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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dan 能不能叫“乔丹”?8年官司之后又开撕!中国乔丹起诉亚马逊等平台,销售AJ时使用“乔丹”字样侵权

 

来自中国福建的乔丹品牌与美国 NIKE 旗下的 AIR JORDAN 之间,曾多次因注册商标等一系列问题对簿公堂。如今,中国乔丹又一次提起诉讼,对象是售卖 AIR JORDAN 的网络平台。

中国乔丹和 NIKE 的 AIR JORDAN 自 2012 年开始经历了长达 8 年的法律诉讼,2020 年 4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此前美国 AIR JORDAN 品牌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重新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乔丹体育公司 25 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 6020578 号 “乔丹+图形” 商标被撤。

仅 3 个多月过后,中国乔丹日前再次起诉亚马逊、酷买网,因其在销售 NIKE 旗下的 AIR JORDAN 球鞋使用了 “乔丹” 的中文字样,由此严重侵害了中国乔丹对“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账号公布的消息显示,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了乔丹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乔丹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中,乔丹公司主张,酷买网公司与亚马逊公司在销售 “aj” 球鞋的过程中使用 “乔丹” 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而酷买网公司与亚马逊公司则主张其在销售耐克 “aj” 球鞋时使用 “乔丹” 是基于 “迈克尔·乔丹” 姓名权的授权,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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