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使用彩色隐形眼镜需谨慎!昆明市场监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是直接附着在人体角膜表面泪液层上,用于矫正视力、治疗、美容的光学镜片,是软性亲水接触镜的一种类型,属于第Ⅲ类医疗器械,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佩戴隐形眼镜可能出现:眼部瘙痒、红肿、异物感、干涩、疼痛、畏光、流泪、分泌物异常增加及(或)颜色改变、视物模糊、矫正视力不佳等的不良事件。需由专业视光师进行眼部检查、光学验光后,再由专业佩戴师选配给患者,由患者学习取戴和护理常识后,自行使用。
安全的彩片会把色素层夹在镜片中间,不会和眼睛直接接触。因为,色素和眼睛直接接触,不但摩擦力加大、异物感增强,也很有可能因为脱色引起眼睛的过敏反应、甚至感染,影响眼睛的健康。选购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购买,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购买前应当查看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对进口产品除确认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外,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
网购时,应当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的自建网站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上购买。购买前应当查看商家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展示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页面是否展示了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仔细分辨商家在网页上发布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禁忌症等信息,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载内容保持一致。
佩戴时,应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佩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
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应当索要并妥善保存相关产品的购买票据,以便维权。
消费者如发现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或者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假冒伪劣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网记者 王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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