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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申请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022年7月1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氨基肽酶等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其中包含2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L-丙氨酸、L-盐酸精氨酸,申请用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

L-丙氨酸

(一)背景资料。L-丙氨酸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本次申请用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13.01.03)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 中涉及品种除外)(食品类别 13.03)。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食品类别。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 13.01.03)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 中涉及品种除外)(食品类别13.03),强化食品中丙氨酸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L-盐酸精氨酸

(一)背景资料。L-盐酸精氨酸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本次申请用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 13.01.03)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 中涉及品种除外)(食品类别 13.03)。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食品类别。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 13.01.03)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 中涉及品种除外)(食品类别13.03),强化食品中精氨酸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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