,草甘膦(实测值:1.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草甘膦,是一种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除草剂,对多年生根杂草非常有效,广泛用于橡胶、桑、茶、果园及甘蔗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草甘膦在茶叶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1mg/kg。草甘膦超标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违规使用,或者不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正确使用农药。

19.福清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冻带骨羊肉(称重 羊腿),恩诺沙星(实测值:1.97×10³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被广泛用于畜禽、水产等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00μg/kg。泥鳅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20.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古田名城超市经营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实测值:0.1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1.漳州市荣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小象蚌(小),氯霉素(实测值:1.11×10³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2.漳州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万达嘉华酒店经营销售的小象拔蚌,氯霉素(实测值:0.519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鸭肉、淡水鱼各有1批次样品检出氯霉素。鸭肉中检出氯霉素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淡水鱼中检出氯霉素,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为了防治鱼类病害,或预防运输或经营过程中的鱼类染病死亡,违规使用氯霉素。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容易引起人体消化机能紊乱;食品氯霉素含量超标,导致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23.政和县海御海鲜店经营销售的红鲟,镉(以Cd计,实测值:1.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4.顺昌县黄建珍水产品店经营销售的大花蟹,镉(以Cd计,实测值:1.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5.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湖里双浦西里店经营销售的肉蟹(母海水蟹),镉(以Cd计,实测值:1.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6.南安市溪美渔岛海鲜超市经营销售的大角蟹(散装),镉(以Cd计,实测值:2.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7.晋江市青阳阿明蔬菜摊经营销售的鲜活虾菇,镉(以Cd计,实测值:0.7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海水虾、海水蟹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28.漳浦县前亭新海悦购物中心经营销售的韭菜,毒死蜱(实测值:0.09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9.德化县百姓超市宝美店经营销售的韭菜,毒死蜱(实测值:0.8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韭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30.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宝信广场分公司经营销售的豇豆,氧乐果(实测值:0.4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氧乐果,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击倒力快,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 mg/kg。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1.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金山路分店经营销售的包装油麦菜(300克),阿维菌素(实测值:0.1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2.舟山市启航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百味村深海鳕鱼派(散装称重),N-二甲基亚硝胺(实测值:17.0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4.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N-二甲基亚硝胺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33.江西广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大田县柳碧云奶粉店经营销售的雅因乐益生元钙铁锌有机米粉(220克 22克x10),蛋白质(实测值:0.31g/100kJ,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36g/100kJ)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蛋白质,是人体的生长、发育、遗传等一切生命活动都离不开的一种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蛋白质指标不低于0.33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蛋白质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34.杭州金芝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福州市台江区一心堂大药房红宫销售的伊养孕妇维她片(0.7g/片),维生素A(实测值:1.30×10⁴μg RE/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8016.0~40536.0μg RE/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维生素A,又名视黄醇,是人类必需的脂溶性维生素。维生素A缺乏可引起眼部症状,最主要的是夜盲症和干眼症;维生素A补充剂用量过大可引起中毒,中毒主要表现为嗜睡或过度兴奋、头痛、呕吐等高颅压症状。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料质量不达标;也可能是企业未按生产工艺要求添加;还可能是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等。

针对上述问题食品,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要求相关属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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