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真瓶灌假酒卖了400多万 四年后登报公开道歉
近日,一则在报纸上刊登的《道歉声明》引发关注。该声明显示,周某自述在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期间伙同他人隐瞒事实真相,以假充真,销售私自罐装和假冒的高端洋酒,致众多不特定消费者人身健康受到潜在的安全隐患,现向广大消费者赔礼道歉。
奥一新闻记者检索发现,今年2月份,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曾对此案予以通报。相关案件通报称,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13日期间,被告人周某与同案人曾某等结伙,在未取得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法国轩尼诗公司等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先后雇请多人在广州市白云区某出租屋以低档洋酒灌装的方式,生产带有“轩尼诗”“马爹利”等注册商标的洋酒并销售给外省多家酒吧、贸易公司或商行等,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610120元。
针对此事,奥一新闻记者拨通周某电话,但其哥哥接听电话后表示不便对此事做过多回应。
多部门跨越江苏、安徽等地取证
挖出制售利益链
奥一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对于周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曾于去年公布相关调查情况。其中提到,起初本案在现场仅查获少量假酒货值8万余元,但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被告人周某的银行账户半年不到进账近人民币350余万元,而周某对此拒不供认。
为核实本案犯罪数额,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以核查销售金额为方向,进行深挖。首先通过大数据人脸筛查等技术化手段,比对出关键下游买家的身份信息,再通过提取手机等电子数据进行分析梳理,提炼出大量销售记录,成功锁定该团伙的上下游关系人。其次,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多次赶赴江苏、安徽、惠州等地跨地域取证,有效固定了下游买家无锡某酒吧老板谢某某、广东某酒业公司老板林某某等人的证言,进一步印证了数据梳理分析的结果。通过对客观证据进行系统归纳分析,制订详细讯问提纲,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最终成功突破主犯被告人曾某某等人,促使被告人供认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2019年,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被告人周某、曾某某、周某某等五人批准逮捕,随后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先后对被告五人提起公诉。同时,考虑到本案中被告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未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将低端酒手工灌装到回收的高端酒空瓶中销售给众多消费者,构成了对众多消费者的欺诈,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也造成安全隐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假酒销售金额达百万余元
法院判令三倍赔偿并登报道歉
奥一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曾对此案予以通报。相关案件通报称,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13日期间,被告人周某与同案人曾某等结伙,在未取得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法国轩尼诗公司等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先后雇请多人在广州市白云区某出租屋以低档洋酒灌装的方式,生产带有“轩尼诗”“马爹利”等注册商标的洋酒并销售给外省多家酒吧、贸易公司或商行等,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610120元。
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结果显示,在该刑事案件中,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周某、曾某等三年至四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因被告人周某等向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严重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在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判令周某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按照消费者购买假冒洋酒金额4610120元的三倍即13830360元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一审宣判后,周某不服提起上诉,后在二审审理中撤回上诉,该案已生效。
值得一提的是,奥一新闻记者注意到,此类针对假冒洋酒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尚不多见,该案最终判令周某公开道歉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超过千万,属于目前全国判赔金额较高的案例之一。此外,该案例还被纳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李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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