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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川虎夜狼酒”背后的秘密

 

近日,达州新报记者从市检察院采访得知,原来,此养生酒并非健康产品,而是由违禁药品调制而成。日前该公司老板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受到了法律严惩。

举报 药酒里含有违禁药品

2014年4月17日,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达州市川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配制酒中含有违禁药品。在这些被举报的酒品种中,包含了在市场上销售非常好的“川虎夜狼酒”,以及其他相关系列的“养生酒”。

据了解,达州市川虎食品有限公司原名达县川虎酒厂,开办人是蒋某。2011年,酒厂变更为达州市川虎食品有限公司,次年法定代表人由蒋某变更为他的儿子蒋某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地址位于通川区魏兴工业园区内。该公司主要经营白酒和调制酒(药酒)的生产和销售,尤其是以“川虎夜狼酒”系列的药酒销售非常火爆,在达州乃至外地都红极一时。生产、销售该品牌药酒的老板蒋某、蒋某某父子俩,也因此成了“名人”。

突检 酒产品中加“伟哥”

考虑到事件重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后便展开了调查。2014年8月1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川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执法检查,从该公司库房内查获大量酒类产品,并进行了抽样检测。让工作人员没有想到的是,这些酒产品中真的检测出了违禁药品,“送检样品均检测出含有‘西地那非’或‘双氯芬酸钠’。”

“西地那非”,商品名“万艾可”,也就是俗称的“伟哥”,是治疗男性功能障碍的处方药,必须凭具有职业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才能购买。无论是“西地那非”,还是“双氯芬酸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都会严重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同时这种行为也是严重违法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先后多次检测出不同批次的药酒中含有“西地那非”和“双氯芬酸钠”,在掌握初步证据和结果后迅速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这些结果不仅让警方震惊,也让他们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在充分掌握证据后,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依法对达州市川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某和总经理,也就是蒋某的儿子蒋某某进行了抓捕。

供述 购买药物里含有违禁药品

蒋某和蒋某某被捕后,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他们父子俩明知违法又为什么要生产含有违禁药品的药酒呢?

蒋某某供述称,他以前在河南嵩山少林寺武术学校读书,后来回到达州学习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后便来到他父亲的公司工作。他们公司一共有四个股东,分别是他、他父亲蒋某、他母亲余某,以及另一位牟某。他们一家人占了80%的股份,牟某占20%股份。公司董事长一职由他的父亲担任,他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以前,他们公司生产的川虎系列养生酒都是由他和他的父亲亲自调制,配方也只有他们父子二人知晓。

后来有一段时间药酒的品质出了问题,这时一位姓王的调酒师主动打电话和他取得联系,问他是不是在生产药酒,王某说可以提供一种药物,能提高酒的质量和品质,使生产出来的药酒壮阳效果更稳定、更明显。王某的出现,改变了蒋某某父子的制酒思路,他们的命运也随之改变。

蒋某某说,听了王某的介绍,他特别感兴趣,尤其是当他听王某说这种药物不含违禁药品时,心里更是乐开了花。于是,他买了一点回来试一试,并按照王某说的使用方法调制了少量药酒,“药酒调制成功后,他们便在内部实验了一下,效果确实有明显提高。”

新调制的药酒效果明显提高,也就是说,它可以提高“川虎夜狼酒”的销量,为公司打开新市场。于是,蒋某某从王某手里购买了一批药物,调制出了大约3吨药酒,包装成了二三百件成品,并把它们都销售了出去。

药酒受到经销商和顾客的一致好评,都称效果实在太好了。但是,这时有人也向蒋某某父子反映,这个效果是不是好得有点过了,“怀疑药酒中添加了一些壮阳的成分,部分经销商都不敢卖了。”这一点,蒋某某也曾怀疑过,于是他从这些药酒中抽取了部分样品送到珠海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药酒中含有‘西地那非’和‘双氯芬酸钠’。”

检验结果令蒋某某父子震惊,也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他们向王某提出了索赔,并决定不再从王某那里购买药物,还是按原来的老办法生产药酒。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因为按老办法生产出来的药酒效果不明显,销售直线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蒋某某父子没有坚持自己的原则,而是走上了“不归路”。

违法 为高额利润继续生产

这一次,蒋某某主动找到王某,问王某现在有没有新的药物可以提高药酒的壮阳效果,但是一般又检测不出来的那种。王某回答说“有”。当时蒋某某父子一心想打开市场提高销量,没有多想就从王某手里以每公斤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11公斤左右的药物,并将这些药物全部用来调制了药酒,投向了市场。

用新药物调制成的药酒为蒋某某父子打开了新的市场,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就遭到举报,“说公司生产的药酒有问题。”蒋某某父子又重新抽取样品进行化验,检测结果仍然显示,“他们生产的药酒中全部都含有‘西地那非’和‘双氯芬酸钠’。”

得知这一检测结果,蒋某某父子“懵”了。他们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生产、销售白酒和药酒,尤其是药酒的显著效果为他们赢得了高额利润。可是,这次又检测出了药酒中含有违禁药品,他们是该继续生产,还是主动向相关部门检讨错误行为呢?

但蒋某某父子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他们将公司库房还未销售出去的药酒进行了封存,为不影响公司声誉,他们还在销售少量的产品,对之前已经销售出去的成品也没有进行召回。他们抱着侥幸心理,在寻找新的出路。

严惩 父子获刑受到法律制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就有人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和反映,经过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随即对他们进行立案查处。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分别对蒋某某父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2015年4月和11月,分别对二人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3万元,没收涉案的有毒有害酒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犯罪人员,也均受到了法律制裁。

近日,记者来到蒋某某父子创办的达州市川虎食品有限公司。看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曾经热闹的生产车间,现在变得冷冷清清;曾经堆满药酒的库房,现在也变得空空如也。达州市川虎食品有限公司曾经的辉煌,早已不复存在。蒋某某父子的教训令人感到惋惜,本来拥有美好生活的他们,因为非法获取利益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亲手毁掉了创办的公司。他们的行为也告诉我们,合法经营,依法行事,切莫一时糊涂而误入歧途。

(王通 达州新报记者 陈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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