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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场规定不买票算偷鱼罚2000元,市监所回应

 

近日,一则“避雷,千万别去梁子湖,梁子湖已被商业化”的文字和图片在网上流传,引发关注。图片显示梁子湖阳光钓场收费标准,其中“擅自入园不买票,作偷鱼处理,罚款2000元。”

4月11日,武汉市江夏区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称,该地是私人承包的鱼塘,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请咨询市场监管部门。辖区五里界市监所工作人员表示,钓场无权罚款,将调查处理。

钓场公布的收费标准引发争议。图片来源/网络

梁子湖是驰名中外的武昌鱼的故乡。在武汉市江夏区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南侧,有一个梁子湖阳光钓场。近日,有网友发图和文字称,在该处露营场地遭遇乱收费,并质疑“梁子湖属国家自然资源,私人围栏收费是否合理合法?梁子湖管委会近在咫尺,难道纵容这种行为?”

网帖展示的“梁子湖阳光钓场收费标准”图片显示,其中“入园须知,在园区内游客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自行负责,与园区无关。擅自入园不买票者,作偷鱼处理,罚款2000元。”

有网友很震惊:“第3条是霸王条款,只享受好处,不承担风险。”还有网友提出质疑:“这里收费价格有没有备案?”

4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该地是私人承包的鱼塘,我们无权干涉。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消费者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就钓场树立收费牌一事,钓场工作人员称:“我们有相关工作人员骑电瓶车在园子里巡查,没缴费的游客在此露营烧烤将被劝离。”至于违者罚款2000元的表述,该钓场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钓场老板定的,罚款的情形几乎没有,一般都是劝离。”

钓场所属辖区五里界市监所工作人员回应:“钓场无权罚款,我们将调查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来源: 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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