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犍为企业主成职业打假人 3年打800场官司获赔300万元
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吴训刚梳理着手中摞着的20多张法院传票,赶到上海参加第二天即将开始的庭审。
3年多前,他发现不少网购平台出售的产品,与自己经营的实体店相比,不合格产品很多,销售数量却不少,对他的店铺产生了很大影响,就开始走上了一条“职业打假”的道路。
从2017年7月开始到今年2月底,他在全国已经打了近800场官司,输多赢少,对他来说,败诉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而这些案子中,撤诉的却占80%,原因则大多是被告选择支付的低于十倍赔偿款的“和解费”,以此来避免诉讼和降低损失。
因为“打假”,吴训刚被警方跨省带走
靠着“打假”,吴训刚3年收300万。也因为“打假”,他被警方跨省带走,羁押于当地看守所,后因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被取保候审。
实体店老板走上打假道路 3年半起诉近800起案件
3月15日下午,吴训刚乘动车赶往上海,参加16日上午诉讼某产品厂家出售不合格产品的案件。
吴训刚的家在四川犍为,其名字外界并不熟悉,但在法院系统和“打假人”圈子,熟悉他的人不少。
从2017年7月左右开始,到2021年2月底,他已经在全国打了近800场官司。
——这些官司,都是他在网上购物平台和实体店购买产品后,以产品涉嫌不合格为由,将商家或卖家诉至法院,获取10倍赔偿。
“‘打假之前’, 我一直在从事野生动物养殖和销售。”吴训刚告诉封面新闻记者,2017年年中,他在网上很多购物平台发现,很多产品质量和标识等很多都不合格,但销售数量却不少,对他的店铺产生了很大影响,从这时开始,他走上了“职业打假”的道路。
2020年3月13日,吴训刚在某购物平台向一副食品店购买“东北特产干鹿筋250g正宗梅花鹿大腿筋带蹄净鹿筋鹿蹄筋包邮”产品20份,总价3152元。
吴训刚收到货物后,认为涉案商品没有标识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属于不合格商品,将货物退还副食品店,副食品店将货款3152元退还吴训刚。
遂向法院诉讼,请求:“10倍赔偿”,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涉案货款3152元的10倍赔偿31520元。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或人工繁育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应当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同时,涉案鹿筋是食用农产品,没有检疫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均判决商家败诉,支持10倍赔偿。
被告私下支付赔偿居多 80%案件撤诉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像在青岛开庭一样顺利胜诉。
根据他的统计,目前在全国起诉的800起案件,赢少输多,近八成都已经撤诉。
而撤诉的原因,大多都是被告给他赔偿少于诉讼请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赔付款。
也是靠着“打假”,吴训刚年入百万。
通过吴训刚提供的两个截图显示,近日就有两名被他诉至法院的商家,均通过转账的方式,向他支付“和解款”。
某商家发来“和解费”
“这个是今天收到的,3万块,我就到法院撤诉,也把货寄给他了。”15日,在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吴训刚说,他购买了一名商家6500元商品,在法院起诉后,这名商家联系他,赔付30000元“和解费”,收费后他则寄回商品,到法院撤诉。
对于吴训刚来说,这些商家知道产品有问题,为了避免10倍赔偿、耗时间司法程序,双方“和解”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
在他看来,因为商家谋求暴利,很多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和瑕疵,他就是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来做一个“职业打假人”。
为了打赢诉讼,目前吴训刚将打假的对象从食品更多的转向了药品。“假药的危害性更大,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因此胜诉的可能性更大。”吴训刚说。
集中“打假”长春60余名商家 被警方羁押
打假后,收入不菲,但吴训刚也曾差点遭遇牢狱之灾。
鹿乡镇地处长春市南部,双阳区西部,以饲养梅花鹿、生猪为主。
2019年7月25日,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消息,称2017年至2019年间,吴训刚为牟取不法利益,多次以购买的鹿产品没有标识为由,向多家鹿产品经销户进行敲诈勒索,导致我镇经销户遭受巨大财产损失。
消息中称,7月25日上午,在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西广场派出所警员的追击下,敲诈勒索人吴训刚被抓获并押送回长春,得知此消息后,鹿乡镇党委书记李冰带领鹿业经销户代表一行30多人来到市火车站迎接凯旋归来的“战士”,同时代表广大受害者送上锦旗,表达对民警的感激之情。
这是吴训刚第一次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带走”。
吴训刚透露,他在长春大约起诉了60家涉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的商家,主要集中在鹿乡,而这些商家收到法院传票后,大多选择“和解”,据他统计,在长春收到近100万“和解费”。
涉及自身利益,他和当地商家的冲突也是在这期间变得更直接,为了让他不再继续在当地“打假”,商家们联合起来去警方报案,称他向多家鹿产品经销户进行敲诈勒索,导致经销户遭受巨大财产损失。
“当时我被长春公安网上追逃,我公司所在地瑞安警方将我抓走,长春警方将我带回了鹿乡。”被长春警方带回鹿乡后,吴训刚带着手铐出了火车站,身旁是是几十个给警方送锦旗的商家。
案件审理过程中,吴训刚一直被羁押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
警方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2019年8月26日,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给他下达了取保候审决定书,称正在侦查的20190620长春市宽城区吴彦枫被联诈勒索案,因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通过诉讼获得惩罚性赔偿 未被法院支持
职业打假人,是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产生的一个群体。
对于这一群体,社会各界褒贬不一。
有些人认为,只要是“假”,人人都可以打,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但也有人认为,这些职业打假人最后的目的不是矫正市场乱象,而是通过大规模采购有瑕疵商品,对商家进行高额索赔。
对于知假买假行为如何处理,知假买假者是否具有消费者身份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导致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争议。对于职业打假、知假买假行为,法院是否会支持买家的赔偿请求?
而吴训刚的案件,在实际审理中,同一案件也出现两级法院判决不一的情况。
2019年底,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吴训刚起诉某公司“批发鹿茸血鹿茸片产地直销梅花鹿干鹿茸0.34元每克满包邮特产”商品不合格一案。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梅花鹿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论出售或经营利用都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特许经营许可证及专用标识,公司未出示。同时,涉案产品符合食品特征,该公司应对其销售的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但却未提交任何证据,遂判决公司承担10倍赔偿。
中院二审推翻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训刚在各地法院存在多起其作为原告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均系在网上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等类型化产品,其大量购买涉案产品的行为是希望通过诉讼获得惩罚性赔偿,并非消费者为生活消贾需要而购买涉案商品。
同时,吴训刚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应证明该公司销售的涉案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遂终审判决吴训刚败诉。
对话吴训刚:富贵险中求 打假收入高值得冒险
封面新闻:为什么走上打假这条路?
吴训刚:我本是合法企业,有大好“钱途”,只是黑心商家太多,我自己的店干不下去,被“逼着”打假。
封面新闻:网上对你打假的行为,看法褒贬不一,你的家人朋友怎么看待这个事情?
吴训刚:身边亲人朋友都支持,对于外界的声音,我也从不在意他人怎么说,我是好是坏,由法律来审判。
封面新闻:被长春警方带走,是第一次,当时心里担心因此获刑吗?
吴训刚:被带走后,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羁押共38天,其中瑞安市看守所3天,路上3天。这些日子,其实心里没有太多的想法,从没有担心自己会因此获刑。
封面新闻:为什么不担心?
吴训刚:打假以来,我研究了很多相关法律,我的行为没有错,也没有触犯什么法律,当然不担心。而且,富贵险中求,打假带来的高收入,值得冒风险。
封面新闻:自从打假以来,你仔细算过收入吗?
吴训刚:毛利润应该不低于300万,2021年肯定会超100万,因为技术更加成熟了。当然,打假有秘诀,恕不外传!
封面新闻:但是打假有风险,还准备干多久?
吴训刚:我心态很好,全国各地打假,就当旅游了。我打的几本都是非法同行,良心和道德上都过得去,再把法律研究透了,准备把这个当成终身职业,一直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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