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普洱市调整入(返)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关于调整入(返)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隐匿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经研判,对入(返)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最新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入(返)普人员须提前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进行入普申报登记,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
二、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赤峰,以及新疆乌鲁木齐、巴州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有甘肃兰州、庆阳、武威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有西藏拉萨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
五、有西双版纳旅居史人员不再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的健康管理措施,入(返)普后进行“落地检”。
六、对境外入(返)普及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七、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到指定场所完成相应天数的健康管理。
八、除上述地区外,有省外旅居史或仍有本土疫情的省内州市旅居史入(返)普人员,入普后实行3天2检,已做“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入(返)普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之前发布的入(返)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普洱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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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王蕊
编审|岩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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